道德陰謀論:原始道德與教育

前言

        此篇含有幻想虛構成分,可能偏離大眾價值觀,閱讀後可能引起不適,為本人之創作但不代表本人立場

道德陰謀論

         你知道嗎?其實不道德是比較好的,你深受教育影響,教育教你要有道德,但你知道為什麼嗎?

         讓我們從道德的起源說起,根據霍布斯的道德起源說,在原始社會中是沒有道德的存在的,你可以想像一下這樣的世界,沒有合作關係、沒有團體、更沒有社會規範,人與人之間彼此競爭,為了食物、伴侶而殘害對方,這不利於生存。於是有人互相約定,形成了團體,他們不互相攻擊團體內的人,再將所得的資源重新分配,這些人會存活,因為他們的生存效率較高。並且這樣的組織會成長,在這之內形成的非明文規定,就是道德,團體內的人如果做出違反規範的行為,如攻擊他人、奪取資源,則會受到一定程度的懲罰,因此大家為了避免受罰,選擇遵守團體規範。漸漸的這樣的組織越來越大,可能成為部落、鄉鎮甚至國家,這之中一直存在著非明文規定的規範,也就是道德,人們一致的遵守它,這就是道德的起源。

         然而,在這樣的環境下我們最該做的不是遵守道德,而是假裝遵守,實際上違反它。最理想的方式就是,我們盡可能的做出對自己最有利的舉動,破壞規則時只要不被抓到就好。舉例來說,如果在一個沒有紅綠燈的世界,這個世界所有人到了路口都會互相禮讓(道德),這造成整個社會幾乎不發生路口的車禍事件,看起來是很好的,但你這時候可以選擇違反規則,大家都禮讓時,你就不禮讓,這對你不會有什麼壞處,因為大家都禮讓你也不會發生車禍,而你可以省下最多的交通時間。但當所有人都這麼做時,就回到了沒有秩序的社會,這時每個路口都大亂,每個人所需的交通時間就變得更長。因此最好的選擇就是:盡可能的讓所有人都遵守道德(禮讓他人),而自己卻不遵守。
         當我們對大家和自己的所有選擇組合做出有利程度的排序,會發現相同的結論:

 
大家遵守道德
大家不遵守道德
我遵守道德
2(道德社會)
4(對自身最不利)
我不遵守道德
1(對自身最有利)
3(原始社會)

         我們現在就是處在多數人有道德的這樣一個社會中,但多數人不知道,他其實該做的是違反道德,這我們歸功於教育的功勞,現在當我們說出可以違反道德這種話,多數人不但會認為你胡扯,還會說你根本反社會、憤世嫉俗、價值觀偏差,這也是教育的功勞。然而事實上,教育(道德教育)是場陰謀。道德(團體規範)最大化的運用是盡力讓多數人都遵守,自己在自利的情況下違反並且不被發現(或被發現但不受懲罰)。有一群人,他們就是那群不遵守的人,他們做了許多黑心(但其實很有利)的事到現在都還沒有被揭穿,他們為了避免社會秩序崩潰,他們想了一個方法讓其他人遵守道德,並且是由衷的遵守,這些人會在他人違反時罵他、聯手起來懲罰他。這個方法就是教育

         我不確定這些一開始創造教育的人還在不在,但他們的理念確實被傳承下去了,從現今社會的新聞可以發現,仍有那些為求自利違反道德的人,我們會謾罵那些被抓到的這種人,並且以他為恥,但有許多仍沒有被抓到的人,他們就是成功的道德制度下的贏家。我們可能會認為違反道德因此變成了高風險高報酬的遊戲,事實不然,他通常是高報酬,但不一定是高風險的(闖紅燈)。

         你可能覺得很扯,但你應該看過一些「從小受到洗腦,脫離後完全無法相信」的電影,如絕地再生(史嘉麗喬韓森)、駭客任務(湯瑪斯安德森),你現在正處於剛脫離的狀態,會完全難以置信、但仔細思考便可以發現這是有道理的,只看你要不要相信。

         我可以舉出那些已經看清這件事但被抓到的人(未被抓到的例子當然不會公諸於世,但你很容易在生活中大小事發現,如闖紅燈),你會發現它們的所作所為相當符合「低調的違反道德」,當他們被發現時,他們會盡其一切所能低調處理(因為不能讓大家發現這件事,會造成社會崩潰),且他們不會感到愧疚(因為他們做的其實是對的,但可能需要裝愧疚避免輿論攻擊),並且最重要的,他們的舉動對他們極為有利

         那麼,到底是被抓到的例子多呢,還是未被抓到的多?到底是遵守有利呢,還是不遵守且不被抓到有利?到底這是社會演化下的結果,還是是場陰謀呢?這些問題就留待各位判斷了。

當和諧成為奢望 —— 論規則遊戲

        規則遊戲,就是人們制定出規則,然後幾個人、或一群人在遵守規則的情況下進行行動。從簡單的鬼抓人、猜拳,到運動競賽皆算規則遊戲。

        我們想像自己脫離地球人,變成觀察這顆星球的外星人,你是不是會覺得這些遊戲不知所以然?
        「他們幹嘛把球往一邊丟,然後往另一邊打?」
        「哦,原來目的是要把球打出邊邊,那幹嘛不直接往那裏丟?」
        「為什麼打完還要跑?蛤!!為什麼好幾個人都在跑?」
        「丟球的人幹嘛丟那麼快,那不是很難打嗎!?」
        你可能覺得很蠢,沒了這些規則,運動有什麼「好玩」的?沒錯,但你看吧,這是為了好玩,那些你以為很有意義、很有難度的東西,其實都只是在規則的架構之下,使你覺得好玩的方法罷了。你可以去玩個難一點的遊戲,成功率低一點,然後你贏了就會多爽一點,但別忘了,那些都只是遊戲。
        遊戲的目的本身就不在勝利,或許很多人已經搞懂了,遊戲是為了好玩,所以才叫遊戲,無論它成為國際比賽還是什麼等級,都脫離不了這個本質,但很多人也忘了;儘管它確實能給人帶來快樂。

        那麼你還記得嗎?我們一生下來就強制參加的遊戲:人生,難道你覺得不好玩嗎?這也是個遊戲,而他的規則很簡單,就是活的越久越好、越爽越好、越有價值越好,隨便你怎麼定(遊戲規則請參照人生說明書)。那為什麼我們要在一個遊戲架構之下,再去建構、然後去玩另一個遊戲呢?為什麼不專心玩好人生這個遊戲就好,而要去追求一些形式上的勝利呢?
        不,別跟我說是為了快樂(請參見上一篇),這些對人生這遊戲到底有什麼幫助?

        你說呢?你在幹嘛?

當和諧成為奢望 —— 論快樂

註:原文有文意上的表達錯誤,已在下方補充說明,但為保持完整性仍保留原文。

        許多佳句都在叫人及時行樂、做快樂的事,他們可能以不同的包裝出現:從生命無常、秉竹夜遊,到做你想做的事、開心最重要。這樣真的對嗎?人生的意義是否快樂兩字可以概括?

        讓我們先看看快樂這件事是什麼。
        快樂,其實沒有這麼偉大,它的由來只是怕人做傻事的一種生理機制,讓人知道你該做什麼。講明白了,就是當你做了對的事時,身體會給你一種感覺,讓你知道:「哦,我做的對,而且我要多做一點。」這種感覺就是快樂。從原始一點的活動想起,人獵捕到動物、作物豐收、追求到配偶、找到安全居所、性交、子孫出生,這些都是會令人快樂的吧。這些快樂,很明顯就是要人們多做一點這些行為,因為有助於生命的延續。
        然而,隨著社會發展,快樂被一層又一層的制約。現在我們撿到錢會快樂,不是因為錢好吃,是因為錢可以買吃的(這就叫做制約,但你根本不是因為錢可以買吃的而快樂了);你買了一件衣服,覺得穿起來好漂亮、感到快樂,不是因為人天生要追求漂亮,是要吸引異性(人也忘了這件事)。好,然後越來越複雜的事情出現,你打贏了一場球賽,快樂到不行,這些跟生命到底有什麼關連?那你是在快樂個什麼勁呢?我們可以化約然後解釋它:贏球的快樂來自成就感,成就感是為了人追求卓越,追求卓越是在原始情況下為了追求更好的生活品質。(!!原來)是的,但這中間不是有問題嗎?事實上贏球根本對生活沒什麼幫助啊(還讓你累的半死)。快樂的制約本身沒有問題,但社會化之後制約了太多層,在這一層又一層的轉換之下,快樂變質了,已經不符合生命所需,而是幾近變成一種「純感覺」,然而多數人沒有意識到這件次事,仍舊死命的追求快樂。

        先說聲抱歉,這樣說真的很殘酷,但你可以試著給我一個你在打任何球類運動的理由?不外乎是:健身、有趣、贏球的成就感、爽、交朋友,這些有多少是為了快樂?都是。但哪一個真的有助生命?大概除了健康以外都沒有吧(某些有,但那些不應該是你打球的主要目的,健身有更有效率但不快樂的方式)。

        佛洛依德認為,人的本我遵循著享樂主義。但自我仍可以提出一些不符合享樂的行為:像是取悅討厭的人,我們忍受不快樂,為了獲得可能的利益,排除掉你其實是想獲得快樂的情況,這些事應該都不會偏離生物原則吧?是的,沒有經過快樂這道「饗宴」,我們的所做所為基本上會符合本性。排除以快樂為目的做不快樂的事,如念書(假設你念書不是為了快樂)、上健身房(不是為了看帥哥),我們會發現這些更符合那些該追求的事物(念書為了生活品質、上健身房為了強身體魄)。當然,這不是說我們從今以後都要忍受痛苦不追求快樂,我並沒有否定它的價值,也不是說你不該再打球(但在我發現這件事後,我確實不打了)。我只是想問,你認為你在追求當下或未來的快樂,你到底在追求什麼?你真的知道嗎?

—20140123
        這篇想提出的問題是許多的快樂是受到制約的,但在很多情況我們不考慮實際需要的需求,而單純追求制約之下的快樂,這造成決策不理智的情況。舉例來說,一個富家子弟可能真正想要的是成家立業、安定生活,但因為他追求快樂,可能行為風流倜儻、到處揮霍,我們可以說他受「快樂」所迷惑,而忽略了他真正想要的。在這種例子中,我們通常可以合理的發現行為人是不理智的;但在理智的人身上,我們做出的常是正確的判斷,例如打球為的可能是交友聊天、運動健身、追求成就感,這些動機我們可以化約成為了快樂和健康,但我們並不能判斷這時是受到快樂迷惑的,因為交友確實有助生活。
        因此重要的問題在於,我們應該判斷自己想要的是什麼,然後從事可以達成或有助於此目的的行為,而不應單純追求快樂,或以快樂來判斷行為的合理性。
        但在某些情況我們會或能單純追求快樂,例如無知的情況,當我們不確定行為會帶來什麼報酬時,我們可以根據此行為是快樂的來認定他是「好的行為」,因此一再從事,這有時確實是正確的,例如我們小時候出去運動;然而有時是錯的,例如吸毒。另一個無知的情況是:我們不知道自己要的是什麼,所以我們可能會多方嘗試一些能獲得快樂的行為,這有好有壞,好處是,做了這些行為我們確實能感到快樂,而他可能真的是有助生活或確實是本人想要的;壞處是,仍然可能受到快樂誘惑,可能因為快樂我們便認定「那真的是我要的」。例如年幼時某人因為考試高分快樂,便認真念書,長大後發現知識確實是他想要的;或某人因為打電動得到快樂便荒廢課業,事後後卻發現這不是他要的。快樂在無知時變成了雙面刃,我們可以選擇相信或不相信,但仍然需要主動認知判斷。

        補充部分與原文有不同之處,是為我的文意表達錯誤,請優先參照補充部分。決策模型與對於目標的決定等詳細問題,會在撰寫中的人生說明書第二版中提及。
        感謝 提出質疑並與我討論使我發現錯誤,也謝謝他提出打球的動機。

—20140314
        補充林以正教授演講時所提到的以下現象。
        心理學上的概念「心流經驗」(experience of flow)與「高峰經驗」(peak experience)足以說明受快樂所制約後的心理狀態:

        Flow is the mental state of operation in which a person performing an activity is fully immersed in a feeling of energized focus, full involvement, and enjoyment in the process of the activity. (Wikipedia)

        人在這種狀態下感受到快樂,但這時的情境與行為不一定是生命之所需,但我並沒有質疑這些狀態的價值,不過從純物理觀點,我們可以把這種經驗看做是一種心理狀態的自我調整。

延伸閱讀

當和諧成為奢望 —— 論社會回饋

        身為一個要懂得感恩、知足、惜福的人,你是不是覺得:若誰有恩於我,在我能力所及,必當報答?
        那麼你覺得,一個有能力的人,在他能力所及,是不是應該要回饋社會呢?那如果一個有能力的人,要做他不喜歡做的事才可以回饋社會,那他是否該犧牲他個人的利益,換取大眾的最大利益呢?
        如果是真實的例子:一個天生的物理天才,喜歡的卻是寫小說,偏偏又寫的很爛,那他是該研究物理而對學術有所貢獻,還是做他想做的卻又毫無貢獻的事呢?
        能者是否有責任要多勞?能力越強,真的要承擔更多責任?

        如果你不同意能者應該要回饋社會,那你不就是認為知恩不必圖報嗎?換個角度想,能者如何會成為能者?並不是他一生下來就哪方面比較強,父母給了他學習、成長環境,社會也是,那麼為什麼我們會願意回報父母,卻不願意回饋社會呢?舉個例子,如果你天生是遊戲天才,你可能會覺得就是天生的,社會沒有對我有什麼貢獻,但事實上,不光是你父母把你養大、給你買電腦是有貢獻,社會給了一你個電競環境,廣告業者、其他遊戲玩家資助這個遊戲,得以讓你接觸,這些都不是你個人的功勞,他們等於是有恩於你,你怎麼不該回報?
        好,如果現在你覺得是該回報,那不就是你該有所貢獻了嗎?換個例子,如果你現在讀了電機系,發現不是興趣所在,但你就是個電機天才,你是不是該繼續念下去,發揮所長,以報答這個社會?(社會幫你負擔學費、給你好的讀書環境、那些不擅長算數學的人仍然有繳稅,你就是拿那些錢來受更好的教育)
        你是該報答,無論我們在哪方面有所長。你可能現在是台大人(台大資源比較好是納稅人的錢分配給你比較多,你不該珍惜嗎?),你可能在某個遊戲是前0.1%,你可能某種運動達業餘水準。說實話,這些都不是你自己的功勞,除了你父母以外,就是這個社會,那我們是不是該回饋社會?無論以什麼形式?

        那你在幹嘛?
        如果你有在捐錢、服務鄉里、做義工,很好;但我相信多數的人沒有,就算有,你從社會上得到的東西,跟你已付出的,真的比得上嗎?我們這些從小好好念書的人,進好高中、讀好大學,受較好的教育,把一些社會資源不公平的取走,我們做過什麼回饋嗎?沒有,遠遠比不上那些社會無條件奉獻給我們的。
        所以,你在幹嘛?這不是叫你珍惜,珍惜是你早就該體認到的,我這是在問,你拿了這些,可能還會繼續拿,到底是為了什麼?你真的有打算有一天你要回饋社會,歸還你所虧欠的嗎?而且你認為你一定還的起嗎?社會養你幹嘛?你的價值到底有多少?
        請記得,如果你說:「那就算了,我沒有要,是他們自己要給我的。」這就相當於是父母養你到大、為你勞心勞力,你說:「活該,我可沒要求。」倫理道德不允許你這樣想,也不希望你不回報,你可以假裝沒有倫理道德,但大家在看,是吧?

—20140306
        此篇名社會回饋為社會責任之回饋之縮寫。
        補充兩點社會責任之原則

  1. Maximum principle:極大化利益。
  2. Minimum principle: 極小化利益極大化所產生的差距。

        第一點為非常容易理解的基本原則。
        第二點的個人理解為防止促進第一點運作的環境崩解的原則。

當和諧成為奢望 —— 論貧富

        你認為你支持縮小貧富差距,但,你真的支持嗎?

        我前陣子問了一些人這樣的問題:「你覺得在你有生之年,貧富差距能夠縮小嗎?那怕只是一點點?」沒有人敢給我肯定的答案,我想多數人都沒有辦法肯定的說可以。畢竟想出一個擴大貧富差距可行的方法實在比縮小簡單太多了(不然這哪是問題)。那麼既然不行,我們勢必得做出選擇,假設現在你有能力,那麼你想成為的是有錢的那一邊,還是貧窮的那一邊?

        臺灣M型社會早已不是秘密,在有選擇的情況下,沒有人不想成為有錢的那一邊,畢竟無論你追求的是心靈還是物質的富足,有錢總是比較好是吧。那麼我們現在換個角度想,你想成為有錢人,不就是要壓榨窮人嗎?或許你沒有這樣的「意圖」,但意圖是一回事,行為是另一回事(你如果不小心在某人的咖啡裡加了毒,我們不會因為你沒有意圖就不去懲罰你,你仍然是殺人)。那麼你想成為有錢人,你以為有錢人的錢都是從哪裡來的?當然是窮人那來的啊,我們想當有錢人,從行為上來看,其實我們就是要去壓榨窮人,那我們還在這口口聲聲喊著要縮小貧富差距,究竟是在喊什麼意思的?
        有些人會認為:「能力越強,責任越大。」或許有錢人有責任要去縮小貧富差距,但請換個角度看,講這些話的人,多數是「有錢人」還是「不夠有錢的人」?資源有限,慾望無窮,這我們也都知道,追求更多的資源也是人的本能,因此有錢人想要更有錢,這不是他們的錯,人的設計便是如此。確實是有些有錢人願意做公益、救濟窮人且不是為了節稅,但我們看的是這樣做的人的「個數」而不是比例,可見這是多麼的少見,而我們還在這奢望可以減少貧富差距。
        事情本就沒有對錯,我現在或許也希望暫時縮小貧富差距,但當我成為有錢人的那一方時,我肯定是希望不要縮小的(拜託,我很誠實。打麻將要不輸錢的方法,不就是盡力去賺嗎?);就算要縮小,最好也是其他人差距都縮小,但我還是很有錢,這樣對吧?多數人也會承認這件事吧。縮小貧富差距這種口號,換句話說,只是高喊著和平然後 —— 根本沒有起義,口號大概會這麼一直喊下去。掌握資源的那方是有錢人,他們擁有的更多,講的話也更大聲,能讓你開口就不錯了。(你說不對,這可以改變,我們可以開口就是有所進展。錯了,窮人講的話會有人聽、會有人為窮人講話是因為:投票權的平等。如果現在低收入戶全部一人十票,好了問題解決,但這不會發生。)

        你可以試想任何一個實際減少貧富差距的方法,而我可以保證這不可行。舉例來說,最好的辦法大概是我們可以課徵超級重的「富人稅」,法國就這麼做了,75%,一個可怕的數字,造成什麼問題很容易猜到:富人出走、人才流失、政府財政收入不增反減。難道要全世界同時課徵富人稅嗎?
        喊著縮小貧富差距,然後以為這是公平正義?要公平正義你應該這麼說:「從此以後我的薪水只拿最低薪資,多的全部捐給基金會、捐給窮人,我會認真上班、要求加薪、賺更多錢、然後捐更多的錢!來!大家一起來!」

        好了,你現在是否還想縮小貧富差距?你想的,講白了,應該是這樣吧?
        「踏馬的,為什麼他們那麼有錢?我就是 不 爽 啦!」

An Academic Gee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