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彙整: 認知失調系列

當和諧成為奢望 —— 論快樂

註:原文有文意上的表達錯誤,已在下方補充說明,但為保持完整性仍保留原文。

        許多佳句都在叫人及時行樂、做快樂的事,他們可能以不同的包裝出現:從生命無常、秉竹夜遊,到做你想做的事、開心最重要。這樣真的對嗎?人生的意義是否快樂兩字可以概括?

        讓我們先看看快樂這件事是什麼。
        快樂,其實沒有這麼偉大,它的由來只是怕人做傻事的一種生理機制,讓人知道你該做什麼。講明白了,就是當你做了對的事時,身體會給你一種感覺,讓你知道:「哦,我做的對,而且我要多做一點。」這種感覺就是快樂。從原始一點的活動想起,人獵捕到動物、作物豐收、追求到配偶、找到安全居所、性交、子孫出生,這些都是會令人快樂的吧。這些快樂,很明顯就是要人們多做一點這些行為,因為有助於生命的延續。
        然而,隨著社會發展,快樂被一層又一層的制約。現在我們撿到錢會快樂,不是因為錢好吃,是因為錢可以買吃的(這就叫做制約,但你根本不是因為錢可以買吃的而快樂了);你買了一件衣服,覺得穿起來好漂亮、感到快樂,不是因為人天生要追求漂亮,是要吸引異性(人也忘了這件事)。好,然後越來越複雜的事情出現,你打贏了一場球賽,快樂到不行,這些跟生命到底有什麼關連?那你是在快樂個什麼勁呢?我們可以化約然後解釋它:贏球的快樂來自成就感,成就感是為了人追求卓越,追求卓越是在原始情況下為了追求更好的生活品質。(!!原來)是的,但這中間不是有問題嗎?事實上贏球根本對生活沒什麼幫助啊(還讓你累的半死)。快樂的制約本身沒有問題,但社會化之後制約了太多層,在這一層又一層的轉換之下,快樂變質了,已經不符合生命所需,而是幾近變成一種「純感覺」,然而多數人沒有意識到這件次事,仍舊死命的追求快樂。

        先說聲抱歉,這樣說真的很殘酷,但你可以試著給我一個你在打任何球類運動的理由?不外乎是:健身、有趣、贏球的成就感、爽、交朋友,這些有多少是為了快樂?都是。但哪一個真的有助生命?大概除了健康以外都沒有吧(某些有,但那些不應該是你打球的主要目的,健身有更有效率但不快樂的方式)。

        佛洛依德認為,人的本我遵循著享樂主義。但自我仍可以提出一些不符合享樂的行為:像是取悅討厭的人,我們忍受不快樂,為了獲得可能的利益,排除掉你其實是想獲得快樂的情況,這些事應該都不會偏離生物原則吧?是的,沒有經過快樂這道「饗宴」,我們的所做所為基本上會符合本性。排除以快樂為目的做不快樂的事,如念書(假設你念書不是為了快樂)、上健身房(不是為了看帥哥),我們會發現這些更符合那些該追求的事物(念書為了生活品質、上健身房為了強身體魄)。當然,這不是說我們從今以後都要忍受痛苦不追求快樂,我並沒有否定它的價值,也不是說你不該再打球(但在我發現這件事後,我確實不打了)。我只是想問,你認為你在追求當下或未來的快樂,你到底在追求什麼?你真的知道嗎?

—20140123
        這篇想提出的問題是許多的快樂是受到制約的,但在很多情況我們不考慮實際需要的需求,而單純追求制約之下的快樂,這造成決策不理智的情況。舉例來說,一個富家子弟可能真正想要的是成家立業、安定生活,但因為他追求快樂,可能行為風流倜儻、到處揮霍,我們可以說他受「快樂」所迷惑,而忽略了他真正想要的。在這種例子中,我們通常可以合理的發現行為人是不理智的;但在理智的人身上,我們做出的常是正確的判斷,例如打球為的可能是交友聊天、運動健身、追求成就感,這些動機我們可以化約成為了快樂和健康,但我們並不能判斷這時是受到快樂迷惑的,因為交友確實有助生活。
        因此重要的問題在於,我們應該判斷自己想要的是什麼,然後從事可以達成或有助於此目的的行為,而不應單純追求快樂,或以快樂來判斷行為的合理性。
        但在某些情況我們會或能單純追求快樂,例如無知的情況,當我們不確定行為會帶來什麼報酬時,我們可以根據此行為是快樂的來認定他是「好的行為」,因此一再從事,這有時確實是正確的,例如我們小時候出去運動;然而有時是錯的,例如吸毒。另一個無知的情況是:我們不知道自己要的是什麼,所以我們可能會多方嘗試一些能獲得快樂的行為,這有好有壞,好處是,做了這些行為我們確實能感到快樂,而他可能真的是有助生活或確實是本人想要的;壞處是,仍然可能受到快樂誘惑,可能因為快樂我們便認定「那真的是我要的」。例如年幼時某人因為考試高分快樂,便認真念書,長大後發現知識確實是他想要的;或某人因為打電動得到快樂便荒廢課業,事後後卻發現這不是他要的。快樂在無知時變成了雙面刃,我們可以選擇相信或不相信,但仍然需要主動認知判斷。

        補充部分與原文有不同之處,是為我的文意表達錯誤,請優先參照補充部分。決策模型與對於目標的決定等詳細問題,會在撰寫中的人生說明書第二版中提及。
        感謝 提出質疑並與我討論使我發現錯誤,也謝謝他提出打球的動機。

—20140314
        補充林以正教授演講時所提到的以下現象。
        心理學上的概念「心流經驗」(experience of flow)與「高峰經驗」(peak experience)足以說明受快樂所制約後的心理狀態:

        Flow is the mental state of operation in which a person performing an activity is fully immersed in a feeling of energized focus, full involvement, and enjoyment in the process of the activity. (Wikipedia)

        人在這種狀態下感受到快樂,但這時的情境與行為不一定是生命之所需,但我並沒有質疑這些狀態的價值,不過從純物理觀點,我們可以把這種經驗看做是一種心理狀態的自我調整。

延伸閱讀

當和諧成為奢望 —— 論社會回饋

        身為一個要懂得感恩、知足、惜福的人,你是不是覺得:若誰有恩於我,在我能力所及,必當報答?
        那麼你覺得,一個有能力的人,在他能力所及,是不是應該要回饋社會呢?那如果一個有能力的人,要做他不喜歡做的事才可以回饋社會,那他是否該犧牲他個人的利益,換取大眾的最大利益呢?
        如果是真實的例子:一個天生的物理天才,喜歡的卻是寫小說,偏偏又寫的很爛,那他是該研究物理而對學術有所貢獻,還是做他想做的卻又毫無貢獻的事呢?
        能者是否有責任要多勞?能力越強,真的要承擔更多責任?

        如果你不同意能者應該要回饋社會,那你不就是認為知恩不必圖報嗎?換個角度想,能者如何會成為能者?並不是他一生下來就哪方面比較強,父母給了他學習、成長環境,社會也是,那麼為什麼我們會願意回報父母,卻不願意回饋社會呢?舉個例子,如果你天生是遊戲天才,你可能會覺得就是天生的,社會沒有對我有什麼貢獻,但事實上,不光是你父母把你養大、給你買電腦是有貢獻,社會給了一你個電競環境,廣告業者、其他遊戲玩家資助這個遊戲,得以讓你接觸,這些都不是你個人的功勞,他們等於是有恩於你,你怎麼不該回報?
        好,如果現在你覺得是該回報,那不就是你該有所貢獻了嗎?換個例子,如果你現在讀了電機系,發現不是興趣所在,但你就是個電機天才,你是不是該繼續念下去,發揮所長,以報答這個社會?(社會幫你負擔學費、給你好的讀書環境、那些不擅長算數學的人仍然有繳稅,你就是拿那些錢來受更好的教育)
        你是該報答,無論我們在哪方面有所長。你可能現在是台大人(台大資源比較好是納稅人的錢分配給你比較多,你不該珍惜嗎?),你可能在某個遊戲是前0.1%,你可能某種運動達業餘水準。說實話,這些都不是你自己的功勞,除了你父母以外,就是這個社會,那我們是不是該回饋社會?無論以什麼形式?

        那你在幹嘛?
        如果你有在捐錢、服務鄉里、做義工,很好;但我相信多數的人沒有,就算有,你從社會上得到的東西,跟你已付出的,真的比得上嗎?我們這些從小好好念書的人,進好高中、讀好大學,受較好的教育,把一些社會資源不公平的取走,我們做過什麼回饋嗎?沒有,遠遠比不上那些社會無條件奉獻給我們的。
        所以,你在幹嘛?這不是叫你珍惜,珍惜是你早就該體認到的,我這是在問,你拿了這些,可能還會繼續拿,到底是為了什麼?你真的有打算有一天你要回饋社會,歸還你所虧欠的嗎?而且你認為你一定還的起嗎?社會養你幹嘛?你的價值到底有多少?
        請記得,如果你說:「那就算了,我沒有要,是他們自己要給我的。」這就相當於是父母養你到大、為你勞心勞力,你說:「活該,我可沒要求。」倫理道德不允許你這樣想,也不希望你不回報,你可以假裝沒有倫理道德,但大家在看,是吧?

—20140306
        此篇名社會回饋為社會責任之回饋之縮寫。
        補充兩點社會責任之原則

  1. Maximum principle:極大化利益。
  2. Minimum principle: 極小化利益極大化所產生的差距。

        第一點為非常容易理解的基本原則。
        第二點的個人理解為防止促進第一點運作的環境崩解的原則。

當和諧成為奢望 —— 論貧富

        你認為你支持縮小貧富差距,但,你真的支持嗎?

        我前陣子問了一些人這樣的問題:「你覺得在你有生之年,貧富差距能夠縮小嗎?那怕只是一點點?」沒有人敢給我肯定的答案,我想多數人都沒有辦法肯定的說可以。畢竟想出一個擴大貧富差距可行的方法實在比縮小簡單太多了(不然這哪是問題)。那麼既然不行,我們勢必得做出選擇,假設現在你有能力,那麼你想成為的是有錢的那一邊,還是貧窮的那一邊?

        臺灣M型社會早已不是秘密,在有選擇的情況下,沒有人不想成為有錢的那一邊,畢竟無論你追求的是心靈還是物質的富足,有錢總是比較好是吧。那麼我們現在換個角度想,你想成為有錢人,不就是要壓榨窮人嗎?或許你沒有這樣的「意圖」,但意圖是一回事,行為是另一回事(你如果不小心在某人的咖啡裡加了毒,我們不會因為你沒有意圖就不去懲罰你,你仍然是殺人)。那麼你想成為有錢人,你以為有錢人的錢都是從哪裡來的?當然是窮人那來的啊,我們想當有錢人,從行為上來看,其實我們就是要去壓榨窮人,那我們還在這口口聲聲喊著要縮小貧富差距,究竟是在喊什麼意思的?
        有些人會認為:「能力越強,責任越大。」或許有錢人有責任要去縮小貧富差距,但請換個角度看,講這些話的人,多數是「有錢人」還是「不夠有錢的人」?資源有限,慾望無窮,這我們也都知道,追求更多的資源也是人的本能,因此有錢人想要更有錢,這不是他們的錯,人的設計便是如此。確實是有些有錢人願意做公益、救濟窮人且不是為了節稅,但我們看的是這樣做的人的「個數」而不是比例,可見這是多麼的少見,而我們還在這奢望可以減少貧富差距。
        事情本就沒有對錯,我現在或許也希望暫時縮小貧富差距,但當我成為有錢人的那一方時,我肯定是希望不要縮小的(拜託,我很誠實。打麻將要不輸錢的方法,不就是盡力去賺嗎?);就算要縮小,最好也是其他人差距都縮小,但我還是很有錢,這樣對吧?多數人也會承認這件事吧。縮小貧富差距這種口號,換句話說,只是高喊著和平然後 —— 根本沒有起義,口號大概會這麼一直喊下去。掌握資源的那方是有錢人,他們擁有的更多,講的話也更大聲,能讓你開口就不錯了。(你說不對,這可以改變,我們可以開口就是有所進展。錯了,窮人講的話會有人聽、會有人為窮人講話是因為:投票權的平等。如果現在低收入戶全部一人十票,好了問題解決,但這不會發生。)

        你可以試想任何一個實際減少貧富差距的方法,而我可以保證這不可行。舉例來說,最好的辦法大概是我們可以課徵超級重的「富人稅」,法國就這麼做了,75%,一個可怕的數字,造成什麼問題很容易猜到:富人出走、人才流失、政府財政收入不增反減。難道要全世界同時課徵富人稅嗎?
        喊著縮小貧富差距,然後以為這是公平正義?要公平正義你應該這麼說:「從此以後我的薪水只拿最低薪資,多的全部捐給基金會、捐給窮人,我會認真上班、要求加薪、賺更多錢、然後捐更多的錢!來!大家一起來!」

        好了,你現在是否還想縮小貧富差距?你想的,講白了,應該是這樣吧?
        「踏馬的,為什麼他們那麼有錢?我就是 不 爽 啦!」

當和諧成為奢望 —— 論為何貪婪

        我們渴望、追求太多的「更好」,物質上,食衣住行;心靈上,快樂與情慾。你可能把它視為理所當然,我們幾乎把追求「更好」當作人的本性,我們也從沒有重新思考,為什麼人要不斷的追求更好的生活?

        從本質和起源上探討,人的慾望之所以無限,是大自然的設計。在原始自然中,人類的資源是永遠不夠的,食物無法囤積到一輩子夠用,武器工具、房屋隨時會損毀,我們學會收集並保留更多資源,為的是自己的生命保障。然而隨著社會的建立,問題開始產生:我們沒有體認到自己的資源已經足夠了,仍舊不滿的追求著。這是演化遺留下來的傾向,最初目的是在保障生命延續。
        你或許無法接受我說人的資源已經足夠了,多數人認為自己的錢不夠多,因此沒辦法買到所有想吃、想用的東西;或認為自己的生活不夠美滿,住家不夠寬闊、生活水準不夠好。但事實上,我可以保證你吃的東西夠了、住的地方也夠了,你只要拿政府救濟的低收入補助,一樣可以吃便宜的東西過一輩子,你住的地方再差(或許是露宿街頭),你仍然可以這樣過一輩子,生命之所需事實上已經達成。

        請想像一個例子:設想你現在處在連自身都難保的原始部落,隨時可能會有猛獸入侵,沒有田地,只能採集、漁獵,這時候難道你會定什麼偉大的生活目標然後追求它嗎。不會,我們會盡力滿足生活所需,這時就算食物夠多了,我們仍會多儲存一點,以防天災。但問題出在,當我們排除了意外的情況(如天災),人仍然會不斷追求更多、更好,因為演化機制沒想到,人會有「夠多了」的一天。

        因此我們貪婪。

        現今社會就是人擁有的「夠多了」,但我們每個人仍然在持續追求更好的東西。說真的,你問問你自己,你想要更多錢,到底是為什麼呢?難道你不夠活過今天嗎?夠。你不夠活過這輩子嗎?事實上也夠了(或稍微做點事就夠了),那為什麼還要更好呢?以防萬一?多數人也預防了(我們知道在遇到大地震傾家蕩產時,會有人接濟我們)。那麼我們追求的那些更多,到底是為了什麼?

        現在可能你會開始賦予自己人生的價值,你可以說,我要更多錢,因為錢代表了人生的價值,而追求更高價值是人的本能(事實上人沒有這個本能)。你也可以說,我要吃更好的東西,是因為人的本能是要吃好吃的而非能吃的(那是想,不是本能)。或是說,我要活的有尊嚴,不只是活著(看吧,你只是在自己賦予「追求更多」這件事價值:尊嚴)。也可以說,我要追求心靈富足,因為那是在生理需求之上的「更高層次」。
你確定嗎?我們知道沒有了心靈上的富足,沒有了幸福感,沒有了生活中的小確幸,我們依然能活的好好的。但沒有了食物,肯定會死。

        所以什麼是人生的價值?那我們為何還要追求更好的一切?人的價值到底是大自然賦予的,還是我們自己賦予自己的也算數呢?設計上,我們貪婪,但你為什麼還要繼續貪婪呢?

當和諧成為奢望 —— 論興趣

        你以為有「興趣」這回事,如果你很愛你的興趣,你或許不該繼續看下去。或你可以抱著,我就不信會怎樣的心態看下去。(而你可能會生氣)
        那些你以為你喜歡的事物,除了生理需求之外,有什麼不是受制約而來的?
        興趣一點也不崇高,你以為你喜歡他,是一種榮耀或什麼的,事實上沒有,而且那是可操控的。那樣東西會成為你的興趣,只是因為你受到了成功的制約。舉例來說:你喜歡打球,是為了贏,贏是獎賞(reward)鼓勵你繼續打球,或是你喜歡運動後的充實感,這也是獎賞;你喜歡打電動,也是因為你嘗過勝利的滋味(如果有人在學習一個新東西,還未勝利時就喜歡上它,當中必定有成就感,或他預料他將來可以得到獎賞)。

        這裡有一個明顯的證據支持:沒有任何一個不會得到獎賞的東西,可以成為興趣。
        儘管你現在再怎麼喜歡做這件事的過程,那都不是它成為你的興趣的原因。換句話說,你喜歡過程,事實上只是因為你想要獎賞,因此你認為你喜歡這個活動(並把它叫做興趣),然後以為你喜歡上了過程(制約)。
        許多人對這種說法感到不悅。我曾經問過某人,如果你打排球,永遠沒有人會看到你贏,你仍然會想打嗎?他肯定的說會,因為有興趣。我必須承認當時我問的不好,因為排球是個多人的遊戲,且我們不是「為了給他人看」,而是為了獎賞,獎賞會以多種感覺的形式出現,包括成就感、滿足感、幸福感等等,無論是什麼,我們都可以歸類到快樂之下。也就是說,任何興趣其實是為了快樂,並沒有什麼偉大的目的。但我們多數人通常很堅持自己興趣的崇高,願意把興趣擺在極為優先的順位,甚至忽略了其他的獎賞,只因我們給了興趣一個專屬的名詞:「興趣」。

—20140326
        新增興趣的定義,但不確定是否為好定義:

當做一件事所產生的快樂大於其成本時,便稱之為興趣。

        但興趣的價值之衡量方法為扣除快樂之實際價值,再計算進行為成本後可能報酬不理想,這也是本篇主要想提出的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