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彙整: 演化論

當個植物人有何不好?

        當個植物人有何不好?並不是說我們應該躺著不動,放棄一切,而是「動物為何不『順便』行個光合作用呢?」

        行光合作用基本上完全是利大於弊,光合作用所產生的能量不但養的起行光合作用所需的系統,更可以提供給整個生物本生生存,概觀而論,光合作用所產生的能量,甚至養的起整個生態系統。那麼為什麼吃植物的動物們,不躺下來,順便行個光合作用呢?

        沒太陽時,就當原本的掠食者,吃吃植物、吃吃小動物;有太陽時,躺在草地上行光合作用,能量夠了就繁殖一下,聽起來不是很理想嗎?演化為何要如此戲弄人,不讓生物們安逸的過生活,而要受苦受難?

前言

        這篇雖然主題是「當個植物人有何不好」,但在解決這個問題的同時,牽扯到了兩個我很喜歡的理論:Kleiber’s law與紅皇后假設,因此也花了一些篇幅來說明,並在文後附上一些推薦的延伸閱讀與影片,歡迎有興趣者觀賞。

可能的解釋

1. 光合作用系統成本過高

        許多人的思考邏輯是這樣的:光合作用這個系統太強太OP了,勢必不好養,所以世界上才只有植物可以行光合作用,這叫做公平。
事實上,演化沒有公平與否,只有穩定與優勢。「多餘的能量」就是多餘的能量,不會有什麼養不起的問題,如果植物可以在行光合作用、養光合作用系統之餘把多餘的能量拿來儲存、開花結果,為何不能有多餘的能量拿來運動呢?

        並且,根據Kleiber’s law(圖一),越大型的動物雖然所需消耗的能量越多,但能量運用效率也越高。Kleiber定律來自觀察的結果:若q是動物的代謝率,M是其重量,則q~M^(3/4)。也就是一隻貓的重量是一隻老鼠的100倍,它的代謝量只比老鼠約大31倍。那麼多養個光合作用系統究竟會有什麼問題?至少,以能量層面來說,它應該是可行的吧?

http://universe-review.ca/I10-83-brainmass.jpg
(圖一)

2. 比較利益

        這個說法看似非常的有道理,一個動物既然都會動了,那他的演化方向,就不應該是朝向「製造新的優勢」,而是「擴大現有優勢」。也就是說,既然動物都是掠食者了,那變成「更強的掠食者」,不是比變成「普通強但是會行光合作用的掠食者」來的划算嗎?也就是,這樣的思考邏輯是:把行光合作用、利用太陽能的工作交給植物們吧,動物們乖乖找食物還是比較實際。

        然而,用比較利益來思考的前提在於,整個生態系必須是一個「可互惠的系統」,這並不是生態系的運作模式,生態系處在一個競爭、成長的動態平衡中,也就是「紅皇后理論」(圖二)。

(圖二)

        At the top of the hill, the Red Queen begins to run, faster and faster. Alice runs after the Red Queen, but is further perplexed to find that neither one seems to be moving. When they stop running, they are in exactly the same place. Alice remarks on this, to which the Red Queen responds: “Now, here, you see, it takes all the running you can do to keep in the same place”. And so it may be with coevolution. Evolutionary change may be required to stay in the same place. Cessation of change may result in extinction.

        紅皇后理論之命名來自《愛麗絲夢遊仙境》:愛麗絲掉到洞裡後遇到了紅皇后,發現她在前面賣力的奔跑著,愛麗斯為了追上他,也用盡全力跑了起來,卻發現周圍 的景象完全沒有改變,當她停下腳步,周圍的景象也仍然不變。紅皇后說:「在這個國度中,盡全力的奔跑只不過是為了要維持在原地而已。」
        Vanvalen用這個故事描述演化的動態平衡:一切的改變都是為了維持不變,而停止演化的結果就是滅絕(圖三)。

 
(圖三)

         比較利益的說法必須立基於:「多生產的資源可以提供給互惠系統中的其他個體」,以達成互利,然而生態系統中卻應該是將多餘的資源用於豐富自身族群、繁殖與演化才是。也就是說,個體利益最大化凌駕於比較利益之上,不應該以比較利益來思考。

問題的解答

        因此,怎麼看都是當個植物人比較好,那為何不呢?
        答案是:生物的起源。

        要找到生命的起源,是採取「由上往下」的策略進行。我們可以將現今所有已知生命共有的特質分門別類,然後從中建立一個理論上最可能的「最終普遍共同祖先」,她叫做LUCA(Last Universal Common Ancestor)。舉個例子來看,因為只有很少種類的細菌可以進行光合作用,所以我們推測LUCA本身也不會進行光合作用,如果他會,等於他大部分的子孫都放棄了這寶貴的技能,雖然我們無法否定,但這太不可能了。 -Nick Lane, 2012

        在生命起始的大海中,那時沒有可以自我複製的蛋白質,但海中充滿了養分與氨基酸(不是濃濃的養分,但相比於今日來說,也算是很濃了),而一開始可以自行複製的蛋白質學會了取用身旁的氨基酸來複製,那便是最原始的「掠奪者」,在這之後海中的養分漸漸不足,學會行光合作用的原始細胞得到了優勢,才漸漸擴張開來。

        讓我們回頭看看,生命的起源來自於掠奪,因此光合作用這種「什麼也不拿,自己做」的策略雖好,但無法憑空產生(到底為什麼無法憑空產生,大概是因為生命的起源來自於深海,或光合作用實際的機制遠比燃燒能量要複雜多了,至少對所需酵素來說是這樣)。
        因此,生命先有了「類動物的掠奪者」,才演化出「類植物的生產者」,接著才是古細菌、細菌。

        當個植物人有何不好?沒錯,確實是當個植物人好,但我們不能回過頭來演化,更不可能身為人而憑空演化出光合作用機制(其實有了基因轉殖,也不能說完全不可能),所以只好暫時放棄這個能靜能動的演化策略了。

延伸閱讀

後記與感謝
        好像有點離題。
        感謝當時與我討論這個問題的同學鐘力洋,若有其他人有遺漏,煩請通知我補上。

參考資料與圖片來源

女性性高潮的演化意義

高潮的神秘無法用三言兩語道盡,加上文化的束縛,儘管近年來自由風氣盛行,性事仍被視為骯髒的,遑論高潮,討論更是少之又少。經典愛情電影《那些年,我們一起追的女孩》中男主角有一幕怒吼:「『意義』是什麼!?我只知道精液!」。究竟高潮的意義為何?為何演化會使人們產生這樣的機制?高潮對於男性在演化上的意義似乎再清楚不過了:射精是為了使女性受孕,以便繁殖;射精的愉悅誘使人們尋求性交對象。然而,女性的高潮似乎沒有如此單純……
女性性高潮創造出意識上的異境,通常是以骨盆橫紋恥骨尾骨肌不由自主、韻律的收縮開始,經常伴隨子宮和肛門收縮,以及因性行為導致血管充血而造成的肌強直(Myotonia,是一種肌肉收縮後不易放鬆的現象),往往能誘發幸福感與滿足感。
Cindy Meston,《Annual Review of Sex Research》   

        英國倫敦的學者以問卷訪問到4000多位女性(這群女性的年紀介於1983歲,其中有3%是同性戀者或雙性戀者。),結果,只有14%的女性回答在性愛過程中「總能經歷高潮」,另外有32%的女性回答,每四次性愛中至少有一次「不能經歷高潮」,更有16%的女性「從未有過」。另外,如果透過自慰,有34%的女性「總能經歷高潮」;「從未有過」高潮的女性只佔14%。根據過去七十多年中的32項調查報告,女性性交時出現性高潮的比例,發現如果是在不刺激陰蒂的「無助力」狀態下,只有約25%女性經常或相當頻繁地出現性高潮。(Lloyd, 2006
毫無疑問的,無論男人女人都覺得高潮很棒,可是從演化的角度來看,男人藉由高潮射精是必須的,但女人呢?興奮失神、陰道緊縮對懷孕並沒有直接的幫助,還有許多婦女生下幾個孩子以後,仍未經歷過一次高潮。女性為何有高潮?性高潮對於女性有何演化意義?女性為何不會每次高潮?
副產品假設:美麗的意外
演化生物學家Stephen J. Gould宣稱女性的高潮根本沒有任何功能,只不過是男性射精反應的副產品,毫無目的可言。他重新詮釋了人類學家Donald Symons1979年提出的說法:在胚胎發育之初,男女兩性都有同樣的身體藍圖。相對於天擇賦予男性射精的偶然結果,有些共同的結締組織和神經系統通路在女性身上也「偶然的」被演化塑造,導致性成熟女性偶爾會有高潮的快樂結果。陰蒂基本上就是女性的陰莖,因為這兩者來自同樣的胚胎基質。這也說明了為什麼女性高潮是藉著刺激陰蒂而非陰道達成。
哲學家Elisabeth A. Lloyd,在其著作《The Case of the Female Orgasm: Bias in the Science of Evolution》中也同樣主張:女性性高潮其實根本不具演化的意義。Lloyd也同意Symons提出的理論:女性性高潮不過是一種人類胚胎發育初期的副產品(Symons, 1979)。一個類似的現象是男性的乳頭,不具任何實際功能,完全是胚胎發育初期殘留至成體的痕跡,因此女性性高潮的存在「純屬樂趣」、「純屬巧合」。
並且,女性性交時,有約5%~10%的人從未經歷性高潮,但是這並不妨礙她們受孕。女性性高潮既然與受孕或繁殖無關,因此不可能是一種演化上的適應(Lloyd, 2006)。
批評
然而,女性的高潮與男性相比非常不同,動物行為學家John Alcock回應Gould:「女性高潮不是男性高潮的不完美或是半調子模仿,而是強烈的生理反應,這種反應的形式與時機,與男性高潮不一樣。」他認為女性高潮可能是在女性身上以特定形式運作的選擇,而且沒有任何徵兆顯示這是在男性身上的選擇所留下來的遺跡。
享樂假設:美妙的獎賞
又被稱做「中獎假設」、「頭彩理論」(Jackpot theory)。
古時人類在沒有十分安全的障蔽之下,性交容易使自己暴露在危機之中,做的太久渾然忘我,容易被野獸偷襲,草草了事反而安全。那麼,既然性行為又危險又累,勉強行之又得求自保,這麼吃力不討好的事,如何能使人繁衍?還好人類有另一個機制,提供了性行為很大的誘因,那就是高潮。
演化生物學家E .O. Wilson提出了女性性高潮的中獎假設。這一假設源自他對動物行為的實驗。他用食物(如糖水)來獎勵動物走蹺蹺板。他發現,如果這頓食物只是「偶爾」給一下,它們反而更樂意再爬上蹺蹺板。於是他推測:我們的遠古女性本來是不容易達到性高潮的,但是她們偶爾也會中到性高潮的大獎。由於這些女性祖先斷斷續續地得到了高潮快感的報酬,於是便受到激勵,一次又一次地嘗試去性交,也就是所謂的「間歇性增強(intermittent reinforcement)」。
批評
然而,動物即使沒達到性高潮,照樣可以交配繁殖,生出後代。憑什麼說女性有了『性高潮癮頭』,才會更成功地傳繼她的後代?這種捉摸不定的性高潮,雖然強烈但不是經常出現,那它的優點究竟是什麼?換句話說,性興奮就足夠讓人想要有性,性高潮可以說只是附加的好處,這樣的多餘的強烈誘因,是否真的有存在的必要?
並且,這個理論不能解釋為何男女有別,不能解釋為何女性需要比男性更強烈的動機來發生性行為。
另外我發現,當獎勵出現的機率是50%左右時,我們的行為會最傾向尋求獎勵(Zeiler, 1972)。但根據統計資料,只有約25%~34%的女性能頻繁的得到高潮,中獎理論無法解釋為什麼女性性高潮的可能性低於一半,這之中是否還有什麼調節因素?       
擇偶論:哦!我的白馬王子
這個理論又被稱為「白馬王子假設」。他認為,性高潮是女性用來選擇配偶的工具,最能帶給女性性高潮的男性,也是幫助女性孕育子代的最佳配偶。
Alcock將女性性高潮詮釋為女性一種在不自覺中運用的方法,藉此評價她的男性伴侶,判斷對方的基因品質是否優秀,值得與他孕育後代,因此女性性高潮當然不會伴隨著每一次的性交出現。
從女性的繁殖利益來看女性性高潮:Alcock假設,如果一個關心對方是否達到性高潮的男人,會是一個關愛子女的父親的話,那麼從進化觀點看,女性祖先就可以根據前者來衡量後者。換言之,假如在床上的「好情人」會成為家庭的「好父親」的話,那麼女性在擇偶時,心裡想找到這種體貼型情人的好處就會比較多,得到性高潮的女性就篩選出會當好父親的男人。經由選擇得到了好丈夫,她們便可以確保子女得到較好的關愛。他認為女性是在測試(或許是無意識的機制)愛人的體貼程度,希望能夠找到一個關心他們、確保他們享受性快感的對象廝守終生,而且根據「如果他們能夠確保讓我享受性高潮,那麼他就比較可能帶孩子去看球賽。」的邏輯推演,這樣的男性會是比較體貼的配偶及慈祥的父親。
換句話說,Lolyd認為女性高潮「是女性身體傳送給大腦的一個訊號,讓他知道他正和『社會地位』處於高位的男性發生關係」。能讓女性高潮的男性,更可能是了解自己、關注自己需求、在意自己、願意對自己付出與投資的男性,這使女性可以因此推論這名男性會是個好父親。
證據
女性短期性交不易獲得高潮
男性和女性在做露水鴛鴦上平等的性解放概念,假設了與其相匹配的性快感的可能性。但是,在這個方面男女並不平等…         Kim Wallen
演化生物學家Justin R. Garcia600名大學生進行了調查,發現女性在認真的感情關係中性交或口交時達到高潮的可能性,是勾搭行為中達到高潮可能性的兩倍。類似地,一項在過去5年中對21所大學的24000名學生做的調查發現,約40%的女性在最近一次包括性交的勾搭中獲得性高潮,而男性則是80%。同樣地,約四分之三的接受調查女性說,她們在與固定伴侶的最近一次性交中達到了性高潮。
社會學家Paula England說,「我們將其歸結為與伴侶的練習,練習給達到性高潮帶來更高的成功率,我們也認為,處於戀愛關係中的男性更關心這一點。」的確,研究調查的年輕男性往往承認,相對他們與之戀愛的女性而言,他們更少關注讓與之發生偶暫式性交的女方得到滿足。
優勢特質
動物學家Randy Thornhill及心理學家Steven Gangestad推論,女性在與身體構造較為對稱的男性性交時,會比較容易獲致性高潮,因為這種體格的對稱性代表較高的基因品質。他們推論女性高潮是演化適應的結果,因為交配高潮可能是天擇演化中選來促使雌性與具備顯型特質(phenotypic quality)的雄性之間發生親密關係。(不過Lloyd指出Thornhill的研究有其侷限,只涵蓋45%偶有性高潮的女性,排除了性高潮頻率極高和極低的兩類女性。)
心理學家Told ShackelfordThornhill發現高潮的頻率和男性伴侶的外表魅力成正比,而魅力的標準是由主觀的評斷和臉孔對稱指數來衡量。同樣的,在演化上,魅力和健康與整體遺傳價值息息相關。
Thomas PollerDaniel Nettle做了一個聳動的研究,根據受測者的自述,和富有男伴約會或結婚的中國婦女,比伴侶賺得較少的婦女,更常發生性高潮。亦即,男性伴侶的收入和女性高潮頻率息息相關,而且成正比,即使作者排除了包括健康、快樂、教育程度、女性個人收入等許多外在變數之後,這個收入效應依舊十分明顯。就這方面來說,女性高潮可能扮演情感上的連結角色,促使和地位較高的男性發生性行為,也因此提高受孕的機會。(然而,男人在性交中與前後的行為,有可能比他的社會資本或淨值更重要。)在動物上也可以看到類似的情況:母日本彌猴在和地位高的公猴交配時,較常展現「似高潮」的緊握反應。
批評
New Scientist》指出,針對其他靈長類動物的研究已經證實擇偶論不可靠,例如母獼猴大多透過和同性獼猴之間得到高潮(至少是似高潮反應)。
精子保留假設:子宮吸吮效應
William H. Masters Virginia E. JohnsonMasters and Johnson這兩個名字之所以成為「人類性行為研究」的同義詞,是因為他們於1966年出版的《人類的性反應》對女性性高潮的研究做出了突破性貢獻。)他們做了大量的實驗室研究,仔細觀察男女的性交過程,從而發現了著名的「子宮吸吮效應」:女性在性高潮過程中,子宮內的壓力會增加;隨著這種壓力的增加,會導致身體不由自主地吸入更多的精子,從而造成受孕機率的提高。
他們觀察到,男女如果採用面對面腹貼的性交姿勢,女性最容易達到陰蒂性高潮。從生理反應看,女性達到性高潮最頂點的時候,陰道外部會有節律地收縮315次,而陰道內側則會膨脹,子宮也會收縮好幾秒鐘。女性的陰蒂受到刺激,腦垂體就會釋放出催產素,這種荷爾蒙可能就是促成上述生殖器反應的媒介。陰道的節律性收縮就會把精液送入子宮,從而提高了懷孕的機率。
Robin BakerMark Bellis在《Human Sperm Competition》中提到兩種假設:戰斧(poleax)和上吸(upsuck)。上吸(upsuck)假設:性高潮陰道和子宮的收縮有助將精子吸入生殖腔,因此可以作為協助特定男性精子受精的一種輔助機制;女性可能會選擇性的保留或是排出不同男性遺留在他們體內的精子。在某些物種的鳥類,有時雌鳥交配後可能會完全排出雄鳥遺留在他們生殖腔內的精子,不過目前還不瞭解是透過什麼樣的機制進行。
事實上,目前對陰道排出精子量的測量發現,一般情況下,男子射精後的30分鐘內,女性排出的精子量約為總量的35%。如果女性達到了性高潮,則會排出約30%的精子(Danielle Cohen, Jay Belsky)。這5%的差別似乎不大。但心理學家假定,如果這種5%的差別始終存在,並且一代傳給一代,那麼疊加起來就會變成進化過程中的一種「選擇性壓力」。這意味著,如果女性沒有達到性高潮,那就會浪費更多的精子。因此,子宮吸吮效應證明,女子性高潮的功能,就在於把精子從陰道送入子宮頸而後直達子宮,從而提高懷孕的幾率。
批評
70%沒有藉由性交得到高潮的女性可以由自慰得到高潮(Shere Hite, 2004; Elisabeth A. Lloyd, 2005),若上吸現象有穩定的選擇性壓力,那麼不應該只有部分的女性可以達到高潮,因為這表示未曾達到高潮的女性在演化上有先天上的劣勢。
Lloyd認為性高潮有許多社會化和個人經驗的因素,不是可以藉由在實驗室從事性行為的研究而達成。
MastersJohnson的實驗方法也受到批評,他們的許多受試者是妓女,很有可能由於他們的大量性經驗產生偏差,而沒有辦法代表母群。並且在實驗室觀察的作法也受到質疑,受試者在實驗室無法完全放鬆,雖然他們有給予受試者練習的時段,但仍然與真實情況是不同的。
平躺假設:困倦平躺保留精液
Richard L. Duncan提出平躺假設,也就是Robin BakermMark Bellis提出的戰斧(poleax)假設:人類演化到兩足直立行走的階段後,女性陰道與地面的相關位置不利於受精。因此女性性高潮的功能,就在於可以使女性困倦並保持平躺,以防止精子流出,從而提高受孕的可能性。
批評
假如性高潮的目的,僅僅是為了讓女性保持平躺以防精子流出,那麼女性體內應該留存更多的精子。然而事實並非如此,精子流出的時間與女性體內遺留的精子量沒有任何關係。
同時,戰斧假設不太可能是主導性高潮演化選擇的主要力量,因為這排除了人類以外的雌性動物也可能有性高潮,這之間是否有相關無法確定,雖然許多科學家都建議女性在行房後躺平,或採用特定體位性交,藉以增加受孕的機率,但到目前為止都還沒有足夠證據支持。
保護假設:避免幼兒受到傷害
此假說認為雌性為避免雄性殺死嬰兒,欺騙雄性,分離性交與性高潮。
靈長類動物學家Sarah Hrdy為解釋女性性高潮的起源而提出了保護假設。觀察發現,許多哺乳動物在懷孕期間,對性完全沒有興趣,而且在哺乳期間也不能再懷孕。此時,雄性為了自身的繁殖利益,便會殺死嬰兒,以便讓雌性排卵和受孕的迴圈重新開始。於是他假設:遠古時代懷孕的女性,為了保護嬰兒免遭雄性的殺害,只好答應雄性的性要求。雄性以殺掉嬰兒來脅迫女性投入於性,這有助於解釋女性會渴望得到性高潮(至少是陰蒂高潮),即使是她還處在哺乳和撫養嬰兒的時期。按照這一假設,把性交與性高潮分開,不僅不會限制一個女人的性,反而鼓勵她去和許多男性共用雲雨之歡,從而也避免了男性去傷害她的孩子。
由於人類是動物中少數隱藏排卵期的生物之一。男性沒有可靠的方法確知他們的性伴侶何時能受精。人類幾乎持續不斷的性行為可以被視作人類隱蔽排卵期的直接後果。多數其他動物都將性活動限定在廣而告之的排卵期前後的發情期階段。
Hrdy:「雌性在短時間內連續跟不同對象交配,因此讓他的幼雛逃過一劫,提高他們的存活機率。所以重點不只是在高潮,而是在兩次高潮之間,不需要間隔長時間沒有性反應的多次高潮。」
父權確定假設
女性的高潮意在向對方傳遞這樣一種信息:你讓我獲得極大的滿足,因而我會對你的性忠誠。藉此提升對方的親子關係(父權)確定感,繼而獲得對方對自己與子代更大的投資和付出。
但這卻無法解釋為何女性不總是會性高潮,基於這種理論下的最佳策略應該是:在所有性交情況下都獲得性高潮,藉此得到男性的穩定持續投資。
父權混淆假設
女性性高潮促使她願意與多個不同的異性發生性關係,使得更多的異性願意保護並投資她的子代。
然而女性性交前所能獲得的好處,似乎遠低於懷孕及撫育幼兒的成本,儘管他可以與多位異性性交,獲得許多好處,但遠比不尚未幼兒找一個穩定的父親來的划算。
General Discussion
            這些理論中沒有任何一個是獨立且完美的。父權確定假設及父權混淆假設都是簡單但邏輯基礎不足的理論:這兩個假設都認為女性的性高潮是一種「傳遞訊息」的工具,然而若單單是為了傳遞訊息是否有必要花這麼大的「力氣」來高潮呢?之中的成本與報酬令人質疑。另外,此二理論都認為女性高潮得以換來許多好處,包括父權確定假設推演出的單配偶制,使的幼童可以獲得穩定投資,但同樣的,這樣的花費心力是否值得?若高潮真的可以因此「綁」住男方,那麼無高潮的女性不就應該早就絕種?父權混淆則相反,認為是為了獲得不同異性的投資,然而人已脫離群體交配,這難道不是暗示高潮只是演化下遺留的副產品?並且,獲得男性的短期投資從來就不是女性所要擔心的,而是如何能獲得長期的投資才是女性需要擔心的問題。
            從胚胎發育的觀點,女性高潮似乎就只是副產品。但仍有可能是:產出了副產品後發現有其效果而留下繼續演化。或許副產品假設可以解釋「由來」,但未解釋男女有別的高潮生理差異。有一個可能是:副產品理論和其他理論同時都是對的,女性性高潮純粹是男性性高潮的副產品而產生,但在這之後女性的高潮仍繼續演化,造成現在的差異。這同樣可以解釋女性的陰蒂高潮對繁衍似乎少有助力,但陰道高潮之感受卻類似於陰蒂高潮,而需要更複雜的外來刺激來達成。
            享樂假設與擇偶論都是偏向於行為主義的觀點,將高潮解釋為某種操控女性行為的刺激,但亦仍有其不足之處。然享樂假設雖無法解釋性高潮之必要性,但對於性別差異上的解釋似乎是足夠的:女性在養育後代的投資上需要付出比男性多出許多的代價,因此女性的高潮需要更強烈、更誘人,但偶爾才能得到。同樣的,擇偶論與享樂假設有其互相解釋之處:女性因為欲得到高潮而促進性交發生,但又無法在每個男性身上都得到高潮,因此必須追求更好、更適合的伴侶。
然而,女性的高潮在種類上有所差異,至少分為陰蒂高潮與陰道高潮,若享樂與擇偶是高潮的意義,那是否意味著陰蒂高潮單純剩下副產品之解釋了。一般來說,陰道高潮對於女性有更大的影響力,因為通常同時需要肌肉撞擊等情境來達成,不是女性一人所可以達成,但陰蒂高潮則相反,自慰無法得到高潮的女性只有約14%。又或者是陰蒂高潮是副產品,但因為有使女性渴望陰道高潮的作用而在演化中被留下?
根據科學研究所得到的子宮吸吮效應在實驗結果上似乎非常有說服力,但仍無法排除為何不是子宮吸吮效應其實才是真正的副產品?另外,若這5%保留精液能力的差異持續發揮演化壓力,那些無法高潮的女性是否應該遭到淘汰呢?並且,在許多物種中雌性個體都是試圖排除體內的精子,以留下品質較優良的,為何人類雌性是希望全數保留?個人認為,子宮吸吮和平躺假設是個「解釋高潮附帶功能」的理論,並無法說明女性性高潮之演化意義,同時因為其機制與運作方式(陰道規律收縮等)或使人平躺的慾望在演化上似乎太過複雜,因此純粹只是得到後遺留下來的「好的副產品」。
總結來說,個人認為副產品假設足以解釋女性性高潮最初始的由來,特別是陰蒂高潮的部分,但在演化的過程中,產生了享樂、擇偶的附帶好處,或許在這之後才出現了陰道高潮,使女性得以因高潮而增加尋找更為合適的伴侶的動力。
男女性高潮的不同之處
一般認為,女性性高潮是一種極其強烈的身心反應;其反應模式及高潮持續的時間上都不同于男性性高潮,比男性的高潮來得更強烈、更持久,快感區域分佈也更廣。
儘管男女在性高潮中都處於極樂或「熱血沸騰」的狀態,但男女雙方對這種性高潮的體驗卻是相對不同的。大致上說,女性的性高潮一般可持續一到數分鐘,而男性的性高潮一般只持續數秒鐘。從性生理上看,在一次性高潮過去之後,女性幾乎立即可以得到恢復,而男性的恢復期則或多或少要長些。
研究發現,在真正歡樂的巔峰,女人的腦處於「停機」狀態,腦部包括掌管恐懼、情緒的區域,都比較不活動;如果假裝性高潮,這些腦部區域依然活躍。另外,跟意識有關的腦皮質,在假裝性高潮時相當活化;真正達到高潮,就顯得「安靜」多了。
證據顯示,我們的祖先熱愛「狂歡式性愛」。這種生理傾向使女性生殖器官內留存較多精液,增加懷孕機會。所以,女性如果要一次又一次性高潮,通常要比較長的性愛時間,這意味著她們或許需要同時與多個伴侶發生關係。獼猴、黑猩猩等一些與人類十分相近的靈長類動物,常會透過「群體性交」的方式使女性達到高潮。
平均而言,女人的肉體上的性衝動不像男人那麼強烈,而且挑逗性慾的過程也比較慢;從演化的角度來說,他們必須比較謹慎,而且避免『速戰速決』的男性高潮,也比較符合他們的利益。
Malcolm Potts & Roger Short, 1999
性高潮是否是人類獨有的
至少在上世紀60年代,靈長類動物學家還認為,在野生的靈長類動物中,雌性的性高潮是極其罕見的。性學家Alfred Kinsey曾寫道:「在靈長類動物中,雌性有性高潮的證據,到目前為止僅能從被俘獲的動物中取得。在可以觀察到有明顯雌性高潮證據的案例中,雌性高潮均是由直接並持續刺激其陰蒂或陰蒂區而得到的,或是由實驗所設計的,或是由她與另一動物磨擦身體而得到的。」雌性動物雖有觀察到「劇烈反應」,但這並不意味著她們已達到性高潮。
到了70年代,學術界開始了重新評估:「雌性靈長類多半可以達到性高潮」。截尾彌猴(Macaca artoides)雌猴在交配時會出現「緊握」(clutching)反應,這時候雌猴會轉頭看他的伴侶(這些猴子不是採取面對面的體位交配,而是雄猴趴伏在雌猴背上),並且試圖碰觸他。用這些資料來比對在實驗室裡刺激雌猴陰蒂和陰道所觀察到的行為,似乎可以推論這些雌猴確實經歷類似人類的性高潮快感。Alfonso TroisiMonica Carosi的研究在兩百四十個交配案例中觀察到八十個類似性高潮的反應。
生物學家Malcolm PottsRoger Short指出,人類以外的某些物種可能比較容易達到高潮,因為他們陰蒂的位置比較靠近陰道。人類不容易達到高潮是因為人類的嬰兒較大,骨盤為了配合嬰兒的體型,導致尿道和陰蒂都跟陰道離得很遠。但人類以外的動物是否比較容易達到高潮目前還沒有資料印證。
男性生殖器的演化意義
根據心理學家蓋洛普的說法,人類的陰莖其實是非常了不起的「工具」。每個人的尺寸各不相同,但和其他靈長類比起來,人類的陰莖特別大。在勃起時,它平均長度達12.715.2公分,周長可達12.7公分,即使是和人類現有關係最接近的黑猩猩,比較之下也相去甚遠,如果計入身高體重,那麼黑猩猩的陰莖在長度和周長兩方面,都只約人類的一半而已。
人類陰莖最重要的特色並不是龜頭本身,而是其下的冠狀脊。Rebecca Burch在《evolutionary psychology》中指出「較長的陰莖不但能把精液留在陰道較難接近的部位,而且藉著填滿和擴張整個陰道,也有助於除去其他男性留下的精液,從而提升自己做父親的機會。」
精子細胞可以在子宮頸黏液中存活數天,若在這段時間內有一名以上的性伴侶,那麼這兩名男性的精子就要為進入他的卵子而競爭。(有一個案例是男性異奇偶性(heteropairty)雙胞胎,是由兩個不同的父親在很短的時間之內,接連和他們的母親發生性行為而造成的。)
根據蓋洛普的「去除他人精液理論」,男性的陰莖造型能夠有效的把競爭對手的精液由自己伴侶的陰道中排除。更明確的說,冠狀脊發揮作用,除去了外人精子,根據這個分析,抽插的效果就是為了要把其他男性的精子由子宮頸內抽出,聚在冠狀脊。在《Evolution and Human Behavior》中他甚至還製造了人造性器官模型和人造精液來作為實驗,發現有冠狀脊的陰莖可由人造陰道中抽出91%的精液,沒有冠狀脊的只移除了35.3%
另外,男方指責女性不忠後,雙方發生性行為時,男性陰莖抽送的動作往往更深入更快速。男女分別之後再重逢的第一次性行為往往更激烈。
對這種理論的一種反駁是,男性也會藉著抽送動作把自己的精子抽出性伴侶的陰道,結果降低了自己的繁殖機會。然而,射精之後會有一段「不反應期」,或許就是為了避免排出自己的精子所產生的適應現象。


—20140813
補充:女性性高潮的關鍵:「The Mind」。
        University of Ottawa的性學研究所受訪指出:女性高潮的關鍵:「內心越是淫蕩的女性,越容易放得開,比較容易敏感,最後升天;反觀對性愛比較「淡定」的女性,高潮就離自己比較遠」。原文指出:Women in the study who reported regularly reaching orgasm during sex seemed to be more focused on their bodily sensations during intercourse than the women who had trouble having regular orgasms with their partners, the researchers said.

英文原文:Sexy Thoughts: The Mind Is Key in Female Orgasm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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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ampedia.org/wiki/Key_Terms_in_Evolutionary_Biology_of_Sex,_Gender,_and_Sexuality:_Parental_investment_theory

—20150711
TED 中英字幕: 瑪麗 ‧ 羅區 (Mary Roach) : 10 個性高潮的秘辛
 

媒體亂象是誰的責任?有解決之道嗎?

        多數人喜歡「媒體亂象是閱聽者與媒體的共同責任」這樣的說法,這些人暫時忽略兩者的責任分配,認為將此現象歸咎於這兩者是絕對正確的。然而,我認為媒體亂象這個問題應該以不同角度依序切入:第一,如何判斷責任歸屬;第二,價值判斷;第三,從演化角度分析解決之道。

因果關係並非責任歸屬

        我們通常同意媒體亂象的原因是閱聽者,這是因為是閱聽者在選擇其所要接受的媒體。我們的判斷方式是:我們可以透過改變閱聽者(的喜好),進而改善或強化媒體亂象;若是改變媒體而不改變閱聽者,則終究會回到媒體亂象。但儘管因果關係是如此容易確立,卻不能由此推論責任歸屬。

        若一件事是某人所造成的,是否就是他的責任?絕對不一定。一個闖紅燈的機車騎士,受到遵守交通規則的駕駛衝撞。部分的人傾向認為衝撞的車為「原因」,因為是他撞的,而機車騎士是被撞;然而若加入了理性判斷,我們會把責任歸咎於闖紅燈的騎士,並因此改口為「騎士是肇事原因」、「駕駛只是純粹物理撞擊事件的原因」。由此可見,原因來源並不可以直接推論到責任歸屬。

責任歸屬的判斷條件

        若要確認媒體亂象的責任歸屬,必須先建立一個好的責任歸屬判斷條件。從上例可以發現,我們並不以原因來源區分責任,而是以「價值判斷」來確認,也就是「是非對錯」:機車騎士違規在先,因此他必須承擔他自己受衝撞的責任。

        或許有些人不滿意這樣的看法,認為責任雖主要是機車騎士,但駕駛者亦有其責任。故在此我希望能明確的定義:責任最大者就是責任歸屬。否則依此看法,任何人對於任何事都會有責任,只是程度上的差別,而我們在意的通常只是責任最大者,而非所有人的責任之程度分布。

究竟是誰錯了?

        確立了判斷基礎後,根據價值判斷,我們可以發現媒體亂象根本無法歸屬責任,而這並非判斷條件不好,而是媒體與閱聽者「根本就沒有錯」。對錯判斷在這裡並非我們常見的倫理判斷,而是「合理與否」的判斷。

        媒體沒有錯,因為市場篩選的緣故必須為收視率而生存,媒體業者本是營利事業而非慈善機構,首要目標理當為利益最大化。若今天有公益組織的媒體,產生相同的亂象,我們會毫無疑問的認為是他們的責任。而閱聽者亦沒有錯,人的喜好是有個人差異的,而這些喜好只要非病態絕無對錯之分,喜好腥羶色的報導絕不足以構成「錯的喜好」,事實上,這可能就存在你我的本性之中,而天擇結果亦是絕無對錯之分的,因此責任歸屬也不會在閱聽者身上。

        至於其他受判斷者,如政府,某些人會因為沒有立法控管而認為責任在於政府的政策制定上。這些批評看似合理,但卻未考慮現實因素,我們無法明確定義何種報導不該出現、何種可以,並以法規強制限制。若有人可以提出這樣的一個判斷標準,政府沒有制定政策便是不合理的。但目前為止,反而是制定了一個不合宜的政策會是更不合理的,因此政府也沒有錯,沒有任何人對媒體亂象有責任。

        而這意思是指,我們無法判斷責任「最大」者,但實際責任存在閱聽者、媒體與政府間,只是我們無法判斷何者責任最大,因此也無法做出責任歸屬。

媒體的演化與解決之道

        若要改善此現象,我們可以提出許多辦法,但實際可行的卻少之又少,當然,若有容易可行的方法,我們早就這麼做了。有許多我們一般會想到的方法,如:改善媒體素質。此方法提倡者認為媒體該由內而外進行整頓,改善其報導內容,並會在閱聽者間得到回饋,大家會以行動支持之。姑且不論是否有辦法令媒體「良心發現」自行整頓,若真有媒體這麼做了,閱聽者的回應到底會是如何?我們以價值判斷認為「閱聽者應該會支持」,但實際上不會。

        我們可以視媒體改變的過程如同演化過程,演化的改變無論是漸進、微小的或巨大、有斷層的,皆會在環境中淘汰不適合的改變,而媒體的報導必定是變動的,我們可以合理假設媒體曾嘗試或無意間改變,然而不穩定的策略已經遭到淘汰,換句話說,現在的報導策略為最符合環境的策略,也就是媒體亂象其實是最好的策略。因此媒體自行整頓是可能的,但為不適合環境的、不穩定的策略,根據麥柯阿瑟(R. H. MacArthur)的演化穩定策略(ESS, evolutionary stable strategy),不穩定的策略必遭到淘汰。而我們也可以合理推測,那些不改變報導方式的媒體已經遭到淘汰或被迫改變。

「媒體素養教育」可行嗎?

        而另一個常被大眾所提出的策略是看似較可行的,也就是「媒體素養教育」。從相同觀點,我們可以合理推測現今的媒體策略已經穩定,但這是在環境不變的前提下,當環境改變,最適策略可能會因此改變。因此許多人認為應該改變的是閱聽者的胃口,也就是改變「媒體演化所處的環境」。此方法是邏輯上可行且合理的,然而問題出在要改變閱聽者的胃口並不如在實際的自然界中放把森林大火一般容易。閱聽者的胃口是自幼時所塑造,多數人的胃口在定型後已經難以改變,儘管可以做表面上的轉換(在有第三者時,我們可以假裝看很有深度的新聞以提高自身形象);但在獨處時多數人仍然會想看自己原本想看的新聞。因此,要改變閱聽者的偏好最好方式是從教育著手,使有新偏好的閱聽者之整體比例逐漸提高。

        此方式是最有可能實行的方法,然而若我們以經濟收益的角度看待這樣的教育變化,會發現其效益非常低。若我們施以倫理教育,其所得的報酬有穩定社會的功效,並有附帶促進經濟成長的作用(偷竊減少)。但反觀若我們施行「媒體素養教育:提高國人媒體閱聽之選擇能力。其報酬非常低,多數人會認為這樣是「好的」,但其實無利可圖,無論有無改善,媒體的運作是相同的(改善後新聞成本反而會變高),而報酬是或許可以提高閱聽者的資訊擷取品質,但其好處不會直接反應到營利事業(媒體)的收益上。因此改善不可能發生,除非有第三方不為營利投入成本,例如政府不計損失強制進行「媒體素養教育改革」。

如何會有亂象?

        既然媒體亂象是社會演進之下的自然結果,那為何會有這個亂象?換句話說,如果這是自然現象,怎麼能稱之為「亂象」,或我們怎麼會意識到這個問題?

        這是因為演化朝向的方向不一定是人們所喜愛的,如同物種會絕種,但人們希望可以保育牠。演化是不包含善惡、獨立於人意識之外的,因此會有我們不喜歡的現象發生、會有我們無法接受的事情出現,我們或許不能改變媒體亂象,但可以改變自己的想法,我們對媒體演化所處的環境有一絲微薄的影響力,我們可以藉由判斷對錯、拒看報導不實的媒體影響其報導策略,或許投資報酬率小、或許努力可能白費,但這是我們能影響媒體演化的最佳行為。

論科學研究、商業利益與社會責任

三者的最大化問題

        三者所追求的在本質上是完全不同的:科學研究所追求的是知識與研究結果的最大化,商業利益則是追求利益的最大化,社會責任則是讓社會成本最小化。因此三者會產生衝突,而要如何在這些衝突中找到平衡,則是主要的問題。

        科學研究所追求的知識最大化是一個抽象的概念,不只是人所可以既載的知識或論文的數目,而是全體人類所擁有與渴望擁有的知識;商業利益也並非單純是金錢的最大化,而是「可能的經濟收入與潛在利益」的最大化,任何可能成為商業利益的事物或知識都算在內;社會責任則主要指的是,對「由追求利益或任何結果所產生的社會成本」的責任,而此責任在於最小化社會成本,降低此成本對於社會的不良反應。

        三者有一些稍嫌複雜的關係:科學研究與商業利益可以相輔相成,而商業利益容易促進「部分」的科學研究,但兩者都可能產生外部的社會成本,商業利益所產生的社會成本可能是最大的,但過大的社會成本可能影響另外兩者的運作。

族群或個體的利益最大化

        並非在三者中任取兩者的同時最大化或三者加總的最大化便是最佳解,也不是討論三者的權重與計算後的最大化,我們該探討的是我們究竟想要什麼東西的最大化,而我認為,我們通常所需要的是群體利益的最大化或個人利益的最大化。

        在我們要追求的目標是族群利益最大化的前提下,我們要做的應該是優先降低社會成本,同時極大化多數人的利益,最後才是追求少數人利益的最大化。因此這時我們取捨的優先順序是:社會責任、科學研究、商業利益。然而,這個前提並不是完全合理的,從結論可以發現,在這樣的前提下商業利益會受到損失,因此威脅到科學研究的進展程度,且某些人不會認同這樣的次序,有許多人認為個人利益的最大化是較重要的,畢竟追求多數人利益的最大化並不會為自己帶來大量好處。

        但若是前提改變為要追求個人利益的最大化,則順序變為:商業利益、科學研究、社會責任。在這種情況下,社會成本會變得極大,因此傷害社會責任,而可能只會促進某小部分的科學研究進展。這也不大家所樂見的。

基因利益最大化

        那麼,我們要如何在族群利益與個人利益間取得平衡呢?這則必須考慮演化穩定策略(ESS,evolutionary stable strategy)。根據生物學研究,在某些生物中會有互利行為,其互利行為對整個族群有極大的幫助,但卻不利於個體,這些行為對個體的好處是在某種程度上增進了其基因的傳遞機率。人的道德系統亦是一種互利系統,我們處在互利系統並維持其運作,目的是為了獲得未來的利益及極大化族群利益。因此在族群利益與個人利益間會有一個平衡點,他恰巧會是極大化了「基因的利益」。而這並非空談,雖在計算上非常複雜,但目前人類社會中的道德系統便是接近這樣的分配,目前的道德系統最大化了族群內對於所有基因的利益,若單看族群利益與個體的利益,都是沒有達到最大化的。這樣的機制是演化下的產物,那是因為演化的基本單位是基因而非個體或族群。

        因此,根據演化機制,首要原則是「基因利益最大化」,而在之中產生一個「個體利益最大化」與「族群利益最大化」的平衡,在這個平衡之下,再找到一個「知識最大化」、「利益最大化」、「社會成本最小化」的平衡,也就是題目所述的「科學研究」、「商業利益」、「社會責任」。

現今的狀態

        但究竟如何是平衡呢?我無法肯定,但我會斷言:現今已經是極度接近平衡的狀態(整體看來)。理由是人類文化是個變動的演化過程,文化的演化會遭到外來文化的適應與同化,在這樣似基因的競爭過程中,較好的價值觀被留下,因此目前全球化的趨勢下,對於「科學研究」、「商業利益」與「社會責任」整體是趨向於「基因利益最大化」的平衡,而這當然是在無人為意識與操控的情況下所完成的。

        而我們的問題來自於:我們說不出平衡是什麼,但仍認為要有個平衡。因為我們無法量化計算三者的變動曲線,因此找不出最大化的平衡點,但我們確實相信平衡點存在。因此這個問題會十分容易被注意到並受到討論,但事實上演化機制已經替我們計算清楚,只是我們無法意識到答案罷了。

如何才是合乎良心,不致陷於黑心?

        要討論良心,勢必得先了解道德。我們時常可以找到兩種極端的人:極度功利、自私的人,或富有道德感、為大眾著想的人。而這兩種人在行為上可能不會有極大的差別,自私的人仍然會因為行為對其有利而助人,但他們在意圖上卻有明顯的不同,而這之間的差別,就來自於「良心」。自私的人會計算行為所得利益,發現許多時候表現的像有良心一樣是最佳策略,如協助同學的課業,其增加了競爭對手的程度,可能相對降低自己的排名,但可以得到認同與感謝,並可能在之後得到回報;相反地,善良的人也會幫助同學,然而他不會是因為計算利益所得到的結論。

        這裡便會產生一個疑問:為什麼許多時候,自私的人精心計算的結果會和善良的人之行為不謀而合呢?換句話說,為什麼在多數情況下,最佳策略好像已經被「植入」普通人的行為模式中,「道德感」似乎已經在無意識之間幫我們計算出了最佳解?

心理性道德

        根據心理學中的Mind Perception Theory,道德似乎可以被明確界定出來,此理論認為所謂的「不道德行為」有兩個必要條件:Agency與Experience。簡單來說,當某人打了另一個人,建立了受害者與加害者之間的關係後,我們要分別判斷:受害者是否會痛(Experience),以及加害者是否有意(Agency)。若加害者有意打了機器人,機器人不會痛,我們似乎就會因此認為這並沒有不道德;若加害者無意揮打到了某人,儘管此受害者會痛,但因為加害者無意,我們似乎也認為這並沒有不道德(但他仍須負責)。我個人認為,這樣的判斷條件足以成為標準。

        然而問題是,這樣的判斷標準實在太廣,許多時候困難的在於如何分辨加害者是否有意,我們傾向以整個環境脈絡解讀加害者的動機,但這會因此產生極大的文化差異。例如:當加害者殺害了受害者,我們可能認為他是不道德的;但若我們了解到,那是警察殺害了試圖反抗的殺人犯,那便沒有不道德;然而在某些部落中,加害者若殺害了其他部落的侵略者,不但沒有不道德,更可能被視為英雄。

        由此可見,雖我們可以建立一套泛文化的的判斷標準,但道德並不是如此簡單,且我們心目中真實的判斷標準並不是依靠此理論,我們是依照整體脈絡,進行「這件事在我的文化中是否被允許」的判斷。由這樣的結論,我們是無法定義一個絕對的道德標準的,就算在同一文化之下,仍可能會因為每人成長環境的不同而產生細微的判斷差異。

        此時,我們想問的是:道德存在認知差異、找不到一個公認標準,但在真實的世界中,是否有一個至高無上的道德標準?

生物性道德

        霍布斯的道德起源說是多數人能接受的道德由來,其宣稱道德是一個互利系統,然其無法解釋之處是在此系統下理智判斷者應該背叛大眾,進而獲取最大利益,但多數人並沒有這麼做。我們可以大膽假設:沒有使道德崩壞的原因便是良心。良心壓抑了不道德行為的意圖,儘管有些人宣稱他沒有良心,但他通常仍有與良心運作方式相同的判斷條件(計算進他人觀感的期望值決策模型)。

        從演化上,良心的出現不但增加了基因延續的機率、維繫互利系統的運作,更有力的保證了人類道德系統的維持、並促成文化與科技的成長。既然如此,良心應該會有他的最佳標準,使道德系統可以以最有效率的方式運作,且這是在人的意識之外的。換言之,在生物圈中所遵循的「互利系統的運作標準」便足以稱作生物的道德。

        因此,我可以由此定義出一個生物界中的「生物良心」:族群(互利系統)內利益最大化。不符合族群利益最大化的決策,都是不合乎良心的,換句話說,就是黑心的。

如何選擇

        我們可以以一些極端的例子來檢視生物性道德在人類社會中是否適用:若最新的科技允許我們犧牲某一個人,便能治療一百個人的絕症。若那個人願意,他便是符合良心的,事實上,若犧牲了一個人可以拯救兩個人的性命,仍是符合良心的,因為這極大化了族群的利益。

        但容易產生爭議的地方在於:是否可以犧牲少數人的利益換取族群利益最大化,這是否是良心?根據心理性道德,受害者有感但加害者無意,支持者認為這是為了大家好,持反對立場者認為不能因為這樣犧牲少數,心理性道德沒辦法讓我們得到一個共識,所以這是一個有爭議的問題。然而,生物性道德不會有這個問題,它允許我們犧牲少數利益,換取利益最大化。在生物中,這種現象隨處可見:如工蟻的犧牲奉獻換取蟻后產能的最大化、蜜蜂捨身禦敵只為守護家園。生物性道德是常見於自然界中的,但與心理性道德產生差異的根本由來在於:人有意識。我們可以因此投射自身到受害者身上、產生同理心,並認為自己不會想承受之,因此認為那是違反心理性道德的。

        然而,既然要分辨如何是合乎良心,我們該問的便是:哪一種良心是最好、最接近真實世界的?而理所當然的,會是生物性道德,因此我認為合乎良心的定義就是合乎生物性道德:族群利益最大化。

        但這會讓人懷疑忽略心理性道德是否合理?我們通常認為心理性道德的存在必有其道理,甚至是人之所以為人的理由。

心理性道德的演化趨勢

        在生物的演化中,隨著時間的推移,生物道德是不會被違反的,因為擁有良好的共生系統,相當於有了演化上的優勢。極度容易受到剝削的基因會遭到淘汰、剝削力太強的基因也會因為沒有可供剝削者而破壞平衡,因此維持平衡的生物性道德共生系統遠勝於沒有道德的獨立個體集合。

        反觀心理道德,若在生物界中有個穩定的最佳策略,為何心理性道德不在這個穩定的情況內?事實上,文化的演進在無意間印證了演化趨勢,較穩定的道德制度在文化的概化與取代下被留住。例如古時婦女的纏小腳,現在看來是違反心理性道德和生物性道德的,但在當時卻只有違反生物性道德。當我們把道德制度放在時間的尺度上來看,可以發現心理道德有趨近生物道德的趨勢,而這是必然的,因為生物道德有演化優勢,且是最佳策略。因此不適宜的心理道德制度被淘汰,適當的被留下。

結語

        合乎良心的行為是「符合生物性道德的」,以演化觀點足以說明為何非心理性道德。若在現代遭遇到符合生物道德但違反心理道德的情況,意味著心理道德的演進不完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