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彙整: 生物學

當和諧成為奢望 —— 論為何貪婪

        我們渴望、追求太多的「更好」,物質上,食衣住行;心靈上,快樂與情慾。你可能把它視為理所當然,我們幾乎把追求「更好」當作人的本性,我們也從沒有重新思考,為什麼人要不斷的追求更好的生活?

        從本質和起源上探討,人的慾望之所以無限,是大自然的設計。在原始自然中,人類的資源是永遠不夠的,食物無法囤積到一輩子夠用,武器工具、房屋隨時會損毀,我們學會收集並保留更多資源,為的是自己的生命保障。然而隨著社會的建立,問題開始產生:我們沒有體認到自己的資源已經足夠了,仍舊不滿的追求著。這是演化遺留下來的傾向,最初目的是在保障生命延續。
        你或許無法接受我說人的資源已經足夠了,多數人認為自己的錢不夠多,因此沒辦法買到所有想吃、想用的東西;或認為自己的生活不夠美滿,住家不夠寬闊、生活水準不夠好。但事實上,我可以保證你吃的東西夠了、住的地方也夠了,你只要拿政府救濟的低收入補助,一樣可以吃便宜的東西過一輩子,你住的地方再差(或許是露宿街頭),你仍然可以這樣過一輩子,生命之所需事實上已經達成。

        請想像一個例子:設想你現在處在連自身都難保的原始部落,隨時可能會有猛獸入侵,沒有田地,只能採集、漁獵,這時候難道你會定什麼偉大的生活目標然後追求它嗎。不會,我們會盡力滿足生活所需,這時就算食物夠多了,我們仍會多儲存一點,以防天災。但問題出在,當我們排除了意外的情況(如天災),人仍然會不斷追求更多、更好,因為演化機制沒想到,人會有「夠多了」的一天。

        因此我們貪婪。

        現今社會就是人擁有的「夠多了」,但我們每個人仍然在持續追求更好的東西。說真的,你問問你自己,你想要更多錢,到底是為什麼呢?難道你不夠活過今天嗎?夠。你不夠活過這輩子嗎?事實上也夠了(或稍微做點事就夠了),那為什麼還要更好呢?以防萬一?多數人也預防了(我們知道在遇到大地震傾家蕩產時,會有人接濟我們)。那麼我們追求的那些更多,到底是為了什麼?

        現在可能你會開始賦予自己人生的價值,你可以說,我要更多錢,因為錢代表了人生的價值,而追求更高價值是人的本能(事實上人沒有這個本能)。你也可以說,我要吃更好的東西,是因為人的本能是要吃好吃的而非能吃的(那是想,不是本能)。或是說,我要活的有尊嚴,不只是活著(看吧,你只是在自己賦予「追求更多」這件事價值:尊嚴)。也可以說,我要追求心靈富足,因為那是在生理需求之上的「更高層次」。
你確定嗎?我們知道沒有了心靈上的富足,沒有了幸福感,沒有了生活中的小確幸,我們依然能活的好好的。但沒有了食物,肯定會死。

        所以什麼是人生的價值?那我們為何還要追求更好的一切?人的價值到底是大自然賦予的,還是我們自己賦予自己的也算數呢?設計上,我們貪婪,但你為什麼還要繼續貪婪呢?

當和諧成為奢望 —— 論快樂

註:原文有文意上的表達錯誤,已在下方補充說明,但為保持完整性仍保留原文。

        許多佳句都在叫人及時行樂、做快樂的事,他們可能以不同的包裝出現:從生命無常、秉竹夜遊,到做你想做的事、開心最重要。這樣真的對嗎?人生的意義是否快樂兩字可以概括?

        讓我們先看看快樂這件事是什麼。
        快樂,其實沒有這麼偉大,它的由來只是怕人做傻事的一種生理機制,讓人知道你該做什麼。講明白了,就是當你做了對的事時,身體會給你一種感覺,讓你知道:「哦,我做的對,而且我要多做一點。」這種感覺就是快樂。從原始一點的活動想起,人獵捕到動物、作物豐收、追求到配偶、找到安全居所、性交、子孫出生,這些都是會令人快樂的吧。這些快樂,很明顯就是要人們多做一點這些行為,因為有助於生命的延續。
        然而,隨著社會發展,快樂被一層又一層的制約。現在我們撿到錢會快樂,不是因為錢好吃,是因為錢可以買吃的(這就叫做制約,但你根本不是因為錢可以買吃的而快樂了);你買了一件衣服,覺得穿起來好漂亮、感到快樂,不是因為人天生要追求漂亮,是要吸引異性(人也忘了這件事)。好,然後越來越複雜的事情出現,你打贏了一場球賽,快樂到不行,這些跟生命到底有什麼關連?那你是在快樂個什麼勁呢?我們可以化約然後解釋它:贏球的快樂來自成就感,成就感是為了人追求卓越,追求卓越是在原始情況下為了追求更好的生活品質。(!!原來)是的,但這中間不是有問題嗎?事實上贏球根本對生活沒什麼幫助啊(還讓你累的半死)。快樂的制約本身沒有問題,但社會化之後制約了太多層,在這一層又一層的轉換之下,快樂變質了,已經不符合生命所需,而是幾近變成一種「純感覺」,然而多數人沒有意識到這件次事,仍舊死命的追求快樂。

        先說聲抱歉,這樣說真的很殘酷,但你可以試著給我一個你在打任何球類運動的理由?不外乎是:健身、有趣、贏球的成就感、爽、交朋友,這些有多少是為了快樂?都是。但哪一個真的有助生命?大概除了健康以外都沒有吧(某些有,但那些不應該是你打球的主要目的,健身有更有效率但不快樂的方式)。

        佛洛依德認為,人的本我遵循著享樂主義。但自我仍可以提出一些不符合享樂的行為:像是取悅討厭的人,我們忍受不快樂,為了獲得可能的利益,排除掉你其實是想獲得快樂的情況,這些事應該都不會偏離生物原則吧?是的,沒有經過快樂這道「饗宴」,我們的所做所為基本上會符合本性。排除以快樂為目的做不快樂的事,如念書(假設你念書不是為了快樂)、上健身房(不是為了看帥哥),我們會發現這些更符合那些該追求的事物(念書為了生活品質、上健身房為了強身體魄)。當然,這不是說我們從今以後都要忍受痛苦不追求快樂,我並沒有否定它的價值,也不是說你不該再打球(但在我發現這件事後,我確實不打了)。我只是想問,你認為你在追求當下或未來的快樂,你到底在追求什麼?你真的知道嗎?

—20140123
        這篇想提出的問題是許多的快樂是受到制約的,但在很多情況我們不考慮實際需要的需求,而單純追求制約之下的快樂,這造成決策不理智的情況。舉例來說,一個富家子弟可能真正想要的是成家立業、安定生活,但因為他追求快樂,可能行為風流倜儻、到處揮霍,我們可以說他受「快樂」所迷惑,而忽略了他真正想要的。在這種例子中,我們通常可以合理的發現行為人是不理智的;但在理智的人身上,我們做出的常是正確的判斷,例如打球為的可能是交友聊天、運動健身、追求成就感,這些動機我們可以化約成為了快樂和健康,但我們並不能判斷這時是受到快樂迷惑的,因為交友確實有助生活。
        因此重要的問題在於,我們應該判斷自己想要的是什麼,然後從事可以達成或有助於此目的的行為,而不應單純追求快樂,或以快樂來判斷行為的合理性。
        但在某些情況我們會或能單純追求快樂,例如無知的情況,當我們不確定行為會帶來什麼報酬時,我們可以根據此行為是快樂的來認定他是「好的行為」,因此一再從事,這有時確實是正確的,例如我們小時候出去運動;然而有時是錯的,例如吸毒。另一個無知的情況是:我們不知道自己要的是什麼,所以我們可能會多方嘗試一些能獲得快樂的行為,這有好有壞,好處是,做了這些行為我們確實能感到快樂,而他可能真的是有助生活或確實是本人想要的;壞處是,仍然可能受到快樂誘惑,可能因為快樂我們便認定「那真的是我要的」。例如年幼時某人因為考試高分快樂,便認真念書,長大後發現知識確實是他想要的;或某人因為打電動得到快樂便荒廢課業,事後後卻發現這不是他要的。快樂在無知時變成了雙面刃,我們可以選擇相信或不相信,但仍然需要主動認知判斷。

        補充部分與原文有不同之處,是為我的文意表達錯誤,請優先參照補充部分。決策模型與對於目標的決定等詳細問題,會在撰寫中的人生說明書第二版中提及。
        感謝 提出質疑並與我討論使我發現錯誤,也謝謝他提出打球的動機。

—20140314
        補充林以正教授演講時所提到的以下現象。
        心理學上的概念「心流經驗」(experience of flow)與「高峰經驗」(peak experience)足以說明受快樂所制約後的心理狀態:

        Flow is the mental state of operation in which a person performing an activity is fully immersed in a feeling of energized focus, full involvement, and enjoyment in the process of the activity. (Wikipedia)

        人在這種狀態下感受到快樂,但這時的情境與行為不一定是生命之所需,但我並沒有質疑這些狀態的價值,不過從純物理觀點,我們可以把這種經驗看做是一種心理狀態的自我調整。

延伸閱讀

論希望:負期望值行為的由來與價值

        為什麼人會願意買樂透,就算知道期望值是負的,他們仍然買?而這樣的行為是否真的合適?又是如何產生的?

        這種行為來自於人在原始社會中因應資訊不足的情況,因為沒辦法每件事都估算機率與代價而產生的演化策略。舉例來說:一個原始部落決定是否要搬遷,他們因為不知道找到新居所的機會多寡,更不知道新居所的好壞程度,故無法決策是否要搬遷及計算其期望值。
        因此人有一種機制,這便是希望的由來,讓人在資訊不足的情況下能踏出新的一步,而這在原始社會中是有助人類發展的[1]

        問題出在現實社會中資訊不足的情況變少了,而我們常可以明確計算出期望值,但人還是保留追求希望的行為特色。因此有賭徒。
        但也因此有偉人。
        然而機率本身不會變,我們可以從「偉人」和「未成為偉人而失敗的人」的比例略知一二。

        這樣的機制在現在的環境中使許多人做出不明智的決策,例如前例的買樂透(做公益成分可以其他方式代替)與賭徒心理。但如果換個角度,就結果論容易讓人誤解是好的決策,例如僥倖成功的生意人或股東,他們的負期望值行為或許恰巧發生在低機率高報酬的結果,而人們會稱它是勇敢放手一搏或預測精準(事實上他們無法預測),但此行為仍然是不適當的。[2]

        一個常見、簡化後的例子是:假設現在只有告白與放棄兩種選擇,且確定告白後會當不成朋友(完全負報酬),且告白成功的機率低,則依據期望值計算我們不應告白。但此時告白有希望效果(低機率高報酬),許多人仍會選擇告白,而這是明顯不理智的。[3]

        然而希望並不是因此就沒有價值的,由上而論,在資訊不足的情況下藉由希望的判斷有可能是有益的。
        雖希望與信念所產生的動機驅力是不易估算的,可以藉由產生希望而增加某困難行為達成的可能性,但這種希望與上述的希望稍有不同,這種希望是「相信會成功」,但上述的希望類似於「覺得有可能成功」,兩者在語意上不同,無法比較。但有其價值是無法否認的。

[1] 不一定有助少數群體發展,但有助全人類,因為無論其負報酬多高,都不致於使人類滅絕;就算得到高報酬的機率很低,只要有此機制就會有人得到高報酬。

[2] 我們不能因為「相信」負期望值行為會發生在機率很低但報酬很高的事件上便從事,因為信念不會改變機率,儘管機率非零。若你對我斷言此行為「不適當」有意見,請換個角度想,從事一件容易失敗的行為是否適當?若我現在跳樓有極低機率學會飛翔,我是否該跳樓?(不跳我學會飛的機率幾乎是零吧)

[3] 「有告白才有機會」、「不告白機率再低都不會發生」便是只看成功情況的片面計算。但許多情況沒有這麼單純,例如有不告白繼續培養感情此選擇,若要反駁請先確定假設是否相同。

後記
        這篇計畫要打非常久了,但一直因為不確定演化基礎而無法下筆,儘管最後我的論點是無法找到證據支持的,但應該是十分合理的。目前沒有看過類似論點,所以應該是原創,但推測有許多相同的看法。
        感謝F.C.與我討論使我產生演化基礎是資訊不足的靈感,不知為何一直沒有想到。

—20140208
        在原文中我提出的是原始資訊不足的環境使人演化出追求希望的負期望值行為。經過朋友們的未看發表意見後,我發現資訊不足所含括的情況實在很多,但仍缺少了「正確推論」,如同我在:心物因果理論中所提到的心理因果關係符合物理因果關係的充分非必要概括條件中的條件c:

c. 資訊充足且正確的causal reasoning:使用正確的知識邏輯推理。

        而雖原文的重點集中在「追求希望的負期望值行為」而非「負期望值行為」,但就負期望值行為而論,我發現準確的說,資訊不足錯誤推論(~c)可能是產生負期望值行為的主要原因(充分非必要)。
        我們產生錯誤推論的可能性有很多,例如因為人注意到了樂透中獎的情況,或新聞媒體的報導集中於此,使人高估中獎的機率,造成期望值的誤判。吳宗霖:

這一波彩券潮,有一部分也歸因於媒體的推波助瀾。雖然正反面例子都有,不過記者在報導時總是將中獎案例擺在前面,虧本的擺在後頭。

或是從眾及迷信的行為。空心菜:

前次結果的錯誤因果推論導致的迷信行為

甚至包括心理成癮,這些都屬於錯誤推論。呂欣璟:

擁有希望的感覺會成癮,就像抽菸一樣,明知期望值為負而為之。

        而資訊不足亦可能有許多原因,包括自己沒注意到,陳奕凱:

我覺得人在面對利益抉擇的時候,會傾向注意有利於自己的部分,而非理性的負期望值造成損失。例如賭徒會看到一點點贏錢的機會,而不是看到大部分可能會輸錢的結果

 最後感謝這些回應的朋友們:陳奕凱、吳宗霖、空心菜、呂欣璟。(依留言次序排列)

當和諧成為奢望 —— 論人生價值

        人的價值到底是由誰來決定?是大自然,還是整個社會,還是我們自己?
        在現今的狀況中,大家所認為的是上面這三個價值的整合。大自然說活著才有價值,我們多數情況也同意並遵守;社會上說有倫理道德、服務社會是你的價值,有些人不同意,但多數人仍遵守;一些人沒有自己賦予自己的價值,但一旦擁有,我們有時讓他凌駕在一切之上,例如可以捨棄生命保留尊嚴、可以為達目的背棄道德。
        現在的問題是,這些價值到底是誰說了算?或許不是誰定的,我們或許也沒有仔細思考過,但為什麼這些價值「有價值」?我們為什麼大多都相信並遵行?

        事實上,大自然的價值只是一道讓生命延續的規則,「價值」這件事只存在人的認知之中、是我們賦予它的,我們用價值來解釋這條規則:「為什麼要活著?哦,因為那是生命的價值。」我們不會說:「因為活著是生命的規則。」人需要賦予這些基本規則價值,才能產生實現的動力。相同的,社會上的價值,也只是讓整個社會延續的規則。倫理道德、公益態度都有助社會延續。
        特別的是人的價值。他的產生可以不遵守任何規範,由上所推測,他存在是為「某種東西的延續」,不是生命,也不是社會。你可以試著解釋人的價值產生的過程及目的,並會發現都可以概化到一個最終價值:「快樂的延續」。
        其實,人生這個遊戲非常容易贏,因為價值是可以自定的,人終究是為了取悅自己。舉例來說,某些人會定自己的人生目標是「成家立業」,這大概和大自然的價值有些重疊,但我們先假裝他完全是人的價值,我們訂出這個價值,是因為「想要快樂」,也是因為「認為自己可以達到」。(有些人會定達成機率低到自己都不相信的人生價值,你會發現他無法因此快樂,而這是失敗的[1]。)
        簡單來說,我們為了想要快樂(生理上),我們定一個可達成的價值,然後遵循他,每當我們一達到,就得到了一點獎賞(快樂)。舉例來說,很多人的價值中有「尊嚴」,當他被羞辱時,他用其他途徑得到報仇,他便感到有尊嚴,於是他快樂,然這整個過程對生命、社會都沒有幫助[2],有時還會為了尊嚴而失去生命,但人依然死命遵守這條自己賦予自己的價值。

        然而,什麼是真正的價值,我們無法完美的定義,因為既然價值在人心中,便會因人而異,亦無法準確的做出排序。理論上,自然的價值要凌駕於一切之上,但在人的眼中,有時把自己的價值看的更重要,而我們沒有客觀標準。
        但既然自己賦予的價值就只有唯一目的:快樂。換句話說,人生這個遊戲非常容易贏,當然我們也沒辦法訂出一個極為容易的價值然後一直達到一直爽。但其實,你自己所賦予的價值其實沒什麼實質意義,在某些人眼裡,也沒什麼價值,所以什麼是真正該捨該得的價值呢?

[1] 這可能被認為有循環定義的問題:人生價值是為了快樂的延續,而無法延續快樂的是失敗的人生價值。會有這個誤解是因為成功與失敗同樣也是人賦予它的,前者是指人生價值所存在的理由,後者是指我們賦予無法延續快樂的價值一個標籤:失敗。

[2] 沒有幫助是嚴格的說法。理由是,實際上少有幫助,但有其他更好的選擇大有幫助,因此說沒有幫助

        此系列到此告一段落,並在打到此篇時,我自己也困惑了,這便是標題的由來。若對整系列有任何問題都歡迎提出一併討論,為鼓勵辯論、希望大家可以拯救我的認知失調,找到未被發現的嚴重錯誤者本人無償無上限請客一餐。(此系列不限此篇)

論理性與感性

問題與導讀

        人究竟是不是理性的,理性好嗎?是否該追求理性?感性是理性之下的產物?為什麼每個人的定義都不同,誰的才是較好的定義?崇尚理性的人哪裡不好?感性會出錯,那其價值何在?為何哲學家休謨(Hume)視情感為構成完整人類本性的一部份,且勝於理性?從演化上來看,我們竟是感性的動物?感性會出錯,理性有缺陷,那麼我應該如何是好?

前言

        這篇共五千多字,主要是因為定義問題非常的複雜,但一理解它,便主要解決了整個問題。而整篇的重點在於理性與感性的擴大定義所產生的問題,人應該追求純粹的理性或感性則在第二部分與心物世界做連結。若沒有大量時間閱讀,建議優先參考定義部分與心物世界,結論非常精簡,亦可先讀,有不理解之處再回到本文。如果只是我感謝有提到而你根本沒興趣的人,歡迎直接跳到後記與感謝接受之。

大綱

  • 粗略定義 
  • 意識
  • 演化
  • 定義
    • 理性的擴大定義
    • 感性的擴大定義
    • 定義問題
  • 心物世界
    • 略提心物世界
    • 追求純粹理性
    • 追求純粹感性
    • 不純粹的我們
  • 理性與感性的優劣
    • 理性與感性的獨特價值
    • 感性的錯誤
    • 理性的缺陷
  • 結論

粗略定義

        理性是邏輯判斷的能力;感性則是受情感驅使的驅力。當我們用邏輯判斷做出一個決策,我們便說那是理性決策;當我們受情感驅使做出行為,則是感性的決策;當兩者不分軒輊時,我們說是理性與感性在拉扯。這些定義非常不精確,並可能產生很多問題,而這些問題就是主要要釐清的目標。

意識

        理性的邏輯判斷勢必要在意識之下進行,但感性卻相反,感性受到情感驅力,可以在無意識的情況下驅使人行動,換句話說,那是潛意識的決策,但我們仍可以意識到此趨力的存在。舉例來說,當愛一個人時,會有無意識產生的趨力誘使人做出赴湯蹈火的行為,但我們很容易意識到這個影響行為的趨力,並可以用理智、邏輯思考判斷這樣的行為是否恰當。

演化

        生物無意識的決策都是利益最大化的最佳選擇,或說做演化穩定策略ESS(evolutionary stable strategy),例如狼群選擇群體行動並非是為了團結心或歸屬感,更不是因為邏輯推理後發現這是最好的選擇,而是「他們也不知道為什麼要這麼做」,我們通常承認這些行為模式是在他們的基因中被預設好的,他們沒有意識到行為的決策過程,而是受到天性驅使,並非理性或感性操控。

        面對沒有意識的動物,我們不會說他是感性或理性的,那是因為這時區分感性與理性沒有意義,一個純粹受本能驅使的動物並無感性與理性之分,這不代表以意識來區分理性與感性不恰當,而是在無意識的動物之下這兩個詞彙是不適用的。

        但當人或某些有意識的動物有能力理性思考時,理性便和感性有了區分。當一個人判斷他是否該離開部落單獨行動時,他可以以邏輯推理,思考離開與留下兩個決策的優劣,並計算期望值,最後得到一個最佳行為(真實的思考過程可能不會這麼複雜,但過程是類似的);或者,他也可以純粹因為歸屬感而留下,或因為受其他部落的異性吸引而離開。前者的判斷是理性決策,而後者是感性決策。

定義

理性的擴大定義

        然而,我們會發現理性決策的過程中,似乎可以考量感性層面的因素。換句話說,在計算期望值時,衡量得到的報酬時似乎容許計算感情上的收益,這時理性的計算似乎就涵蓋了感性層面。例如上例中,離開部落的決策除了離開的代價外,仍可以計算了離開所能獲得的「感情收益」,也就是抱得美人的情感報酬。

        這時我們通常認為人的「理性決策」並非「純粹的理性」。而這樣的由來是,許多時候我們會尋求最快、最有效率的決策過程,因為耗時或耗能過多的決策個體都會失去演化上的優勢,心理學上的兩個概念可以充分解釋這樣的簡化過程:簡則(heuristic)與基模(schema)。

        因此,感性變成了一種決策過程的簡化工具,感性的存在使我們可以更快速、有效率的在某些情況下做出判斷。而理解了感性的本質後,便會發現這其實與簡則是相同的,因此可以推論感性是一種簡則。舉例來說,一個判斷婚姻是不是划算的行為的人,他會在判斷過程遇到許多瓶頸,他很難推估婚姻的收益,無論他的最終判斷是什麼,他勢必都會比純粹因為愛情而接受婚姻的人花上更多的判斷時間與心力,這足以證明感性是縮短理性決策過程的一個工具。

        但這時若重新檢視理性的定義,便會發現定義上的不完整,為何邏輯判斷中可以計算進感性收益?若兩者獨立,理性判斷應該排除感性收益才對。換句話說,宣稱感性是理性下的簡則這種說法,是建立在「人是純粹理性」的前提之下,這種說法認為理性計算可以涵蓋感情上的收益與成本,且這是容許計算的,因此理性擴大定義的結果便涵蓋了感性。事實上,這便是有些人所接受的理性定義,因此他們較為崇尚理性,但以大眾的定義來說,理性這時的定義太廣,理所當然的包含進了感性,而我們不認為這是一個好定義,因為在這情況下感性與理性的區分變得沒有意義。

感性的擴大定義

        當我們回到動物性的本能,可以發現動物的一切行為都有其趨力,而這些趨力是無意識的,在人身上亦同,我們每天會多次感受到想進食、嗜睡的慾望,經驗感性趨力的同時,我們可以做出理性判斷來決定是否從事此行為。舉例來說,當我們想進食時,可以藉由理性思考增加體重的代價、金錢上的負擔與延後進食的成本。然而,這時的理性又與感性重疊了,從生活中常見的例子我們都可以發現,儘管我們再如何理性計算,都可能會涵蓋感性層面,且任何行為都可以說是受到感性的趨使。例如食慾驅使進食、求偶的慾望驅使打扮、增加擇偶條件或生存機率驅使念書,甚至,理性思考是由自我實現或無意識的制約所驅使的。這時,變成感性涵蓋了理性。

        同樣的,當我們這時重新檢視感性的定義,便會發現這是擴大感性的定義之下必然的結果,感性是無意識的驅力,這些驅力決定了我們的行動,而無論這些行動有無受到理性檢視,他都是受感性驅使的。我們仍然不會認為這是一個好定義,因為在這定義之下理性也顯得沒有什麼價值。

        事實上,根據感性的擴大定義,所有動物會變成都是感性的,但對無意識的動物來說,說他們是感性沒有意義。因為所有動物都是受本能驅使的,因此可以推論所有動物,包括人,都是感性的。同時,因為人是感性的,這很容易讓人得到這是為什麼人之所以為人,因為人可以主動壓抑本能的驅力而顯得特別,因為理性是可以壓抑感性的唯一選擇,也就是人的特別之處,有別於其他動物,我們多出了理性的選擇。

定義問題

        那麼,到底什麼才是我們心中真正對感性與理性的定義呢?我認為,沒有人知道。我們可以先假定有一個真實的理性與感性的定義,而我們的定義接近他,但略有差別,一些稍微把理性擴大定義的人,他會很容易發現理性的價值,並稍微崇尚理性;一些稍微把感性擴大定義的人,他會感知到感性的驅力之無可避免,並稍微崇尚感性。

        而我們可以想像一條光譜,中間是理性與感性的標準定義,一端是純粹理性主義者,也就是理性的擴大定義的結果;另一端是純粹感性主義者,也就是感性的擴大定義的結果,而位在這整條光譜上的人數大致上成常態分布,因此純粹理性者同意純粹理性者的定義,但會與中間的一般人產生爭議。我們無法區分哪邊是好的、或應該修正到哪個位置。甚至,可能有些人同時處於兩個位置,在某些特定條件下他會在某些位置「浮現」。

        然而,我們可以肯定多數人不是位於純粹理性或純粹感性的位置,因為這時感性和理性之中會有一個定義變得狹隘而失去意義,這對一般人來說是少了一個溝通的詞彙,並沒有實質上的意義。因此,我們可以大致上說,一般人接受整個「感性理性概念光譜」上的「一段定義」,但他們不注重細節,或未曾去思考它,因此沒有發現之內的矛盾。當我們強迫一個人做出他的定義時,他可能會偏向某一邊,但會發現這好像與他平常的定義又有些不同,因此這最終會變成一個定義問題。

心物世界

略提心物世界

        在我們要判斷追求純粹的理性或感性之間,我要先對心物世界做個說明,而因為這是一個非常大的概念,我會在另一篇文章中詳細介紹,因此這邊只大略提及。

        心物世界是物理世界與心理世界的總稱。心理世界意為我們所感知到的世界,這個世界是建構在我們的腦海中,藉由我們所接受到的訊息來建立,其中包含了知覺甚至幻覺,而後經由認知處理,建構出一個我們所理解的世界,這稱之為心理世界。

        而物理世界則是藉由物理定律所建構出的世界,他忠實、客觀的描述了世界的模樣,並且不會因為觀察者的不同而改變,物理世界不存在價值判斷,所有事件都是中性、無善惡之分的。我們通常認為物理世界就是真實世界,但這點仍有待討論,不過以下會建立在物理世界就是真實世界的前提下做討論,詳細情形請看「心物世界」一文。

追求純粹理性

        我們通常承認物理世界就是真實世界,在這樣的前提下,我們要追求的可以是物理世界的標準,或心理世界的滿足。

        而衡量物理世界的方法便是理性。舉例來說,若我們要做出一個經濟決策,我們必須做出利益最大化的考量,而非快樂最大化,儘管兩者決策都有其價值,但情感的最大化在現實世界是無法衡量的。為了追求可衡量的價值最大化,這時我們要以理性判斷來做決策,換句話說,這時我們可以拋棄一切感性價值,追求可衡量的價值的最大化。

        舉例來說,我們要追求經濟上的利益最大化時,便可以放棄計算做投資時的「不理性成本」,如不快樂,也要放棄從事非利益最大化的其他行為的報酬,如跑去遊玩的快樂,而這時經過理性計算的任何決策,都會符合物理世界的利益最大化。

        這樣的好處是,物理世界在每個人的認知中是極度接近的,當我們衡量的標準是相同時,絕不會產生標準不一的主觀性問題。並且這是許多人所追求的目標,在溝通上可以避免許多麻煩。例如當我們要衡量物理世界的成功時,我們可以換算所有資產,得到一個標準的數字,而沒有人會因為感知到的數字不同而產生不同的結論。然而問題是,容許別人計算不一定是絕對的好處,某些人不太在意他人的評價,而這時追求理性對他的好處變得很低;另外,當一個人所追求的標準是客觀、可計算的時,其他人可以輕易的得知他的行為模式,並可能有不良後果。

追求純粹感性

        若我們要追求心理世界的滿足,我們可以選擇如「快樂最大化」這樣的目標,在這樣的情況下,我們要做的便是從事「可以得到最多快樂」的行為。這時可以拋棄一切現實世界的所得,只顧追求自己認為可以得到快樂的事。

        然這樣的問題是,在其他人的心理世界中,與自己所建構的未必相同,因此會產生差異。例如我們在估算心理世界的成功時,可以推估一個人所經歷的成就感、滿足感與名譽,但這些在他人心中是無法有相同感知的。一個出家的僧侶可能有極高的滿足感,但我們無法得知那有多少,甚至連估算都有困難。

        同樣的,這也不是純粹的缺點,無法在他人的心理世界中有相同的估算並不意味著不好,不能被客觀計算不表示快樂沒有其價值,這同樣會因為每人所在意的權重比例而有差異。詳細的權重計算方式請參考人生說明書

不純粹的我們

        但一般情況下,我們追求的是心物世界的同時滿足,但每人其分配比例不同。舉某些極端的人為例,某些人單純追求功名利祿,因此受人質疑其心靈生活是否滿足,但可能這完全不在他個人的衡量標準內。而某些人單純追求心靈生活的滿足,例如每日靜坐修行、開心過日子,這也會受人質疑其物質生活是否能被滿足。

        因為一般人所追求的同時涵蓋了心物世界,這造就了一般人對理性與感性的追求是接近的,因此大多數人對感性與理性的定義也為在光譜的中段附近。所以我們通常都是不純粹的理性感性主義者,換句話說,我們通常都是由感性與理性交織而成。

理性與感性的優劣

理性與感性的獨特價值

        某些人會發現,成就感最大化看似也可以用理性來衡量,他們宣稱我們可以理性計算從事行為所得到的成就感多寡,並計算其報酬。但事實上,當我們在估算情緒感覺的多寡時,用的就是感性,這是絕對無法避免的。問題是我們要形容、描述做出一個決策時的理由,我們只能通常選擇用理性知識去形容他。例如當被問到為何要減肥時,我們可以列舉減肥的好處,這是因為理性較接近物理世界的緣故,而物理世界是與人溝通的絕對標準。

        然而,當我們被問到為何要喜歡一個人時,我們並不能列舉喜歡他的好處,因為喜歡是純粹的心理感受,就算列舉了喜歡的理由,也不是真實的表達心理世界,這是心物世界間一道不可跨越的鴻溝。

感性的錯誤

        在理性的擴大定義中,感性可以被視為一種簡則,而就我們所知,簡則是有效率的判斷依據,然其最大的缺點便是會出錯。儘管感性究竟是不是一種簡則屬於定義問題,但感性有時會錯誤是不會受到否認的。最常見的例子是失戀後的人輕生自殺,我們的通常同意這是不理性、負期望值的行為;或是因為對即將倒閉的公司有著極深的情感而貸款營運,最終導致不必要的大額負債等案例,這些都說明了感性是極有可能出錯的。

理性的缺陷

        理性的判斷條件是非常完整的,但也因此導致執行判斷上的困難。在現實情況我們通常無法有效列舉所有收益、成本與可執行的選擇,甚至難以判斷後果或報酬,就算可以,當牽涉到心理世界的量化時,便只能進行估算,而這些估算是極為容易出錯的。舉例來說,當我們衡量該不該追一個人時,我們可以假想愛一個人的程度,並估算愛的程度是否可以抵消追的成本,在其差距很大時或許可以得到一個肯定的結論,但在差距不明顯時這樣的估算只會讓人陷入資訊不完整的「無止盡估算」的悲劇中。

結論

        「理性與感性」是個定義問題,而它的概念集合是一條光譜,所有人在這之上的立場近似常態分布。而應該追求純粹的理性或感性則成為心物世界間的鴻溝所產生的問題,物理世界對應到純粹理性,心理世界對應到純粹感性。但一般人處在光譜的中間,因此同時追求心物世界的滿足及不純粹的感性與理性。

        理性有其客觀性的優點,因此是可溝通的,同時是不易出錯、足夠完整的,但因此導致了效率不彰的缺點。感性有其決策效率高的優點,但相對的容易出錯且主觀不一致。

後記與感謝

        這篇想打非常久,但因為我一直以來崇尚理性,完全忽略了感性的價值,更沒有想到是定義問題,因此一直無法解決。在此特別感謝3月7日課堂上與我討論的同學:謝厚凡、沈柏郡、鄭澈,這是讓我論點完整建立的關鍵時期。另外有長期與我討論感性與理性的價值的人,在此一併感謝:F.C、T.C。同時感謝近期與我討論,引發我重新反思理性價值的人:顧有方、楊傑安。亦感謝連韻文教授 – 人類學習與認知課程中的討論主題:人腦與電腦何者較聰明?及《心與認知哲學》(彭孟堯,2011)內提到的涂林算機,誘發我產生感性是理性的簡則的想法。《自私的基因》(Dawkins,1995)提供我演化的觀點與ESS的概念。

        論點應該都是獨創的,但仍不排除與他人重複的概念。定義問題的概念我一直不知道如何表達,直到近期受哲學哲學雞蛋糕 – 心理利己主義所啟發。

延伸閱讀

  • 心理利己主義
  • 投票行為是不理性的嗎
  • 我在2014/03/06於ceiba討論區對於人腦vs.電腦的問題所作出的回應(當時我仍極端崇尚理性):
    •         首先我對於心物問題的立場是標準的唯物論及化約主義,但前提是科技的充分進展,在生物科技無法完全解釋腦神經科學時,我支持副現象論。
              根據我的立場,電腦絕對可以勝過人類,「絕對」。
              當然,這是非常困難的,人腦的演化是經過長時間的適應過程,電腦的計算能力就算有了heuristic或schema仍難完全模仿,但假若量子電腦一被發 明,所有問題就解決了,電腦不需模仿人類的思考過程,不會產生bias,可以精準的計算每一步的期望值和所有可能性,這時是絕對可以勝過人類的。
              在這之外的問題,所有棋譜在有超級電腦的情況下絕對是可以完全計算出來的,然而人不是電腦,他無法一一對照棋譜並尋求最佳解,所以人還是會有下棋的樂趣,但會變成一個「背譜」居多的遊戲。
              而一些許多人可能產生的問題或疑慮:
      1. 電腦無法理解人類情感:情感被廣義的理智包含在內。回應何文澤助教所提的問題,有情感並不會比較好。我們可以視情感為簡則的一種變形,因此會有錯誤決策的情形(隨便舉個例,失戀後去自殺)。
      2. 電腦無法解賽局:可以。我們都以為電腦是純理性的產物,而絕對無法產生人際間的信任,因此賽局會無法進入合作關係。事實上這是我們對賽局的常見錯誤觀念,現實世界的賽局非 單回合制的,電腦有許多策略可以選擇,而其中的最佳解:tit-for-tat strategy中就包含了合作關係,在此不贅述。
              再次強調我的立場:
              電腦「絕對」可以贏過人類,前提是電腦的演算能力要夠強。無論是下棋,或做任何決策。
              「沒有任何」能力是不可能被電腦取代的。前提是科技的進展足夠。
              但我並沒有否定人腦的價值,這是在自然界中非常有效率的運算模式,電腦的徹底演算法是最強的,但並不是最節省資源的。我加了這句話應該比較容易讓人同意以上論點。歡迎找我討論或辯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