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無解行為

人類的一些無解行為,引用自:Yahoo新聞:「人類10行為 至今仍無解」,在每篇後發表一些我的意見,也留著讓我以後慢慢思考。

●臉紅:達爾文努力解釋為何演化讓我們說謊時會臉紅;當我們臉紅時,他人會有所警覺。然而,有些人認為,臉紅可能有助於化解對立,或藉由洩漏弱點而增進親密。
–980807–臉紅應該與血液集中有關,因為說謊時血液必須自動集中到腦部促進思考,或許副作用就是臉紅。

●笑:當我們笑時,提振情緒的腦內啡會釋放出來,這顯然是笑的原因,然而令人不解的是,一項長達十年的研究發現,平庸的言詞竟比笑話更具「笑果」。
–980807–這也許可以解釋為何有時認真講話講出來的會更令人發笑。

●接吻:其原因不可能是遺傳性的,因為接吻並非遍行於所有人類社會,有理論指出,接吻與哺乳以及古人為讓孩子斷奶,而以嘴餵食的記憶有關,這強化了分享唾液與歡愉的關聯。
–980807–在人類的鼻子中有一個構造稱為「犁鼻器」,是專門接受費洛蒙的,而在人臉部是分泌費洛蒙最集中的地帶(另一個好像是腋下),因此演化或發展出以「鼻」去聞人「臉」的動作,最後演變成親吻。這是有根據及文章探討過的,至於此理論成熟度我不清楚。
–980817–根據此篇報導,再人們的基因中有一個稱作「kiss-1」,相信這很好理解,親吻也是從黑猩猩就會的習慣,詳細情形請自行詳讀。
補充:親吻有助身體健康,「研究發現,有經常熱吻習慣的人的壽命要比一般接吻的人壽命長5年。熱吻還是一種男女老少極佳的美容療法。」但個人並不清楚同性之間的「熱吻」會不會造成反效果或效果加倍,請有勇氣有興趣者實驗後告知結果,感謝。

●作夢:佛洛伊德認為夢境表達我們潛意識慾望的理論,已不被採信,作夢被認為有助於幫助我們處理情緒,然而為何我們會夢到怪異景象,則未能妥當解釋。

●迷信:該慣常行為沒有進化上合理解釋,有科學家認為,人腦的設計是用來發現模式並推論因果,因此給了不理性信仰的空間。
–980807–榮格提出的集體潛意識可以解釋此種現象,在遠古時代的人便已產生信仰的意識,且仍持續維持至今。

●挖鼻孔:惡心、普遍的習慣,但為何四分之一的未成年人喜歡挖鼻孔?而且平均每天挖四次?有人說這有助於提升免疫系統。
–980807–純猜測:挖鼻孔可以在無意識中產生快感。

●青春期:沒有其他動物會經歷叛逆、難以預測的青少年期。有人認為這段期間有助於在成年期前大腦的重整,或者讓人開始承擔責任前,進行行為的實驗。
–980807–個人同意此種重整的說法,因為社會已和求生不同,所發展出的過度期或許便是叛逆期。
–980817–推測:在青春期以前的所作所為基本上是為了求生意識與本能行為,青春期後便是在融入社會與實踐自我,青春期應是作為轉捩點的一段時期,人要從原本的求生演變到出社會。但此種理論暫時沒有根據,若是古代的人並沒有歷經此階段則可以印證這種說法,或許也文獻記載可供參考。

●利他行為:從進化角度看來,不求回報的給予是怪異的行為,有人認為利他或許純粹出於給予的快樂,或有助於群體的凝聚。
–980807–不自私的行為基本上來自於自私的動機。

●藝術:人類在繪畫、舞蹈、音樂與雕塑的表現或許等同於孔雀開屏,展現自己的求偶能力。但也可能是傳播知識與分享經驗的方式。

●體毛:身體長出纖細毛髮,粗硬毛髮則分布於生殖器官的模式與其他靈長類動物相反,有人推測,陰毛粗硬的原因可能與散播氣味、提供溫暖甚至免於擦傷有關。
–980807–在維基百科有很詳細的相關資料,功能有:減少磨擦(或撞擊..)、防止日曬、以及顯示自己已做好交配的準備。基本上個人認為這種說法已經健全,不知道為何還要在此提出。

無意義本身有意義

在數學上存在著許多無意義的式子,讓我先舉幾個例子:
1.分母為零:0/0
2.極限值無限大:lim2^n=無限大
3.點座標微分:折線圖頂點斜率
4.對數底數為一:log11
5.0^0 等等

這篇文章的目的不在證明為何無意義,而是在推翻無意義(或以另一種角度解釋之)。
有一種說法,請先做為參考:
「凡是存在於世界上之事物必有其存在價值,故有意義。」
但此說法存在一些小小的弊端,不過卻很容易被大多數人認同,因此純粹提出作為參考。

另一種說法,若是我們在討論後,發現一個事物是沒有意義的,那我們的討論是否也是無意義的呢?大部分的人都認為不是這樣,因為我們討論出一件事物的意義價值(判斷有無意義的名詞),所以討論也應該是有意義的。但以此種說法為依據,這件所謂「無意義」的事物存在讓我們討論,並得到結論為無意義,那他本身不是應該有意義嗎?再換一種說法,這件事物的意義即為讓人們討論出他是否為無意義(當然得到是否為無意義的結果本身已不重要)。

接下來或許有人會提出,那麼以意義探討本身意義一詞之意義是有意義的嗎,或等等看似饒舌實則意義非凡之不平凡語句,這就牽涉到定義的部分了,請看後文「意義與定義之定義與意義

窮舉得證法

若確定此命題為真只為再度重複證明,則可用此方法。

試證明X為真,若為否請舉反例。 使用窮舉法,因舉不出反例,故得證。

舉例實際應用:
請證明1^3+2^3+…+n^3=(1+2+…+n)^2 (n屬於N) 因舉不出反例,故得證。

n屬於R,請證明1+n也屬於R 因舉不出反例,故得證。

當然,提供此證明方式並不保證於考試時可得到分數,請謹慎使用。

無法推翻之詭辯

「推翻」之定義:推倒定局或已成立的案件。

設此詭辯因無人推翻故成立
因此瞬間無人推翻故已成立
若下一瞬間未遭推翻則仍持續成立
若下一瞬間遭推翻,則:
若推翻不成立則此推翻無義
若推翻成立,則上一瞬間之成立並不成立
則此推翻為推翻一不成立之命題
則此推翻不符合推翻之定義
故此推翻不成立
故此詭辯仍成立

這個詭辯可以代入任何命題甚至非命題,也就是所謂的萬能證法,當然沒有人用過,理所當然是有他的理由,但是有誰知道呢?

證明這是一個命題

這是一個命題。
若此命題無法判斷真偽,則這不是一個命題(矛盾)。
若此命題可以判斷真偽,則:
若此命題為假,則這不是一個命題(矛盾)。
若此命題為真,則這是一個命題(成立)。
故 這是一個命題。

請推翻。

An Academic Gee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