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彙整: A

無靈魂論

因為萬物皆由原子構成,包括生命,那麼如果將適當的原子組合起來,理論上似乎是可復原出生命,那麼所得到的應該是死人還是活人呢?

個人認為,應該是死人,因為在還沒注入能量以前這只是靈魂論者所稱的「軀殼」,但是若將能量注入(這裡不討論以何種形式注入,或許是ATP或電流或任何形式),此軀殼就成了活生生的生物了,就靈魂論來說生命的組成是軀殼與靈魂,那難道注入的能量是靈魂嗎?不,所以很明顯的,並沒有所謂的靈魂(不將靈魂定義為能量的話)。

我試著用反證法來表達:假設靈魂論成立,則生命分為軀殼及靈魂,根據原子不滅定律,軀殼必定可以人造的手法做出(假設人類能力所及),做出的軀殼必定得加入能量(任何形式)才能成為生命,但因能量不等於靈魂,所以證明並沒有靈魂存在。’

—22:00
突然想到,學長口中所說的「高密度能量體」,再打的時候竟然沒想到。
如果靈魂是高密度能量體,那麼也就是能量?若是能量那也不是不可能,只剩一種選擇,靈魂是極強的能量能讓軀殼產生生命。
因此結論應該是,「實際上並沒有靈魂」或「靈魂即能量的一種形式」,何者?請大家發表一下意見…

—20140203
死後有來生嗎?
當有人問:「你相信有來生嗎?」他的意思不是字面上的意思,而是:「假如你星期天死了,你相信你意識到了星期一還存在嗎?」意識可以只一個抽象的連結模式與其刺激:反應規則,或者是構成你大腦的該模式的特定食物。那個模式與死亡無關,但大腦不會在死亡後繼續存在。

Steven E. Landsburg,大哉問:為何常識會說謊

無意義本身有意義

在數學上存在著許多無意義的式子,讓我先舉幾個例子:
1.分母為零:0/0
2.極限值無限大:lim2^n=無限大
3.點座標微分:折線圖頂點斜率
4.對數底數為一:log11
5.0^0 等等

這篇文章的目的不在證明為何無意義,而是在推翻無意義(或以另一種角度解釋之)。
有一種說法,請先做為參考:
「凡是存在於世界上之事物必有其存在價值,故有意義。」
但此說法存在一些小小的弊端,不過卻很容易被大多數人認同,因此純粹提出作為參考。

另一種說法,若是我們在討論後,發現一個事物是沒有意義的,那我們的討論是否也是無意義的呢?大部分的人都認為不是這樣,因為我們討論出一件事物的意義價值(判斷有無意義的名詞),所以討論也應該是有意義的。但以此種說法為依據,這件所謂「無意義」的事物存在讓我們討論,並得到結論為無意義,那他本身不是應該有意義嗎?再換一種說法,這件事物的意義即為讓人們討論出他是否為無意義(當然得到是否為無意義的結果本身已不重要)。

接下來或許有人會提出,那麼以意義探討本身意義一詞之意義是有意義的嗎,或等等看似饒舌實則意義非凡之不平凡語句,這就牽涉到定義的部分了,請看後文「意義與定義之定義與意義

窮舉得證法

若確定此命題為真只為再度重複證明,則可用此方法。

試證明X為真,若為否請舉反例。 使用窮舉法,因舉不出反例,故得證。

舉例實際應用:
請證明1^3+2^3+…+n^3=(1+2+…+n)^2 (n屬於N) 因舉不出反例,故得證。

n屬於R,請證明1+n也屬於R 因舉不出反例,故得證。

當然,提供此證明方式並不保證於考試時可得到分數,請謹慎使用。

無法推翻之詭辯

「推翻」之定義:推倒定局或已成立的案件。

設此詭辯因無人推翻故成立
因此瞬間無人推翻故已成立
若下一瞬間未遭推翻則仍持續成立
若下一瞬間遭推翻,則:
若推翻不成立則此推翻無義
若推翻成立,則上一瞬間之成立並不成立
則此推翻為推翻一不成立之命題
則此推翻不符合推翻之定義
故此推翻不成立
故此詭辯仍成立

這個詭辯可以代入任何命題甚至非命題,也就是所謂的萬能證法,當然沒有人用過,理所當然是有他的理由,但是有誰知道呢?

證明這是一個命題

這是一個命題。
若此命題無法判斷真偽,則這不是一個命題(矛盾)。
若此命題可以判斷真偽,則:
若此命題為假,則這不是一個命題(矛盾)。
若此命題為真,則這是一個命題(成立)。
故 這是一個命題。

請推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