緣分曾出現在許多人口中,儘管神秘,但卻似乎足以解釋各種的巧合。
沒錯,那只不過是用來解釋巧合。
就以最簡單的朋友的相遇來舉例好了,時常會有人說彼此的相遇是種緣分,但是真的是這樣嗎?
如果將所有人都單純化,分為100000種人格(人格無法詳細分類,但以概略的說法已有許多的相似型存在,並算為一類),在這些人中,可能會成為你的好朋友的人格種類至少有100種(可以試想在同班同學30人中有1人為朋友此比率已經十分高),因此根據這些假設,你有1/1000的機率遇到眼前你所珍惜的緣分。
再引用另一段研究,全世界的人都是在你朋友的6次方以內,意思就是不管你要找誰,都可以在朋友的朋友的朋友的朋友的朋友的朋友內找到。
而以從小到大接觸的人來說,光是學生時期便能接觸到至少500人(特別孤癖者不論),在這500人中已經有1/2的機率遇到「緣分」,請注意,到此時你的人生只過了不到1/4,這已經是十分高的機率。
大家必須考慮進一個因素,生命所需要的要素以每件出現的機率為1/10來計算,生命出現的機率至少為1/1000000000,在這樣的機率內生命誕生了,而你卻還有至少1/2的機率在你的1/4人生中認識朋友,但卻以緣分來解釋。
此文並不是告訴大家不需珍惜緣分,而是有太多的巧合(暫且以巧合來代稱)被以緣分來解釋,
如果你遇到的每個人都是緣分,那這樣緣分又有什麼意義,因為人總會遇到人,人遇到人時卻總以緣分來解釋為什麼會遇到人。
緣分,總被拿來解釋成社會上的巧合,有時候可能會剛好遇到一個人,這時候就被叫做有緣,但你遇到人的機率幾乎是百分之百,而因為生活圈總是重疊,遇到認識的人的機率也絕對高於踩到狗屎的機率,但你會說你踩到狗屎是緣分嗎?
因為人無法解釋為什麼遇到,為什麼接觸或是為什麼相遇,便全數推給緣分來解釋,但殊不知緣分其實並不存在,就算在宿命論中,「緣分」也是註定好的,既然註定好了,那還需要什麼緣分來解釋呢。
人總是以緣分來解釋社會上的巧合。
—20140320
「緣份」為「緣分」的誤用,現已通用。來自緣份,還是緣分?。
上面所提的巧合便是機率,但因為機率數值之低,凸顯了其價值之高,或是說:人會因此更認為緣份有價值。
宿命論只是理論沒有什麼定義
你有興趣的話請自行蒐尋 維基百科好像就有了
這有點離題了
所以宿命論理的定義是??
是的你說的基本上沒錯
但是如果你要把緣分稱作是必然的就有點複雜了
這要關係到你對緣分的定義還有看你要不要相信宿命論了
簡言之
人有至少1/2的機率
在1/4人生中認識朋友
有的話,是"巧合",偶然
人卻把它解釋成"緣分",必然
我有認知錯嗎?
這就是事實啊
這就是人類阿!
我還能說什麼呢
我也只能同意了=ˇ=
by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