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彙整: 認知失調系列

當和諧成為奢望 —— 論為何貪婪

        我們渴望、追求太多的「更好」,物質上,食衣住行;心靈上,快樂與情慾。你可能把它視為理所當然,我們幾乎把追求「更好」當作人的本性,我們也從沒有重新思考,為什麼人要不斷的追求更好的生活?

        從本質和起源上探討,人的慾望之所以無限,是大自然的設計。在原始自然中,人類的資源是永遠不夠的,食物無法囤積到一輩子夠用,武器工具、房屋隨時會損毀,我們學會收集並保留更多資源,為的是自己的生命保障。然而隨著社會的建立,問題開始產生:我們沒有體認到自己的資源已經足夠了,仍舊不滿的追求著。這是演化遺留下來的傾向,最初目的是在保障生命延續。
        你或許無法接受我說人的資源已經足夠了,多數人認為自己的錢不夠多,因此沒辦法買到所有想吃、想用的東西;或認為自己的生活不夠美滿,住家不夠寬闊、生活水準不夠好。但事實上,我可以保證你吃的東西夠了、住的地方也夠了,你只要拿政府救濟的低收入補助,一樣可以吃便宜的東西過一輩子,你住的地方再差(或許是露宿街頭),你仍然可以這樣過一輩子,生命之所需事實上已經達成。

        請想像一個例子:設想你現在處在連自身都難保的原始部落,隨時可能會有猛獸入侵,沒有田地,只能採集、漁獵,這時候難道你會定什麼偉大的生活目標然後追求它嗎。不會,我們會盡力滿足生活所需,這時就算食物夠多了,我們仍會多儲存一點,以防天災。但問題出在,當我們排除了意外的情況(如天災),人仍然會不斷追求更多、更好,因為演化機制沒想到,人會有「夠多了」的一天。

        因此我們貪婪。

        現今社會就是人擁有的「夠多了」,但我們每個人仍然在持續追求更好的東西。說真的,你問問你自己,你想要更多錢,到底是為什麼呢?難道你不夠活過今天嗎?夠。你不夠活過這輩子嗎?事實上也夠了(或稍微做點事就夠了),那為什麼還要更好呢?以防萬一?多數人也預防了(我們知道在遇到大地震傾家蕩產時,會有人接濟我們)。那麼我們追求的那些更多,到底是為了什麼?

        現在可能你會開始賦予自己人生的價值,你可以說,我要更多錢,因為錢代表了人生的價值,而追求更高價值是人的本能(事實上人沒有這個本能)。你也可以說,我要吃更好的東西,是因為人的本能是要吃好吃的而非能吃的(那是想,不是本能)。或是說,我要活的有尊嚴,不只是活著(看吧,你只是在自己賦予「追求更多」這件事價值:尊嚴)。也可以說,我要追求心靈富足,因為那是在生理需求之上的「更高層次」。
你確定嗎?我們知道沒有了心靈上的富足,沒有了幸福感,沒有了生活中的小確幸,我們依然能活的好好的。但沒有了食物,肯定會死。

        所以什麼是人生的價值?那我們為何還要追求更好的一切?人的價值到底是大自然賦予的,還是我們自己賦予自己的也算數呢?設計上,我們貪婪,但你為什麼還要繼續貪婪呢?

當和諧成為奢望 —— 論興趣

        你以為有「興趣」這回事,如果你很愛你的興趣,你或許不該繼續看下去。或你可以抱著,我就不信會怎樣的心態看下去。(而你可能會生氣)
        那些你以為你喜歡的事物,除了生理需求之外,有什麼不是受制約而來的?
        興趣一點也不崇高,你以為你喜歡他,是一種榮耀或什麼的,事實上沒有,而且那是可操控的。那樣東西會成為你的興趣,只是因為你受到了成功的制約。舉例來說:你喜歡打球,是為了贏,贏是獎賞(reward)鼓勵你繼續打球,或是你喜歡運動後的充實感,這也是獎賞;你喜歡打電動,也是因為你嘗過勝利的滋味(如果有人在學習一個新東西,還未勝利時就喜歡上它,當中必定有成就感,或他預料他將來可以得到獎賞)。

        這裡有一個明顯的證據支持:沒有任何一個不會得到獎賞的東西,可以成為興趣。
        儘管你現在再怎麼喜歡做這件事的過程,那都不是它成為你的興趣的原因。換句話說,你喜歡過程,事實上只是因為你想要獎賞,因此你認為你喜歡這個活動(並把它叫做興趣),然後以為你喜歡上了過程(制約)。
        許多人對這種說法感到不悅。我曾經問過某人,如果你打排球,永遠沒有人會看到你贏,你仍然會想打嗎?他肯定的說會,因為有興趣。我必須承認當時我問的不好,因為排球是個多人的遊戲,且我們不是「為了給他人看」,而是為了獎賞,獎賞會以多種感覺的形式出現,包括成就感、滿足感、幸福感等等,無論是什麼,我們都可以歸類到快樂之下。也就是說,任何興趣其實是為了快樂,並沒有什麼偉大的目的。但我們多數人通常很堅持自己興趣的崇高,願意把興趣擺在極為優先的順位,甚至忽略了其他的獎賞,只因我們給了興趣一個專屬的名詞:「興趣」。

—20140326
        新增興趣的定義,但不確定是否為好定義:

當做一件事所產生的快樂大於其成本時,便稱之為興趣。

        但興趣的價值之衡量方法為扣除快樂之實際價值,再計算進行為成本後可能報酬不理想,這也是本篇主要想提出的觀點。

道德陰謀論:原始道德與教育

前言

        此篇含有幻想虛構成分,可能偏離大眾價值觀,閱讀後可能引起不適,為本人之創作但不代表本人立場

道德陰謀論

         你知道嗎?其實不道德是比較好的,你深受教育影響,教育教你要有道德,但你知道為什麼嗎?

         讓我們從道德的起源說起,根據霍布斯的道德起源說,在原始社會中是沒有道德的存在的,你可以想像一下這樣的世界,沒有合作關係、沒有團體、更沒有社會規範,人與人之間彼此競爭,為了食物、伴侶而殘害對方,這不利於生存。於是有人互相約定,形成了團體,他們不互相攻擊團體內的人,再將所得的資源重新分配,這些人會存活,因為他們的生存效率較高。並且這樣的組織會成長,在這之內形成的非明文規定,就是道德,團體內的人如果做出違反規範的行為,如攻擊他人、奪取資源,則會受到一定程度的懲罰,因此大家為了避免受罰,選擇遵守團體規範。漸漸的這樣的組織越來越大,可能成為部落、鄉鎮甚至國家,這之中一直存在著非明文規定的規範,也就是道德,人們一致的遵守它,這就是道德的起源。

         然而,在這樣的環境下我們最該做的不是遵守道德,而是假裝遵守,實際上違反它。最理想的方式就是,我們盡可能的做出對自己最有利的舉動,破壞規則時只要不被抓到就好。舉例來說,如果在一個沒有紅綠燈的世界,這個世界所有人到了路口都會互相禮讓(道德),這造成整個社會幾乎不發生路口的車禍事件,看起來是很好的,但你這時候可以選擇違反規則,大家都禮讓時,你就不禮讓,這對你不會有什麼壞處,因為大家都禮讓你也不會發生車禍,而你可以省下最多的交通時間。但當所有人都這麼做時,就回到了沒有秩序的社會,這時每個路口都大亂,每個人所需的交通時間就變得更長。因此最好的選擇就是:盡可能的讓所有人都遵守道德(禮讓他人),而自己卻不遵守。
         當我們對大家和自己的所有選擇組合做出有利程度的排序,會發現相同的結論:

 
大家遵守道德
大家不遵守道德
我遵守道德
2(道德社會)
4(對自身最不利)
我不遵守道德
1(對自身最有利)
3(原始社會)

         我們現在就是處在多數人有道德的這樣一個社會中,但多數人不知道,他其實該做的是違反道德,這我們歸功於教育的功勞,現在當我們說出可以違反道德這種話,多數人不但會認為你胡扯,還會說你根本反社會、憤世嫉俗、價值觀偏差,這也是教育的功勞。然而事實上,教育(道德教育)是場陰謀。道德(團體規範)最大化的運用是盡力讓多數人都遵守,自己在自利的情況下違反並且不被發現(或被發現但不受懲罰)。有一群人,他們就是那群不遵守的人,他們做了許多黑心(但其實很有利)的事到現在都還沒有被揭穿,他們為了避免社會秩序崩潰,他們想了一個方法讓其他人遵守道德,並且是由衷的遵守,這些人會在他人違反時罵他、聯手起來懲罰他。這個方法就是教育

         我不確定這些一開始創造教育的人還在不在,但他們的理念確實被傳承下去了,從現今社會的新聞可以發現,仍有那些為求自利違反道德的人,我們會謾罵那些被抓到的這種人,並且以他為恥,但有許多仍沒有被抓到的人,他們就是成功的道德制度下的贏家。我們可能會認為違反道德因此變成了高風險高報酬的遊戲,事實不然,他通常是高報酬,但不一定是高風險的(闖紅燈)。

         你可能覺得很扯,但你應該看過一些「從小受到洗腦,脫離後完全無法相信」的電影,如絕地再生(史嘉麗喬韓森)、駭客任務(湯瑪斯安德森),你現在正處於剛脫離的狀態,會完全難以置信、但仔細思考便可以發現這是有道理的,只看你要不要相信。

         我可以舉出那些已經看清這件事但被抓到的人(未被抓到的例子當然不會公諸於世,但你很容易在生活中大小事發現,如闖紅燈),你會發現它們的所作所為相當符合「低調的違反道德」,當他們被發現時,他們會盡其一切所能低調處理(因為不能讓大家發現這件事,會造成社會崩潰),且他們不會感到愧疚(因為他們做的其實是對的,但可能需要裝愧疚避免輿論攻擊),並且最重要的,他們的舉動對他們極為有利

         那麼,到底是被抓到的例子多呢,還是未被抓到的多?到底是遵守有利呢,還是不遵守且不被抓到有利?到底這是社會演化下的結果,還是是場陰謀呢?這些問題就留待各位判斷了。

當和諧成為奢望 —— 論規則遊戲

        規則遊戲,就是人們制定出規則,然後幾個人、或一群人在遵守規則的情況下進行行動。從簡單的鬼抓人、猜拳,到運動競賽皆算規則遊戲。

        我們想像自己脫離地球人,變成觀察這顆星球的外星人,你是不是會覺得這些遊戲不知所以然?
        「他們幹嘛把球往一邊丟,然後往另一邊打?」
        「哦,原來目的是要把球打出邊邊,那幹嘛不直接往那裏丟?」
        「為什麼打完還要跑?蛤!!為什麼好幾個人都在跑?」
        「丟球的人幹嘛丟那麼快,那不是很難打嗎!?」
        你可能覺得很蠢,沒了這些規則,運動有什麼「好玩」的?沒錯,但你看吧,這是為了好玩,那些你以為很有意義、很有難度的東西,其實都只是在規則的架構之下,使你覺得好玩的方法罷了。你可以去玩個難一點的遊戲,成功率低一點,然後你贏了就會多爽一點,但別忘了,那些都只是遊戲。
        遊戲的目的本身就不在勝利,或許很多人已經搞懂了,遊戲是為了好玩,所以才叫遊戲,無論它成為國際比賽還是什麼等級,都脫離不了這個本質,但很多人也忘了;儘管它確實能給人帶來快樂。

        那麼你還記得嗎?我們一生下來就強制參加的遊戲:人生,難道你覺得不好玩嗎?這也是個遊戲,而他的規則很簡單,就是活的越久越好、越爽越好、越有價值越好,隨便你怎麼定(遊戲規則請參照人生說明書)。那為什麼我們要在一個遊戲架構之下,再去建構、然後去玩另一個遊戲呢?為什麼不專心玩好人生這個遊戲就好,而要去追求一些形式上的勝利呢?
        不,別跟我說是為了快樂(請參見上一篇),這些對人生這遊戲到底有什麼幫助?

        你說呢?你在幹嘛?

當和諧成為奢望 —— 論快樂

註:原文有文意上的表達錯誤,已在下方補充說明,但為保持完整性仍保留原文。

        許多佳句都在叫人及時行樂、做快樂的事,他們可能以不同的包裝出現:從生命無常、秉竹夜遊,到做你想做的事、開心最重要。這樣真的對嗎?人生的意義是否快樂兩字可以概括?

        讓我們先看看快樂這件事是什麼。
        快樂,其實沒有這麼偉大,它的由來只是怕人做傻事的一種生理機制,讓人知道你該做什麼。講明白了,就是當你做了對的事時,身體會給你一種感覺,讓你知道:「哦,我做的對,而且我要多做一點。」這種感覺就是快樂。從原始一點的活動想起,人獵捕到動物、作物豐收、追求到配偶、找到安全居所、性交、子孫出生,這些都是會令人快樂的吧。這些快樂,很明顯就是要人們多做一點這些行為,因為有助於生命的延續。
        然而,隨著社會發展,快樂被一層又一層的制約。現在我們撿到錢會快樂,不是因為錢好吃,是因為錢可以買吃的(這就叫做制約,但你根本不是因為錢可以買吃的而快樂了);你買了一件衣服,覺得穿起來好漂亮、感到快樂,不是因為人天生要追求漂亮,是要吸引異性(人也忘了這件事)。好,然後越來越複雜的事情出現,你打贏了一場球賽,快樂到不行,這些跟生命到底有什麼關連?那你是在快樂個什麼勁呢?我們可以化約然後解釋它:贏球的快樂來自成就感,成就感是為了人追求卓越,追求卓越是在原始情況下為了追求更好的生活品質。(!!原來)是的,但這中間不是有問題嗎?事實上贏球根本對生活沒什麼幫助啊(還讓你累的半死)。快樂的制約本身沒有問題,但社會化之後制約了太多層,在這一層又一層的轉換之下,快樂變質了,已經不符合生命所需,而是幾近變成一種「純感覺」,然而多數人沒有意識到這件次事,仍舊死命的追求快樂。

        先說聲抱歉,這樣說真的很殘酷,但你可以試著給我一個你在打任何球類運動的理由?不外乎是:健身、有趣、贏球的成就感、爽、交朋友,這些有多少是為了快樂?都是。但哪一個真的有助生命?大概除了健康以外都沒有吧(某些有,但那些不應該是你打球的主要目的,健身有更有效率但不快樂的方式)。

        佛洛依德認為,人的本我遵循著享樂主義。但自我仍可以提出一些不符合享樂的行為:像是取悅討厭的人,我們忍受不快樂,為了獲得可能的利益,排除掉你其實是想獲得快樂的情況,這些事應該都不會偏離生物原則吧?是的,沒有經過快樂這道「饗宴」,我們的所做所為基本上會符合本性。排除以快樂為目的做不快樂的事,如念書(假設你念書不是為了快樂)、上健身房(不是為了看帥哥),我們會發現這些更符合那些該追求的事物(念書為了生活品質、上健身房為了強身體魄)。當然,這不是說我們從今以後都要忍受痛苦不追求快樂,我並沒有否定它的價值,也不是說你不該再打球(但在我發現這件事後,我確實不打了)。我只是想問,你認為你在追求當下或未來的快樂,你到底在追求什麼?你真的知道嗎?

—20140123
        這篇想提出的問題是許多的快樂是受到制約的,但在很多情況我們不考慮實際需要的需求,而單純追求制約之下的快樂,這造成決策不理智的情況。舉例來說,一個富家子弟可能真正想要的是成家立業、安定生活,但因為他追求快樂,可能行為風流倜儻、到處揮霍,我們可以說他受「快樂」所迷惑,而忽略了他真正想要的。在這種例子中,我們通常可以合理的發現行為人是不理智的;但在理智的人身上,我們做出的常是正確的判斷,例如打球為的可能是交友聊天、運動健身、追求成就感,這些動機我們可以化約成為了快樂和健康,但我們並不能判斷這時是受到快樂迷惑的,因為交友確實有助生活。
        因此重要的問題在於,我們應該判斷自己想要的是什麼,然後從事可以達成或有助於此目的的行為,而不應單純追求快樂,或以快樂來判斷行為的合理性。
        但在某些情況我們會或能單純追求快樂,例如無知的情況,當我們不確定行為會帶來什麼報酬時,我們可以根據此行為是快樂的來認定他是「好的行為」,因此一再從事,這有時確實是正確的,例如我們小時候出去運動;然而有時是錯的,例如吸毒。另一個無知的情況是:我們不知道自己要的是什麼,所以我們可能會多方嘗試一些能獲得快樂的行為,這有好有壞,好處是,做了這些行為我們確實能感到快樂,而他可能真的是有助生活或確實是本人想要的;壞處是,仍然可能受到快樂誘惑,可能因為快樂我們便認定「那真的是我要的」。例如年幼時某人因為考試高分快樂,便認真念書,長大後發現知識確實是他想要的;或某人因為打電動得到快樂便荒廢課業,事後後卻發現這不是他要的。快樂在無知時變成了雙面刃,我們可以選擇相信或不相信,但仍然需要主動認知判斷。

        補充部分與原文有不同之處,是為我的文意表達錯誤,請優先參照補充部分。決策模型與對於目標的決定等詳細問題,會在撰寫中的人生說明書第二版中提及。
        感謝 提出質疑並與我討論使我發現錯誤,也謝謝他提出打球的動機。

—20140314
        補充林以正教授演講時所提到的以下現象。
        心理學上的概念「心流經驗」(experience of flow)與「高峰經驗」(peak experience)足以說明受快樂所制約後的心理狀態:

        Flow is the mental state of operation in which a person performing an activity is fully immersed in a feeling of energized focus, full involvement, and enjoyment in the process of the activity. (Wikipedia)

        人在這種狀態下感受到快樂,但這時的情境與行為不一定是生命之所需,但我並沒有質疑這些狀態的價值,不過從純物理觀點,我們可以把這種經驗看做是一種心理狀態的自我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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