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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情原始為結合

以下內容可能太過於現實,而破壞許多人的憧憬,煩請欣賞前做好心理建設,謝謝。

生物的存在皆無法脫離兩大目的:生存與繁衍。人類也不例外。

為何會有「愛情」?佔據人生重要部分的愛情,皆在等著開花結果—結婚生子,那又為何人們非得經過長久的戀愛過程,才能完成繁衍下一代的工作?若在一開始省去其過程而直接交配生子,又有何影響?

人們對動物幾乎都有個普遍的行為認知:求偶是為了繁衍。那麼在人類的世界中,又是什麼為了繁衍而存在?沒錯,就是愛情,也就是說,「求偶」就是人類口中的「愛情」。

求偶的目的是為了能找到正確的對象,愛情亦同,經過長久的磨擦與接觸,多次的分分合合,最終通過試鍊而得到祝福的,當然是那「最正確」的對象。

原始的愛情的存在並非無意義,現代人類只不過是把求偶的過程給扭曲了,真正的目的還是在最後的結合—交配,但針對愛情來多做解釋,不難發現,在戀愛的過程中,其實有許多「步驟」是多餘的。事實上,男人負責的是「播種」的工作,而女人則是負責「孕育」,不難想像,孕育的工作自然比播種來的複雜且艱辛,因為這種緣故,女人通常是選擇的一方,男人播種後餘下的問題只在於道德與良心,但女人卻不能說走就走,因此男人通常追求,女人則慎重的做出選擇。

但在現代社會中,人類不但已脫離生物圈,更有潛能主宰各生物的存在與否,在自稱「萬物之靈」的社會下,人類的愛情已開始變質… 愛情不再是只了繁衍,更包含了慾望與滿足,甚至交配結合已可成為商業行為,對於愛情也產生不同的解釋,一夫多妻制及一夫一妻制更增加社會的不安。身為現代社會人的一員,實無資格對此各種現象提出批評。

鈴聲環境

現代社會的變遷,似乎器物影響價值觀的層面越來大了?
現代人活在「鈴聲」的世界:手機響了才知道有電話,洗衣機想了才知道衣服洗好了,鬧鈴響了才知道該起床,門鈴響了才知道該應門,火災來了警鈴不響沒有人知道。
許多人從小就是活在這樣的環境中,一開始發明的人怎麼知道這東西會不會有後遺症呢?
過了十幾年,普遍了,大家也習慣了,在我們這一世代卻是得開始適應…
在家裡,是否常有或曾有一些經驗,父母叫孩子做事,沒叫他做他不做,沒叫他停他也不停,很明顯的出現後遺症了,大人,以前的小孩沒有在相同的環境中成長,小孩,未來的大人卻是相反。

社會的變遷日漸加大,似乎不能全以人類發展神速來解釋,這已超出人類改變、適應的極限。

—980710 補充:
探究為何會以”耳”而不是視覺或觸覺來察覺危險。
因為耳朵可以聽見四面八方的聲音,眼睛卻只能直視正前方,觸覺是在近距離。(主因)
又眼只對紅、黃光有較大反應,觸覺只對痛覺有較大反應,但人的聽力卻有能力自動過濾雜音,而察覺危險。

附帶一提,相信大家都看過鬼片,下次試著把聲音關掉,會發現一點都不恐怖,綜藝節目或類似的也會利用配音產生類似效果,關掉後常會覺得無趣。

「校規」只是少數服從多數

在此聲明,這是我在2007.4.12的文章,原封不動放過來,當時也獲得了廣大迴響,這是我在當時的想法,現在則不予置評,但會放上來總是有原因,或許有些部分我始終認同,有些部分我已改變想法,這都不重要,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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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規」只是少數服從多數

公理,只是一群人訂出來的標 準,這一群人就是「成年人」,社會公理指的就是法律,也就是說,法律是大人們定的,這是依照大人們的價值觀所訂出來的,所以很多人會感覺到:大人不了解我 們。因為大人們的價值觀完全不適合我們,這是因為大人們經驗比較多,也是不可否認的,但是經驗多不一定比較好,反而是小孩的價值觀比較純真,所以這麼來 說,大人們的價值觀更不適合其他未成年人。

為什麼我們得遵守那套大人們 定的社會公理—法律?因為現在社會上很明顯的是成年人比較多,「少數服從多數」,所以法律理所當然的就是大人們訂,也非常的適合大人,但這就是社會的 現實,我們是小孩,卻必須遵守這套成年人訂出來的法律,法律也非常的不適合,因為大人們的價值觀都和我們不同了,怎麼還有可能訂出我們適合的標準呢?也就 是說,「法律」這種東西是完全不適合我們的,但大人們卻逼迫我們認同並遵守,我們卻不得不,這就是社會最該感到可悲的現實!

當然,學校也是個小社會,所 以也有公理,就是「校規」,這也是大人們訂出來的,所以也理所當然的不適合我們。或許有些人會發現,在自己的班級上也有一套班上的公理,這是班上的同學自 己訂出來的,適用於班上所有同學,也是依照所有同學所量身訂做的。雖然這些公理不像法律那樣寫的明明白白,但每位同學都心知肚明,如果注意觀察,很容易就 能發現其實班上同學訂出來的公理很多是不符合法律或校規的,這也同時突顯了法律和校規對學生們的不適合。

在某些班級上,可能就會有那 些專門打小報告的,稱之為「老師的眼線」,其實這是種不利己也不利人的行為,仔細想想,在同年齡層中,才有真正的朋友吧!如果去當老師的眼線,那就是在外 面的社會上交朋友,但是這年齡相距太大,會有真正了解自己的朋友嗎?還不如在班上做好人際關係,因為如果背叛班上的所有同學,那可是會被三十幾個人唾棄, 但只要相信同學、信任同學,那我相信其他同學也會信任這個人。什麼事都去打小報告非常不利,這只會更突顯自己的懦弱與軟弱無力,真正有能力的人,是把事情 處理的又快又好,雖然這很困難,但也不需要做到那樣的完美,至少可以證明自己:我不是那種什麼事都要去打小報告的懦夫!

許多老師也有察覺到這套班上 的公理,更多老師想要去破壞他,因為那套公理對老師、對學校、對社會都沒有益處,因為那是同學們訂出來的,所以幾乎所有老師都想盡辦法要讓它消失,其實這 是不必要的,老師怕的只是麻煩,因為這套公理會違反校規,所以就會讓老師添加麻煩,老師為了減少這些不必要的麻煩,所以想盡辦法的要這套理論消失。其實老 師大可以不管,但如果要管,就應該要用對的方法。大部分的人都知道對錯之分,如果做出了社會上公認的「壞事」,那就依照校規來處分,給予記過等等,這樣同 學們可以認同班上的理論,又可以學習社會的現實,豈不是一舉兩得?但卻不見老師採取這種方法,只會用自以為是「真理」的法律來管理「班級」這個小團體,事倍功半!

最後期望,這個社會現實的一面,能變的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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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感謝你有耐心的看到這裡,在這邊放上其中一篇回應,反駁我的,自稱是「老師的眼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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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法律昰正確的,我的自由,我的說話方式你無法管,因我沒犯法,沒犯校規,我的朋友多的事,因正義無錯,正義一定會獲勝,萬一沒有公理,那社會不是不成樣,老師眼線又如何,只要在這事上我和我的朋友受到欺侮,我一定會反駁,我要變本加厲,使社會平等、美好。

老師的眼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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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大部分人的感受都會類似甚至相同,這很正常。
順道一提(離題),在我發了這篇文以後的13天部落格因不明原因(忘)關閉,之後的19天左右增加了一支大過,再7天左右轉學。

人類無解行為

人類的一些無解行為,引用自:Yahoo新聞:「人類10行為 至今仍無解」,在每篇後發表一些我的意見,也留著讓我以後慢慢思考。

●臉紅:達爾文努力解釋為何演化讓我們說謊時會臉紅;當我們臉紅時,他人會有所警覺。然而,有些人認為,臉紅可能有助於化解對立,或藉由洩漏弱點而增進親密。
–980807–臉紅應該與血液集中有關,因為說謊時血液必須自動集中到腦部促進思考,或許副作用就是臉紅。

●笑:當我們笑時,提振情緒的腦內啡會釋放出來,這顯然是笑的原因,然而令人不解的是,一項長達十年的研究發現,平庸的言詞竟比笑話更具「笑果」。
–980807–這也許可以解釋為何有時認真講話講出來的會更令人發笑。

●接吻:其原因不可能是遺傳性的,因為接吻並非遍行於所有人類社會,有理論指出,接吻與哺乳以及古人為讓孩子斷奶,而以嘴餵食的記憶有關,這強化了分享唾液與歡愉的關聯。
–980807–在人類的鼻子中有一個構造稱為「犁鼻器」,是專門接受費洛蒙的,而在人臉部是分泌費洛蒙最集中的地帶(另一個好像是腋下),因此演化或發展出以「鼻」去聞人「臉」的動作,最後演變成親吻。這是有根據及文章探討過的,至於此理論成熟度我不清楚。
–980817–根據此篇報導,再人們的基因中有一個稱作「kiss-1」,相信這很好理解,親吻也是從黑猩猩就會的習慣,詳細情形請自行詳讀。
補充:親吻有助身體健康,「研究發現,有經常熱吻習慣的人的壽命要比一般接吻的人壽命長5年。熱吻還是一種男女老少極佳的美容療法。」但個人並不清楚同性之間的「熱吻」會不會造成反效果或效果加倍,請有勇氣有興趣者實驗後告知結果,感謝。

●作夢:佛洛伊德認為夢境表達我們潛意識慾望的理論,已不被採信,作夢被認為有助於幫助我們處理情緒,然而為何我們會夢到怪異景象,則未能妥當解釋。

●迷信:該慣常行為沒有進化上合理解釋,有科學家認為,人腦的設計是用來發現模式並推論因果,因此給了不理性信仰的空間。
–980807–榮格提出的集體潛意識可以解釋此種現象,在遠古時代的人便已產生信仰的意識,且仍持續維持至今。

●挖鼻孔:惡心、普遍的習慣,但為何四分之一的未成年人喜歡挖鼻孔?而且平均每天挖四次?有人說這有助於提升免疫系統。
–980807–純猜測:挖鼻孔可以在無意識中產生快感。

●青春期:沒有其他動物會經歷叛逆、難以預測的青少年期。有人認為這段期間有助於在成年期前大腦的重整,或者讓人開始承擔責任前,進行行為的實驗。
–980807–個人同意此種重整的說法,因為社會已和求生不同,所發展出的過度期或許便是叛逆期。
–980817–推測:在青春期以前的所作所為基本上是為了求生意識與本能行為,青春期後便是在融入社會與實踐自我,青春期應是作為轉捩點的一段時期,人要從原本的求生演變到出社會。但此種理論暫時沒有根據,若是古代的人並沒有歷經此階段則可以印證這種說法,或許也文獻記載可供參考。

●利他行為:從進化角度看來,不求回報的給予是怪異的行為,有人認為利他或許純粹出於給予的快樂,或有助於群體的凝聚。
–980807–不自私的行為基本上來自於自私的動機。

●藝術:人類在繪畫、舞蹈、音樂與雕塑的表現或許等同於孔雀開屏,展現自己的求偶能力。但也可能是傳播知識與分享經驗的方式。

●體毛:身體長出纖細毛髮,粗硬毛髮則分布於生殖器官的模式與其他靈長類動物相反,有人推測,陰毛粗硬的原因可能與散播氣味、提供溫暖甚至免於擦傷有關。
–980807–在維基百科有很詳細的相關資料,功能有:減少磨擦(或撞擊..)、防止日曬、以及顯示自己已做好交配的準備。基本上個人認為這種說法已經健全,不知道為何還要在此提出。

緣分

緣分曾出現在許多人口中,儘管神秘,但卻似乎足以解釋各種的巧合。
沒錯,那只不過是用來解釋巧合。

就以最簡單的朋友的相遇來舉例好了,時常會有人說彼此的相遇是種緣分,但是真的是這樣嗎?
如果將所有人都單純化,分為100000種人格(人格無法詳細分類,但以概略的說法已有許多的相似型存在,並算為一類),在這些人中,可能會成為你的好朋友的人格種類至少有100種(可以試想在同班同學30人中有1人為朋友此比率已經十分高),因此根據這些假設,你有1/1000的機率遇到眼前你所珍惜的緣分。
再引用另一段研究,全世界的人都是在你朋友的6次方以內,意思就是不管你要找誰,都可以在朋友的朋友的朋友的朋友的朋友的朋友內找到。
而以從小到大接觸的人來說,光是學生時期便能接觸到至少500人(特別孤癖者不論),在這500人中已經有1/2的機率遇到「緣分」,請注意,到此時你的人生只過了不到1/4,這已經是十分高的機率。

大家必須考慮進一個因素,生命所需要的要素以每件出現的機率為1/10來計算,生命出現的機率至少為1/1000000000,在這樣的機率內生命誕生了,而你卻還有至少1/2的機率在你的1/4人生中認識朋友,但卻以緣分來解釋。

此文並不是告訴大家不需珍惜緣分,而是有太多的巧合(暫且以巧合來代稱)被以緣分來解釋,
如果你遇到的每個人都是緣分,那這樣緣分又有什麼意義,因為人總會遇到人,人遇到人時卻總以緣分來解釋為什麼會遇到人。

緣分,總被拿來解釋成社會上的巧合,有時候可能會剛好遇到一個人,這時候就被叫做有緣,但你遇到人的機率幾乎是百分之百,而因為生活圈總是重疊,遇到認識的人的機率也絕對高於踩到狗屎的機率,但你會說你踩到狗屎是緣分嗎?

因為人無法解釋為什麼遇到,為什麼接觸或是為什麼相遇,便全數推給緣分來解釋,但殊不知緣分其實並不存在,就算在宿命論中,「緣分」也是註定好的,既然註定好了,那還需要什麼緣分來解釋呢。

人總是以緣分來解釋社會上的巧合。

—20140320
「緣份」為「緣分」的誤用,現已通用。來自緣份,還是緣分?
上面所提的巧合便是機率,但因為機率數值之低,凸顯了其價值之高,或是說:人會因此更認為緣份有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