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彙整: A

必敗的人生:過程論、結果論與人生意義

前言與導讀 – 到底是過程重要還是結果重要

我們都說,時間會治療一切;
卻殊不知,時間也侵蝕一切。

總是會毀壞的,物質,斷裂與腐壞;
總是會逝去的,青春,悲歡與離合;
總是會遺忘的,記憶,消磨與失序。

一場必敗的努力,是否留下一段無悔?

         結果論者的立場認為結果是最重要的,我們可以根據結果的收益最大化做決策;過程論者認為結果並非重點,而在於過程內的學習與成長的收益。這兩種立場的差異導致了不同人生意義解讀,但不會改變任何事實。

        本篇共約五千字,內容並無任何不實,但因此非常悲觀,破壞了人生的意義與徹底解構不同立場的必敗性,最後提出的解決之道是我們現用的辦法,除了製造情緒與理解本質外沒有任何實質功用。

大綱

  • 前言與導讀 – 到底是過程重要還是結果重要 
  • 過程論 
  • 結果論 
  • 結果論的必敗 – 以期望值決策註定要失敗 
  • 過程論的必敗 – 決策困境與無意義的過程 
  • 一場必敗的人生 – 不純粹的立場仍是失敗的妥協 
  • 最後的辦法 – 一個意義最大化的選擇 
  • 結語 – 演化機制怎麼說

過程論

        我們做了任何一件事情,假如他沒有好的結果,過程論者會宣稱:心理世界的收益大於物理世界的收益,例如花了大量心力後考試考差了,物理世界上我們的投資時間遠遠不足得到的成績收穫,但心理世界的知識性成長、自我檢討的思考過程,甚至失敗所產生的挫折歷練,都可能是正向的,過程論者認為這些心理世界的收益大於物理世界,因此宣稱過程是比結果重要的。

        然而,過程論者的心理世界的收益是無法客觀衡量的,換句話說,我說我超爽,沒有人可以保證我其實沒那麼爽;我說我非常難過,其他人再怎麼能體會情境,也無法確定我難過的準確程度。因此,過程論對應到的是注重心理世界的價值評估,結果論則是對應到注重物理世界的價值計算。

結果論

        結果論者會因為考試考差後認為努力白費了,儘管其確實是學到了知識,但這並沒有影響到結果。結果論者宣稱過程是無謂的,因為凡事都會有結果,到結果再計算其價值才是正確的計算方式,一件事之中的過程成長在這件事內可能是沒有意義的,但學習所得可能在另一件事發揮效用,因此產生結果。舉例來說,本次小考考差了,結果論者可以宣稱留下的知識會在期末考被利用,因此說努力並沒有白費。

        但結果論最大的問題是,我們要如何衡量一件事情的開始與結束,並不是所有事件都有明確的起始點,甚至是重疊、永不結束的。而看待事物的尺度變成一個很重要的問題:如果我們只看一張考卷,那麼成績或許是一個十分重要的結果;但若我們看學期成績,一張考卷便只是個會影響結果的過程;看到人生,一個學期成績也只不過是一個小過程;跳脫個體看到整個人類族群,一個人的一生也只是族群演化下微不足道的一小步;再看到整個世界,所有事物都只是一個未知結果的過程。那麼我們到底該怎麼看?可以因為演化單位是基因,就以此為尺度嗎?還是因為意識是以個體為單位,而以此為尺度?

結果論的必敗 – 以期望值決策註定要失敗

        就算我們可以在人生中的所有決策做出期望值最大的選擇,人依然會死,而這樣完全不利的結果,造成活著本身就是負期望值的事件。換句話說,在任何時刻的最佳決策,變成是消極態度的不做決策(不花費任何成本),或是乾脆去死。(去死是活著沒有意義的強烈說法,事實上要做的應該是不花任何代價的死亡而不是費力自殺)

        追求結果的人生等同於追求失敗,這變成是無可避免的。那麼究竟該如何解決這件事?我們只能假裝人生追求的不是結果,而是過程,經過這樣的變換,人生變得有意義,過程中的成長、喜怒哀樂、心流及高峰經驗變得可貴,儘管仍然會死,但人便可以因此活的自在、因此能活的有理由。

        為什麼非要做出這個轉換不可?對於這個問題的答案,就是問題本身:我們非這麼做不可。否則根據推論過程,我們根本不該活。就算一個人宣稱其相信,但他若沒有根據結論從事行為(消極死亡),他本質上仍是不相信的。因此,結果論者整徹底失敗了,因為他們不會因此而死,過程論者得到了意義上的肯定,無論是出於無奈、妥協或本意,我們都只能成為過程論者。

過程論的必敗 – 決策困境與無意義的過程

        因為當結果論者註定要是失敗的,我們不願為之,但過程論也不盡完美,一個徹底的過程論者,會落入一事無成的處境。當我們不追求任何實質上的結果時,或許會有意外的結果收穫,但卻比不上成本的損失。舉例來說,當一個徹底的過程論者讀書時,他會學習到大量的知識並得到滿足感,但他卻完全不應該去考期末考(假設期末考不發考卷,他無法檢討),因為期末考是無法得到心理世界的收益的,這個行為對於過程論者來說是毫無意義的(為何要有結果呢?我已經得到知識啦)。因此,過程論者在許多事物上也是註定要失敗的。

        現實世界中,過程是否真的有意義?結果受過程影響,過程與結果是因果關係,我們評價結果時,便包含進了過程,因此根本毋需再另外評價過程,一個造成失敗結果的過程也是同樣失敗的;一個造就成功的過程,肯定是成功的。很容易得到過程在現實世界沒有意義的結論。

一場必敗的人生 – 不純粹的立場仍是失敗的妥協 

        既然結果論者會因為人生的結束、過程論者會因為決策的缺陷而必敗。難道我們選擇當個不純粹的結果與過程論者就解決了嗎?通常,我們每個人是部分的結果論者與部分的過程論者,我們都在意一些事物的結果,也在乎其過程,或許對於不同事物其分配的比例不盡相同,但沒有對任何事物持有純粹的立場。

        這樣調整過後的信念難道我們解決了必敗的結果?並沒有,我們調整了自己的立場,相當於兩隻腳各站在一個不穩固的基礎上,這時無論我們從哪個角度切入,我們仍然是必敗的。若是各一半的立場,我們看似可以宣稱追求人生的結果並稍微在意之,並且同時也看重人生的過程。但這時問題變成,就算只稍微在意人生的結果,仍會得到一個結果必敗的結論,這些人會轉而宣稱:過程也很重要,所以結果就算必敗仍要豐富其過程,這時我們的決策變成必須追求過程價值的最大化,這時便回到了過程論者的必敗:事實上過程在現實世界根本沒有意義、從事有結果的行為根本沒有價值。

最後的辦法 – 一個意義最大化的選擇 

        有結果的行為在大尺度下的過程論觀點下,行為有了價值,且被視為是過程的價值,但任意決定我們的尺度是沒有意義的,這相當於是選擇一個「能得到最大意義的尺度來解釋人生」,這時我們所在做的,並不是決策或活著,而純粹是在選擇一個解釋。

        事實上,人生確實就是個賦予意義的人生,我們的所作所為,無論其意義價值多大,都是無謂的。因此我們唯一的辦法便是自行賦予其意義,當此事件在物理世界中的價值較大,我們就特別看重物理世界,如經濟收入:我們宣稱心靈疲憊與空虛換來的金錢是划算的;當一件事在心理世界收益較大時,我們便看重心理世界,如考差了的考卷:我們宣稱得到的知識才是重點,忽略實質上的低收益。我們為避免認知失調,在不同情境下給予不同立場不同程度上的分配,在百分之百的過程論到百分之百的結果論內嘗試找一個最令自己滿意的解釋觀點。當我們發現怎麼分配都是沒有意義的負價值時,就換個尺度來看待事物,例如人生:人生必死,因此必敗,所以我們將尺度轉換到整個人類族群,宣稱自己在努力對族群有貢獻,死了後可以留下一些價值。調整尺度幾乎解決了所有人生問題,這是一個解決的辦法,也是一個活著的理由,但根本上,我們仍是徒勞無功的。

結語 – 演化機制怎麼說

        我們活著這件事的本質不需要意義,人類更不是演化機制下的一個渺小貢獻,純粹是自然現象。問題發生在我們產生了意識,因此思考自身的價值與意義,但又很難看清整件事,卻仍必須活著(不想活著的意識體會徹底被演化機制排除,演化之下根本不會有這種結果),因此我們會賦予各式各樣的意義來讓自己活著,或換句話說,若我們不這麼做,便只有一種下場:死亡並被演化機制淘汰。

        演化沒有過程與結果上的區分,因此我們也找不到一個好的尺度看待整個世界,但因為意識體是以個體為單位,我們許多時候可以擴大尺度到個體之上的族群並賦予其意義,這幾乎可以解決所有問題:我們假裝為了大家更好,因此活著。

        但事實上,無論怎麼看,都是沒有意義的,無論我們追求結果或過程、無論如何分配立場的比例,無論以什麼尺度觀察,演化機制徹底凌駕在我們之上,我們只能用賦予意義在演化機制下存在。

後記與感謝

        本篇前言的詩是在本篇論點出現後感慨而作的悲傷結晶。
        感謝許多曾與我討論到底過程重要還是結果重要的同學:陳孟凱、楊承昕、曾子恩、顧有方、吳信疆、陳奕凱、林曉鳶、空心菜,如有遺漏,煩請告知。

延伸閱讀 

        到底是過程重要還是結果重要(20130101,當時我幾近純粹結果論者,但在評估時忽略了感情收益,給了同學看後得到回應,一併附上)

        這來自於2013跨年完時,一群年輕人們提議騎腳踏車去宜蘭東北角看第一道曙光,我立馬否定,提出一個理由可能騎到一半就日出了根本看不到,馬上有人說那又怎樣,過程比較重要啊。
        從線上遊戲說起好了,雖然我們打怪時「幾乎」都是打死一隻怪才會得到經驗值和寶物。但我必須承認,在現實生活中我們的經驗值是在過程中一點一滴累積的,當我們完成了一件事,得到的大多數是成就感,而我們時常追求的便是這道成就感。而為什麼會有過程比較重要的說法,根據我的推測,是因為我們從過程中學到大量的經驗,而這些經驗遠比成就感對未來有幫助,因此經歷過這些事情的人開始體會到經驗值重要多了,因此過程也比結果重要多了。
        理論上是這樣沒錯,但是我們沒考慮進情況的複雜性,當我們說要從台北騎腳踏車到宜蘭,我們已經可以預測中間的過程,勢必是會又累又冷又飢又渴,而倘若失敗,得不到成就感反而可能換來大量的空虛,你可能會說,那又怎樣,失敗個一次會怎樣,跨年有那麼多,每年都有第一道曙光啊。那我會說,一次失敗不怎麼樣,但你去迎接你知道失敗率很高的一個過程,這真的是明智的嗎?如果你的人生快進播放,你做了一堆期望值很低的事,那累積起來,你的人生不就是個價值很低的人生嗎。
        回過頭來,過程主要是獲得經驗,經驗對未來較有幫助,結果主要是獲得成就感,而成就感對當下和接下來的一段時間會較有幫助。所以在決策的過程中, 我們理當考慮進到底需要的是什麼。舉例來說,也許有人不會騎腳踏車,那這段過程對他來說再怎麼樣都可以練習騎到腳踏車,這樣經驗是的確有用的。但如果我已經很會騎腳踏車、我也已經有能力認路走到任何我想到的地方,我認為在這當中學不到什麼,這樣的經驗對我來說就是幾乎沒有幫助,也就是說這過程其實對於我的意義是不大的。
        因此我認為結果「在這情況下」遠比過程重要。
        當然,我並不否定在其他情況下很有可能經驗比較重要。像是我就很支持打工一個月後馬上換工作,因為一個月是經驗值變化率成長到最高點時,而也可以拿到一個月的薪水,成就感自然不在話下。這種情況的確是過程比結果重要,因為是為了經驗。
        還有,雖然我認為在很多情況下都是結果比較重要,但我並不否定不顧一切、不想太多就去做的行為,也就是不分析利弊、不分析自己可以得到多少經驗多少成就感, 這叫做幼稚。而我完全不否定這樣的行為。畢竟很多時候我們無法預測過程中到底會不會得到經驗,如果發生了意外,很有可能因此得到更多經驗。這同時也是幼稚的重要性。
        最後,我想提出一個問題,沒有針對性,只是我馬上想到這樣的情況:如果你在高中三年校排永遠是第一,各樣成績表現十分優異,但你卻只考上了一個沒聽過的鳥大學,你在心裡會真心覺得自己是成功的嗎?可能在其它熟識的朋友看來,你是很強大家都不會否認,但你自己,如果這真的發生,你真的會覺得你成功嗎?
        最最後,一開始打lol時,赫然發現sup可以不打怪在旁邊就吸到經驗,這讓我震驚了非常之久。

        陳孟凱回復:宜蘭對我來說就只是給我們一個方向往前騎而已 有沒有看到曙光我不在意 早有預期去了也看不到東西 最後太陽升起騎到了哪裡就到哪裡 因為這不是一個人在做的事 路程中不可能就只是各騎各的 我想得到的就是在這途中跟身邊的人的交流相處 而且跟不同的人去也有不同的感覺 也許你會說那為什麼不從平常生活中得到這些就好 難得有個幾個人都有意願的事我覺得就是值得去做 中途折返了 空虛嗎? 一開始幾秒而已 騎回去的路程也同樣有互動 而且晚上騎車本來就有一定風險 回程並沒有什麼不好 除非眼中只有結果 身邊是誰做了什麼事都不在意 過程可能只是一塊空白 如果是這樣 不如就自己去就好 再說如果真的只是為了看曙光我就不會去了 就像如果只是看煙火我也不會去 本來鐘力洋有找我但我原本說要看書 如果只是看煙火我也看過好多年了 就是因為有他們這麼多人在我才決定要去 我想情形是類似的

—20140701
柯文哲2013Ted演講,裡面提到他所認為的人生意義。
於16:35:「人生只是一個過程,一個追求意義之過程。」

談化妝之目的與倫理

化妝的最終目的

        化妝,是為了擁有一個美麗的容貌,但為何所有人的化妝方式與目的都是差不多的:粉底讓皮膚變白、口紅凸顯嘴唇、眼線使眼睛深邃、腮紅,若問的更徹底,為什麼人認為這些就是美麗?為什麼我們追求這些?

        事實上,有一種人就是生來如此,這些人通常被稱為「天生麗質」。而那些化妝的人則是在製造「我也是天生麗質」的假象。而這些天生麗質的人並不少見,他們通常會在素顏時被誤認為有化妝,並且他們化妝後不容易比較好看。

        但為何會想要製造這種「我是天生麗質」的假象呢?這則是演化上擇偶條件的發展結果,美麗的異性象徵較強的生殖能力,並可能會生出較美的後代。「不只要漂亮,最好還是天生漂亮」,這是人會在無意識下所追求的伴侶條件。

        在化妝技術成熟後這樣的傾向受到了凸顯,這同時反映了生物學上的累贅原則(handicap principle):動物有時做出不利生存的行為,但卻能興旺,這種現象成為做廣告的方式在物種下循環出現,而這些廣告行為必包含重大成本。

        而要化妝到什麼程度呢?通常最容易得到多數人的喜愛的程度是「比天生麗質稍誇張一些」,因為多數人喜歡的是凸顯過後的天生麗質(以證明有之),這也是為什麼天生麗質的人不容易化妝的更好看,太過誇張的妝不會受到多數人的喜愛。

化妝的倫理

        倫理上,我們通常認為欺騙是不道德的。若我們為了一個人的好處欺騙他,這時欺騙並沒有不道德;但若我們欺騙他,是「以為」會為了他好,其實不然,這時欺騙依然沒有不道德。由此可見,欺騙是否道德,端視「意圖」是否道德。然而,無論其意圖如何,此行為都仍是欺騙,這是容易被忽略的。

        而化妝便是一種欺騙行為,但化妝是否不道德,則要視其意圖而定。假如化妝是為了大眾利益著想,則這時意圖是道德的,化妝行為也是道德的。但假如化妝是為了欺騙某人,以便得到某些東西,則這時意圖是不道德的,化妝行為也是不道德的。舉易容術為例,假如易容術沒有被不當運用,我們都不會認為他是不道德的,頂多認為他未說真話,然而若以易容術從事犯罪,這便肯定是不道德的。

        而現實情況,若一位女性化妝,是為了達到社會上的禮節(例如某些社會情境認為女性在工作場合化妝是種尊重),則這並不是個不道德的行為;但若一位女性化妝,是為了欺騙某人,以便得到金錢,則便是不道德的。

後記與感謝       

        本篇篇幅較小,內容平易,但稍嫌不足,並可能造成不良觀感,在此致歉,感謝Jessica的評論與批評。感謝T.C長期灌輸我她是天生麗質而且沒有化妝的觀念。感謝子摁幫我審稿並給我熱烈批評。

延伸閱讀

談信仰排他性、神導演化論與奧卡姆剃刀原理

        神導演化論同時相容了演化論與神,其宣稱神創造了演化論,再以演化論解釋生命現象。但根據奧卡姆剃刀原理,如果對同一現象有兩種不同的假說,我們應該選擇較簡單的那個,因此應該放棄神的概念而取單純的演化論。

        而「神」這個概念究竟好不好,應不應該直接放棄它?

        演化論的優勢在於其依然可以解釋神的概念(meme, schema),因此神會變成是一個多餘的概念。但神的概念並不是沒有用處,它的存在有安撫人心、給予悲觀的演化論一個賦予意義的解釋等功用。因此神的概念是有其價值的,奧卡姆剃刀的前提在於兩個理論其價值是相同的情況下,應放棄較複雜的那個,但神的概念是有其不可否認的價值的。

        然而神的概念終究只是神的概念,有神的概念的存在並不能驗證神的存在,而神的存有問題破壞了科學哲學的證偽要求,可否證性是科學理論的必要屬性, 若一個主張不容許邏輯上反例的存在,則它是不科學的。因此神是否存在是一個不可驗證的問題。
        因為神的概念有其價值,結論是純粹的演化論與神導演化論是兼容的,其中的差別是是否賦予了生命的意義與價值。

        而一個人是否會接受神的概念,或是否擁有信仰,很大因素由其接觸「能解釋生活現象」的信念的時間順序決定。當一個信仰神的人以神的概念解釋了生命中的種種現象,他便相信了神存在,在這之後他接觸到演化論,同意演化論解釋了更細微的細節,便相信之,但認為演化論也是神所創造的。若一個人在接觸神的概念之前先接觸到演化論,他可以以演化論觀點先理解了生命現象,但接觸了神的概念後發現沒有必要(並沒有多解釋了什麼演化論未解釋的東西),因此他不會相信神的概念。

         這符合了模因(meme)傳遞和基因相同的排他性,以及基模(schema)的學習過程是順應(accommodation)與同化(assimilation)的。神的概念以meme的形式在文化間演化,並在腦中以schema的形式佔據,並排除演化論;演化論也是相同的,因此時間順序有極大的影響性(優先排他性)。但神的概念對未成年人相對演化論好理解,因此很容易讓年紀較小的幼童優先相信神的概念。因此家庭信仰是預測有無信仰的有效指標。

感謝

        感謝劉時婷與我討論使我認識了新的宗教觀點並思考這個問題。

延伸閱讀

—20140313
        一個足以說明奧卡姆剃刀原理的例子(修改自空心菜):
        假設我今天要喝水,我可以取一個茶杯來達成這個目的,或者也可以取一個茶杯再取一個杯蓋,一樣可以喝水,但杯蓋這時是完全沒有作用的。演化論就是茶杯,而神這個概念是杯蓋,在唯一目的是解釋生命現象時,神的概念是如杯蓋沒有作用的,因此說他是可拋棄的。
        但杯蓋平時可能有保溫、遮蔽灰塵等其他作用,卻無法在喝水時發揮其功效,這也和神的概念相同,神的概念在日常生活中有穩定人心及給予心靈支柱等功效,不可否認其價值,只是在解釋生命現象時,不需要神的概念,但有神論者需要一個位置來「放置」神的概念,因此有神導演化論。

    當個植物人有何不好?

            當個植物人有何不好?並不是說我們應該躺著不動,放棄一切,而是「動物為何不『順便』行個光合作用呢?」

            行光合作用基本上完全是利大於弊,光合作用所產生的能量不但養的起行光合作用所需的系統,更可以提供給整個生物本生生存,概觀而論,光合作用所產生的能量,甚至養的起整個生態系統。那麼為什麼吃植物的動物們,不躺下來,順便行個光合作用呢?

            沒太陽時,就當原本的掠食者,吃吃植物、吃吃小動物;有太陽時,躺在草地上行光合作用,能量夠了就繁殖一下,聽起來不是很理想嗎?演化為何要如此戲弄人,不讓生物們安逸的過生活,而要受苦受難?

    前言

            這篇雖然主題是「當個植物人有何不好」,但在解決這個問題的同時,牽扯到了兩個我很喜歡的理論:Kleiber’s law與紅皇后假設,因此也花了一些篇幅來說明,並在文後附上一些推薦的延伸閱讀與影片,歡迎有興趣者觀賞。

    可能的解釋

    1. 光合作用系統成本過高

            許多人的思考邏輯是這樣的:光合作用這個系統太強太OP了,勢必不好養,所以世界上才只有植物可以行光合作用,這叫做公平。
    事實上,演化沒有公平與否,只有穩定與優勢。「多餘的能量」就是多餘的能量,不會有什麼養不起的問題,如果植物可以在行光合作用、養光合作用系統之餘把多餘的能量拿來儲存、開花結果,為何不能有多餘的能量拿來運動呢?

            並且,根據Kleiber’s law(圖一),越大型的動物雖然所需消耗的能量越多,但能量運用效率也越高。Kleiber定律來自觀察的結果:若q是動物的代謝率,M是其重量,則q~M^(3/4)。也就是一隻貓的重量是一隻老鼠的100倍,它的代謝量只比老鼠約大31倍。那麼多養個光合作用系統究竟會有什麼問題?至少,以能量層面來說,它應該是可行的吧?

    http://universe-review.ca/I10-83-brainmass.jpg
    (圖一)

    2. 比較利益

            這個說法看似非常的有道理,一個動物既然都會動了,那他的演化方向,就不應該是朝向「製造新的優勢」,而是「擴大現有優勢」。也就是說,既然動物都是掠食者了,那變成「更強的掠食者」,不是比變成「普通強但是會行光合作用的掠食者」來的划算嗎?也就是,這樣的思考邏輯是:把行光合作用、利用太陽能的工作交給植物們吧,動物們乖乖找食物還是比較實際。

            然而,用比較利益來思考的前提在於,整個生態系必須是一個「可互惠的系統」,這並不是生態系的運作模式,生態系處在一個競爭、成長的動態平衡中,也就是「紅皇后理論」(圖二)。

    (圖二)

            At the top of the hill, the Red Queen begins to run, faster and faster. Alice runs after the Red Queen, but is further perplexed to find that neither one seems to be moving. When they stop running, they are in exactly the same place. Alice remarks on this, to which the Red Queen responds: “Now, here, you see, it takes all the running you can do to keep in the same place”. And so it may be with coevolution. Evolutionary change may be required to stay in the same place. Cessation of change may result in extinction.

            紅皇后理論之命名來自《愛麗絲夢遊仙境》:愛麗絲掉到洞裡後遇到了紅皇后,發現她在前面賣力的奔跑著,愛麗斯為了追上他,也用盡全力跑了起來,卻發現周圍 的景象完全沒有改變,當她停下腳步,周圍的景象也仍然不變。紅皇后說:「在這個國度中,盡全力的奔跑只不過是為了要維持在原地而已。」
            Vanvalen用這個故事描述演化的動態平衡:一切的改變都是為了維持不變,而停止演化的結果就是滅絕(圖三)。

     
    (圖三)

             比較利益的說法必須立基於:「多生產的資源可以提供給互惠系統中的其他個體」,以達成互利,然而生態系統中卻應該是將多餘的資源用於豐富自身族群、繁殖與演化才是。也就是說,個體利益最大化凌駕於比較利益之上,不應該以比較利益來思考。

    問題的解答

            因此,怎麼看都是當個植物人比較好,那為何不呢?
            答案是:生物的起源。

            要找到生命的起源,是採取「由上往下」的策略進行。我們可以將現今所有已知生命共有的特質分門別類,然後從中建立一個理論上最可能的「最終普遍共同祖先」,她叫做LUCA(Last Universal Common Ancestor)。舉個例子來看,因為只有很少種類的細菌可以進行光合作用,所以我們推測LUCA本身也不會進行光合作用,如果他會,等於他大部分的子孫都放棄了這寶貴的技能,雖然我們無法否定,但這太不可能了。 -Nick Lane, 2012

            在生命起始的大海中,那時沒有可以自我複製的蛋白質,但海中充滿了養分與氨基酸(不是濃濃的養分,但相比於今日來說,也算是很濃了),而一開始可以自行複製的蛋白質學會了取用身旁的氨基酸來複製,那便是最原始的「掠奪者」,在這之後海中的養分漸漸不足,學會行光合作用的原始細胞得到了優勢,才漸漸擴張開來。

            讓我們回頭看看,生命的起源來自於掠奪,因此光合作用這種「什麼也不拿,自己做」的策略雖好,但無法憑空產生(到底為什麼無法憑空產生,大概是因為生命的起源來自於深海,或光合作用實際的機制遠比燃燒能量要複雜多了,至少對所需酵素來說是這樣)。
            因此,生命先有了「類動物的掠奪者」,才演化出「類植物的生產者」,接著才是古細菌、細菌。

            當個植物人有何不好?沒錯,確實是當個植物人好,但我們不能回過頭來演化,更不可能身為人而憑空演化出光合作用機制(其實有了基因轉殖,也不能說完全不可能),所以只好暫時放棄這個能靜能動的演化策略了。

    延伸閱讀

    後記與感謝
            好像有點離題。
            感謝當時與我討論這個問題的同學鐘力洋,若有其他人有遺漏,煩請通知我補上。

    參考資料與圖片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