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眠剝奪與分段睡眠

睡眠剝奪(sleep deprivation)是指自願不睡或到了該睡眠時間不能睡。所產生的症狀有:工作效率降低、身心不健康、容易發生意外事件、疲勞、煩躁、注意力不集中。連續四天不睡覺,會產生錯覺或幻覺。
如果是在一段時間內睡眠時間減少,稱為部分睡眠剝奪,下下面會提到我的經驗。
與睡眠剝奪相關的實驗有不少,其中著名的便是心理學家讓受試者幾天不睡覺,測試各類參數的變化等等。相同的睡眠剝奪亦有被用在拷問與刑求上,據說美國曾以剝奪犯人的睡眠時間來虐待他,強迫他站著、製造噪音使他無法入睡等,因此可見缺乏睡眠對人體所造成的影響不容小覷。

分段睡眠是指中斷睡眠時間後再繼續補足,有某少部分研究認為分段睡眠對人體較有幫助,但我個人認為不太可信,下面再分享我的經驗。
所謂的睡眠可以分成許多階段:初睡、淺睡、深睡、沉睡、快速動眼睡眠,此為一個週期約九十分鐘,而正常人的睡眠則會經歷五個小有異同的周期。

以上皆是理論與知識部分,接下來是介紹我個人之前的人體實驗,雖然並不是正統可靠的實驗但也是有一定的可信度。

睡眠剝奪:大約是在2009年2.3月左右(確切日期不可考),實驗期間一周,實驗者是我,每天皆上午7點整起床,入睡時間每天不同,大約是3到5點睡,其他時間沒有睡眠,計算後發現若以正常人一天8小時的睡眠來算,一周後我少睡了40個小時,也就是說多出了40個小時的空閒。而這多出來的時間我全數拿來看書,並沒有任何疲憊或效率不好的現象,事後詢問其他人也沒有人察覺異狀,但之後卻有感受到睡眠比較不容易睡飽,這段時間共喝了1.5公升的咖啡,宵夜每天一餐,其他飲食一切正常,無運動,無疾病,沒有明顯情緒起伏或任何無法理解之現象。
這個實驗的目的最初是為了測試我個人的極限,但並沒有繼續持續下去因此並沒有達到極限,但因為每人體質的不同應該會有所差別,僅供參考,歡迎其他人做出類似實驗後上來分享結果。

分段睡眠:實驗日期大約在2009年1.2月左右,實驗期間約一至二月,實驗者也是我,每天上午7點起床後上學,放學後下午6點回到家便直接睡覺到晚上10點,起床後吃晚餐看書到凌晨4點睡覺至7點,一共睡眠7小時,沒有無法入睡或其他睡眠疾病的現象,在實驗進行一個月左右便可以明顯感受到身體的不適,不管什麼時候睡醒都不會覺得飽,隨時都想睡覺但卻不一定睡得著,看書效率沒有感受到差別,詢問他人後有發現到皮膚變得比較蒼白,沒有感冒或疾病,無運動等。
結束後大約在4.5月便改變成晚上10點睡到早上4點,一共6小時,持續兩個月,可以明顯感受到身體的改善,雖然睡眠時間較少但卻證實分段睡眠較沒有效率。

以上是蠻久之前的實驗,雖然還有其他實驗的因素也完全沒有紀錄清楚,但是對我個人或其他人還是會有一些參考的價值。
接下來要介紹我正在進行的實驗,查過資料以後沒有發現類似的實驗,也不清楚會產生什麼現象或什麼後遺症,敬請期待。

這個實驗結合了睡眠剝奪與分段睡眠。
首先前置作業是保持清醒50個小時(睡眠剝奪)。
實驗日期:前置:2010/9/10 AM 7:00 至2010/9/12 AM 9:00,這段時間保持清醒。
2010/9/12 AM 9:00後開始進行分段睡眠
實驗對象:還是我
實驗地點:社辦
當時狀況:普通感冒(症狀:咳嗽)、無運動、飲食正常、9/8與9/9皆睡5個小時與平日接近。
在保持50個小時不睡後開始進行分段睡眠,目前暫定是睡五分鐘後保持清醒五分鐘再睡五分鐘如此循環,直到受試者無法承受。
目前所知初睡時期是大約20分鐘,這段時間內腦波非常不規律、意識昏迷。
實驗前推測可能會產生的症狀有意識不清、胡言亂語、幻覺、無法保持平衡、記憶力降低。

—以上是實驗前 2010/9/12 3:00
—以下是實驗後 2010/9/12 22:40

天氣晴,室溫30.1度。實驗結果乎意料。
實驗開始,2010/9/21上午10:00,一共51小時保持不睡,之後每隔五分鐘醒來後五分鐘再繼續睡,每次五分鐘,每十分鐘一循環。在進行到第5次左右以後開始出現四肢無力、頭痛之症狀,之後一直到第18次(190分鐘)前意識皆是半昏迷狀態,在第20次(200分鐘)時清醒,所有疲累感瞬間消失。
這次的實驗完全在預料之外,不但沒有出現任何不適的症狀,還補足了不足的睡眠時間(51小時),在19次之前眼睛都睜不開、感到眼皮沉重,第20次卻瞬間清醒,除了眼睛疲勞、咳嗽沒有減輕外,其餘缺乏睡眠可能出現的症狀全部消失了。

根據這次的實驗,我建立了一個理論原型,描述人體對於中斷睡眠所產生的補償機制:人類在演化的過程中為了可以應付即時的危險而產生了此機制,在正常睡眠期間並不會啟動,但一旦睡眠遭到分斷(遇到危險等),為了能夠在逃脫危險後仍保持注意力,儘管睡眠遭到分段,在精神上依然會持續亢奮。也就是說,分段睡眠的睡眠方式仍然會讓人感受到睡眠的飽足感,但在生理上對於睡眠的需求其實仍然沒有滿足,這便是為了在面對危險時能夠加以應付而產生的補償機制

以上只是純理論,沒有任何證據或其他人研究支持。
有另一說法為生理時鐘在經過半睡眠、半清醒的狀態結束後已無法分辨現在為何種狀態,因此只好繼續保持清醒。

實驗結束。
感謝 與 的支持與協助叫醒我。感謝 提供的另一種詮釋方式。
歡迎其他人做出類似實驗或找到相關資料後提出分享。

—20131016
找到大量資料,目前正在整理文獻、設計實驗,預計會在半年內進行長時的實驗。
目前處理問題有:如何測量精神情況、健康等指標。
預計進行4次30分鐘小睡。如圖

維基百科:多階段睡眠
他人的實驗:Sleep cycle experience
敬請期待,歡迎提供建議,有興趣者請聯絡我。

在〈睡眠剝奪與分段睡眠〉中有 2 則留言

  1. 好有趣的實驗呵呵XDD
    一人正常睡眠時間是7小時喔
    睡眠分段我有試過
    基本上和睡眠剝奪無異
    唯一有異的地方
    就是眼睛
    睡眠剝奪的眼睛無太多疲勞感

    誰叫醒你的阿~"~
    五分鐘的短時間和平常說的分段睡眠沒有太多關係
    不過要這樣實驗也是有價值

    一般精神病學檔案雜誌
    —>這個不錯用

    最佳的判斷標準是以能否維持個人白天的精神來決定。
    這是我之前小小研究睡眠的心得
    睡眠有幾種功用
    一是消除身體部分的疲勞
    二是修補和生長
    三是讓肝進入活躍狀態
    四是減少外界訊息
    五是刺激免疫
    六是行為固化和高等學習功能
    還有一些拉但是我懶得打了=ˇ=

    看得出來你之前是要挑戰極限=ˇ=
    但是如果你要這樣研究睡眠還要細心點呢=ˇ=

  2. 沒記錯的話平均"需要"的睡眠時間是八小時,平均睡眠是間才是七小時。
    其他的本文好像沒啥關係,但是謝謝你的建議。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