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和諧成為奢望 —— 論人生價值

        人的價值到底是由誰來決定?是大自然,還是整個社會,還是我們自己?
        在現今的狀況中,大家所認為的是上面這三個價值的整合。大自然說活著才有價值,我們多數情況也同意並遵守;社會上說有倫理道德、服務社會是你的價值,有些人不同意,但多數人仍遵守;一些人沒有自己賦予自己的價值,但一旦擁有,我們有時讓他凌駕在一切之上,例如可以捨棄生命保留尊嚴、可以為達目的背棄道德。
        現在的問題是,這些價值到底是誰說了算?或許不是誰定的,我們或許也沒有仔細思考過,但為什麼這些價值「有價值」?我們為什麼大多都相信並遵行?

        事實上,大自然的價值只是一道讓生命延續的規則,「價值」這件事只存在人的認知之中、是我們賦予它的,我們用價值來解釋這條規則:「為什麼要活著?哦,因為那是生命的價值。」我們不會說:「因為活著是生命的規則。」人需要賦予這些基本規則價值,才能產生實現的動力。相同的,社會上的價值,也只是讓整個社會延續的規則。倫理道德、公益態度都有助社會延續。
        特別的是人的價值。他的產生可以不遵守任何規範,由上所推測,他存在是為「某種東西的延續」,不是生命,也不是社會。你可以試著解釋人的價值產生的過程及目的,並會發現都可以概化到一個最終價值:「快樂的延續」。
        其實,人生這個遊戲非常容易贏,因為價值是可以自定的,人終究是為了取悅自己。舉例來說,某些人會定自己的人生目標是「成家立業」,這大概和大自然的價值有些重疊,但我們先假裝他完全是人的價值,我們訂出這個價值,是因為「想要快樂」,也是因為「認為自己可以達到」。(有些人會定達成機率低到自己都不相信的人生價值,你會發現他無法因此快樂,而這是失敗的[1]。)
        簡單來說,我們為了想要快樂(生理上),我們定一個可達成的價值,然後遵循他,每當我們一達到,就得到了一點獎賞(快樂)。舉例來說,很多人的價值中有「尊嚴」,當他被羞辱時,他用其他途徑得到報仇,他便感到有尊嚴,於是他快樂,然這整個過程對生命、社會都沒有幫助[2],有時還會為了尊嚴而失去生命,但人依然死命遵守這條自己賦予自己的價值。

        然而,什麼是真正的價值,我們無法完美的定義,因為既然價值在人心中,便會因人而異,亦無法準確的做出排序。理論上,自然的價值要凌駕於一切之上,但在人的眼中,有時把自己的價值看的更重要,而我們沒有客觀標準。
        但既然自己賦予的價值就只有唯一目的:快樂。換句話說,人生這個遊戲非常容易贏,當然我們也沒辦法訂出一個極為容易的價值然後一直達到一直爽。但其實,你自己所賦予的價值其實沒什麼實質意義,在某些人眼裡,也沒什麼價值,所以什麼是真正該捨該得的價值呢?

[1] 這可能被認為有循環定義的問題:人生價值是為了快樂的延續,而無法延續快樂的是失敗的人生價值。會有這個誤解是因為成功與失敗同樣也是人賦予它的,前者是指人生價值所存在的理由,後者是指我們賦予無法延續快樂的價值一個標籤:失敗。

[2] 沒有幫助是嚴格的說法。理由是,實際上少有幫助,但有其他更好的選擇大有幫助,因此說沒有幫助

        此系列到此告一段落,並在打到此篇時,我自己也困惑了,這便是標題的由來。若對整系列有任何問題都歡迎提出一併討論,為鼓勵辯論、希望大家可以拯救我的認知失調,找到未被發現的嚴重錯誤者本人無償無上限請客一餐。(此系列不限此篇)

當和諧成為奢望 —— 論為何貪婪

        我們渴望、追求太多的「更好」,物質上,食衣住行;心靈上,快樂與情慾。你可能把它視為理所當然,我們幾乎把追求「更好」當作人的本性,我們也從沒有重新思考,為什麼人要不斷的追求更好的生活?

        從本質和起源上探討,人的慾望之所以無限,是大自然的設計。在原始自然中,人類的資源是永遠不夠的,食物無法囤積到一輩子夠用,武器工具、房屋隨時會損毀,我們學會收集並保留更多資源,為的是自己的生命保障。然而隨著社會的建立,問題開始產生:我們沒有體認到自己的資源已經足夠了,仍舊不滿的追求著。這是演化遺留下來的傾向,最初目的是在保障生命延續。
        你或許無法接受我說人的資源已經足夠了,多數人認為自己的錢不夠多,因此沒辦法買到所有想吃、想用的東西;或認為自己的生活不夠美滿,住家不夠寬闊、生活水準不夠好。但事實上,我可以保證你吃的東西夠了、住的地方也夠了,你只要拿政府救濟的低收入補助,一樣可以吃便宜的東西過一輩子,你住的地方再差(或許是露宿街頭),你仍然可以這樣過一輩子,生命之所需事實上已經達成。

        請想像一個例子:設想你現在處在連自身都難保的原始部落,隨時可能會有猛獸入侵,沒有田地,只能採集、漁獵,這時候難道你會定什麼偉大的生活目標然後追求它嗎。不會,我們會盡力滿足生活所需,這時就算食物夠多了,我們仍會多儲存一點,以防天災。但問題出在,當我們排除了意外的情況(如天災),人仍然會不斷追求更多、更好,因為演化機制沒想到,人會有「夠多了」的一天。

        因此我們貪婪。

        現今社會就是人擁有的「夠多了」,但我們每個人仍然在持續追求更好的東西。說真的,你問問你自己,你想要更多錢,到底是為什麼呢?難道你不夠活過今天嗎?夠。你不夠活過這輩子嗎?事實上也夠了(或稍微做點事就夠了),那為什麼還要更好呢?以防萬一?多數人也預防了(我們知道在遇到大地震傾家蕩產時,會有人接濟我們)。那麼我們追求的那些更多,到底是為了什麼?

        現在可能你會開始賦予自己人生的價值,你可以說,我要更多錢,因為錢代表了人生的價值,而追求更高價值是人的本能(事實上人沒有這個本能)。你也可以說,我要吃更好的東西,是因為人的本能是要吃好吃的而非能吃的(那是想,不是本能)。或是說,我要活的有尊嚴,不只是活著(看吧,你只是在自己賦予「追求更多」這件事價值:尊嚴)。也可以說,我要追求心靈富足,因為那是在生理需求之上的「更高層次」。
你確定嗎?我們知道沒有了心靈上的富足,沒有了幸福感,沒有了生活中的小確幸,我們依然能活的好好的。但沒有了食物,肯定會死。

        所以什麼是人生的價值?那我們為何還要追求更好的一切?人的價值到底是大自然賦予的,還是我們自己賦予自己的也算數呢?設計上,我們貪婪,但你為什麼還要繼續貪婪呢?

當和諧成為奢望 —— 論興趣

        你以為有「興趣」這回事,如果你很愛你的興趣,你或許不該繼續看下去。或你可以抱著,我就不信會怎樣的心態看下去。(而你可能會生氣)
        那些你以為你喜歡的事物,除了生理需求之外,有什麼不是受制約而來的?
        興趣一點也不崇高,你以為你喜歡他,是一種榮耀或什麼的,事實上沒有,而且那是可操控的。那樣東西會成為你的興趣,只是因為你受到了成功的制約。舉例來說:你喜歡打球,是為了贏,贏是獎賞(reward)鼓勵你繼續打球,或是你喜歡運動後的充實感,這也是獎賞;你喜歡打電動,也是因為你嘗過勝利的滋味(如果有人在學習一個新東西,還未勝利時就喜歡上它,當中必定有成就感,或他預料他將來可以得到獎賞)。

        這裡有一個明顯的證據支持:沒有任何一個不會得到獎賞的東西,可以成為興趣。
        儘管你現在再怎麼喜歡做這件事的過程,那都不是它成為你的興趣的原因。換句話說,你喜歡過程,事實上只是因為你想要獎賞,因此你認為你喜歡這個活動(並把它叫做興趣),然後以為你喜歡上了過程(制約)。
        許多人對這種說法感到不悅。我曾經問過某人,如果你打排球,永遠沒有人會看到你贏,你仍然會想打嗎?他肯定的說會,因為有興趣。我必須承認當時我問的不好,因為排球是個多人的遊戲,且我們不是「為了給他人看」,而是為了獎賞,獎賞會以多種感覺的形式出現,包括成就感、滿足感、幸福感等等,無論是什麼,我們都可以歸類到快樂之下。也就是說,任何興趣其實是為了快樂,並沒有什麼偉大的目的。但我們多數人通常很堅持自己興趣的崇高,願意把興趣擺在極為優先的順位,甚至忽略了其他的獎賞,只因我們給了興趣一個專屬的名詞:「興趣」。

—20140326
        新增興趣的定義,但不確定是否為好定義:

當做一件事所產生的快樂大於其成本時,便稱之為興趣。

        但興趣的價值之衡量方法為扣除快樂之實際價值,再計算進行為成本後可能報酬不理想,這也是本篇主要想提出的觀點。

道德陰謀論:原始道德與教育

前言

        此篇含有幻想虛構成分,可能偏離大眾價值觀,閱讀後可能引起不適,為本人之創作但不代表本人立場

道德陰謀論

         你知道嗎?其實不道德是比較好的,你深受教育影響,教育教你要有道德,但你知道為什麼嗎?

         讓我們從道德的起源說起,根據霍布斯的道德起源說,在原始社會中是沒有道德的存在的,你可以想像一下這樣的世界,沒有合作關係、沒有團體、更沒有社會規範,人與人之間彼此競爭,為了食物、伴侶而殘害對方,這不利於生存。於是有人互相約定,形成了團體,他們不互相攻擊團體內的人,再將所得的資源重新分配,這些人會存活,因為他們的生存效率較高。並且這樣的組織會成長,在這之內形成的非明文規定,就是道德,團體內的人如果做出違反規範的行為,如攻擊他人、奪取資源,則會受到一定程度的懲罰,因此大家為了避免受罰,選擇遵守團體規範。漸漸的這樣的組織越來越大,可能成為部落、鄉鎮甚至國家,這之中一直存在著非明文規定的規範,也就是道德,人們一致的遵守它,這就是道德的起源。

         然而,在這樣的環境下我們最該做的不是遵守道德,而是假裝遵守,實際上違反它。最理想的方式就是,我們盡可能的做出對自己最有利的舉動,破壞規則時只要不被抓到就好。舉例來說,如果在一個沒有紅綠燈的世界,這個世界所有人到了路口都會互相禮讓(道德),這造成整個社會幾乎不發生路口的車禍事件,看起來是很好的,但你這時候可以選擇違反規則,大家都禮讓時,你就不禮讓,這對你不會有什麼壞處,因為大家都禮讓你也不會發生車禍,而你可以省下最多的交通時間。但當所有人都這麼做時,就回到了沒有秩序的社會,這時每個路口都大亂,每個人所需的交通時間就變得更長。因此最好的選擇就是:盡可能的讓所有人都遵守道德(禮讓他人),而自己卻不遵守。
         當我們對大家和自己的所有選擇組合做出有利程度的排序,會發現相同的結論:

 
大家遵守道德
大家不遵守道德
我遵守道德
2(道德社會)
4(對自身最不利)
我不遵守道德
1(對自身最有利)
3(原始社會)

         我們現在就是處在多數人有道德的這樣一個社會中,但多數人不知道,他其實該做的是違反道德,這我們歸功於教育的功勞,現在當我們說出可以違反道德這種話,多數人不但會認為你胡扯,還會說你根本反社會、憤世嫉俗、價值觀偏差,這也是教育的功勞。然而事實上,教育(道德教育)是場陰謀。道德(團體規範)最大化的運用是盡力讓多數人都遵守,自己在自利的情況下違反並且不被發現(或被發現但不受懲罰)。有一群人,他們就是那群不遵守的人,他們做了許多黑心(但其實很有利)的事到現在都還沒有被揭穿,他們為了避免社會秩序崩潰,他們想了一個方法讓其他人遵守道德,並且是由衷的遵守,這些人會在他人違反時罵他、聯手起來懲罰他。這個方法就是教育

         我不確定這些一開始創造教育的人還在不在,但他們的理念確實被傳承下去了,從現今社會的新聞可以發現,仍有那些為求自利違反道德的人,我們會謾罵那些被抓到的這種人,並且以他為恥,但有許多仍沒有被抓到的人,他們就是成功的道德制度下的贏家。我們可能會認為違反道德因此變成了高風險高報酬的遊戲,事實不然,他通常是高報酬,但不一定是高風險的(闖紅燈)。

         你可能覺得很扯,但你應該看過一些「從小受到洗腦,脫離後完全無法相信」的電影,如絕地再生(史嘉麗喬韓森)、駭客任務(湯瑪斯安德森),你現在正處於剛脫離的狀態,會完全難以置信、但仔細思考便可以發現這是有道理的,只看你要不要相信。

         我可以舉出那些已經看清這件事但被抓到的人(未被抓到的例子當然不會公諸於世,但你很容易在生活中大小事發現,如闖紅燈),你會發現它們的所作所為相當符合「低調的違反道德」,當他們被發現時,他們會盡其一切所能低調處理(因為不能讓大家發現這件事,會造成社會崩潰),且他們不會感到愧疚(因為他們做的其實是對的,但可能需要裝愧疚避免輿論攻擊),並且最重要的,他們的舉動對他們極為有利

         那麼,到底是被抓到的例子多呢,還是未被抓到的多?到底是遵守有利呢,還是不遵守且不被抓到有利?到底這是社會演化下的結果,還是是場陰謀呢?這些問題就留待各位判斷了。

當和諧成為奢望 —— 論規則遊戲

        規則遊戲,就是人們制定出規則,然後幾個人、或一群人在遵守規則的情況下進行行動。從簡單的鬼抓人、猜拳,到運動競賽皆算規則遊戲。

        我們想像自己脫離地球人,變成觀察這顆星球的外星人,你是不是會覺得這些遊戲不知所以然?
        「他們幹嘛把球往一邊丟,然後往另一邊打?」
        「哦,原來目的是要把球打出邊邊,那幹嘛不直接往那裏丟?」
        「為什麼打完還要跑?蛤!!為什麼好幾個人都在跑?」
        「丟球的人幹嘛丟那麼快,那不是很難打嗎!?」
        你可能覺得很蠢,沒了這些規則,運動有什麼「好玩」的?沒錯,但你看吧,這是為了好玩,那些你以為很有意義、很有難度的東西,其實都只是在規則的架構之下,使你覺得好玩的方法罷了。你可以去玩個難一點的遊戲,成功率低一點,然後你贏了就會多爽一點,但別忘了,那些都只是遊戲。
        遊戲的目的本身就不在勝利,或許很多人已經搞懂了,遊戲是為了好玩,所以才叫遊戲,無論它成為國際比賽還是什麼等級,都脫離不了這個本質,但很多人也忘了;儘管它確實能給人帶來快樂。

        那麼你還記得嗎?我們一生下來就強制參加的遊戲:人生,難道你覺得不好玩嗎?這也是個遊戲,而他的規則很簡單,就是活的越久越好、越爽越好、越有價值越好,隨便你怎麼定(遊戲規則請參照人生說明書)。那為什麼我們要在一個遊戲架構之下,再去建構、然後去玩另一個遊戲呢?為什麼不專心玩好人生這個遊戲就好,而要去追求一些形式上的勝利呢?
        不,別跟我說是為了快樂(請參見上一篇),這些對人生這遊戲到底有什麼幫助?

        你說呢?你在幹嘛?